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