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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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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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甲方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乙方为  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代理合同。
  律师费的约定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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