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来件装配合同
  甲方:中国                 公司
  地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国                 公司
  地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双方为开展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装配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          (产品)____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         年     月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散件____套,并负责运至____ 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       币            元。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       %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