托开发合同(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研究开发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2.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 
  3.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
  4.甲方的主要义务: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投资(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告。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项目投资总额为                         。 
  其中:设备费             ;材料费             ; 
        能源费             ;试验费             ; 
        试制费             ;安装费             ; 
        调式费             ;文件编制费             ;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项目投资:                  。 
  (注:当事人通常可以选择下列支付方式:①实报实销的方式;②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③“研究开发经费”+提成费的方式)。 
  (3)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背景资料和原始数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的协助事项                  。 
  (5)甲方应当及时进行如下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 
  (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委托方还有义务向研究开发方提供下列协助;提供研究开发样品、模具、根据应用目的和工艺可能提出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样品进行加工、测试;对工艺装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以及组织成果技术鉴定等等。) 
  5.乙方的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