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保洁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的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二、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区内保洁制度,共同维护区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注: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6.负责协调乙方与园内客户间的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供园内客户有保洁要求的有偿特约服务信息。
8.积极采纳乙方在园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驻现场。
10.甲方有责任代乙方向客户开局有偿特约服务发票和收据(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的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4.乙方在内服务人员不少于人,非内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保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供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功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进行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11.乙方教育员工爱护区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承担。
1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6.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客用品(如:大、小垃圾袋、卫生纸、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
五、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