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优化学校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公开向社会进行招商引资将所属的的经营管理权按有关程序托管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托管标的 托管标的全称为_________ 第二条 托管内容 (一)甲方将所属的医院的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乙方(医院_________-_________层综合楼和现有医疗设备的使用权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业务的经营权)。 (二)托管经营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托管费,第一年人民_________(大写)元整,以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为基数,以后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叁。 (四)托管费交纳办法: 1、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个交费年度,每个交费年度的托管费按12个月平均,乙方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当月托管费。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交接期。 3、交接期甲方免收乙方托管费。乙方承担交接期内_________名医务人员不低于档案工资80%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条 托管办法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托管期内享有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及收益权。 2、对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器材进行登记造册,设备、器材的价值经双方评估签字确认后,办理移交清单及实物。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回经评会后等值的设备、器材。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添置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添购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或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或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托管期内应以“医院”名义对外经营。其管理层可自行聘任,但其中应有一定数量具备医疗资格的专业人员。 5、乙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乙方所定制度需报甲方备案后方可实施。 6、乙方应按委度向甲方上报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是交的其它报表。 7、乙方应聘用甲方_________名医务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按劳分配。所聘用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档案工资总额的80%;每人当月保底工资不低于本人档案工资的的50%。所聘人员在乙方工作期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按枣阳市执行标准由乙方承担(按原保单数据承担),手续由甲方办理。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乙方交回甲方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退休费由甲方发放。因故减员,从甲方在职医务人员中聘用等额补充;或按减员人员档案工资的80%向甲方交纳补偿金。对于医务人员如经乙方考评不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换人。 8、数年后如政府调整编制或甲方业务的发展,使甲方无富作医务人员补充给乙方时,可选择如下方式处理: (1)由乙方独立向社会招聘,所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由甲、乙双方联合向社会招聘、考核,录用后进入甲方编制,由乙方使用。 9、聘用人员因职业病、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乙方根据劳动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在托管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人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条 托管经营保证金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大写)元整的托管保证金。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1、医疗责任赔付。 2、在托管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费用。 4、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乙方承担的费用。 (二)基出现第四条第一款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及时支付。情况紧急或乙方不支付的,甲方应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保证金中支付。 (三)保证金的数额以拾万元为基数,一次性交清。若发生理赔造成基数减少,乙方应在基数减少的交月向甲方补齐。若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造成理赔数额增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增加保证金。 (四)合同期满或本协议因甲方要求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三个月内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移交设备、器材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出现毁损、灭失。 3、因诉讼、仲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特别提示 1.1 ______vip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和现实生活的相关服务(以下称“服务”),为获得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申请程序。用户在进行申请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针对新申请用户)或在协议投放后首次登录本网站时选择“我完全理解并同意______vip会员协议,自愿接受所有条款的约束”复选框(针对老用户),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这些条款可由______vip随时更新,______vip用户服务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的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协议一旦在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协议。用户可随时造访vip.______.com查阅最新服务协议。用户在使用______vip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 ? 1.2 宗旨及原则: ______vip的宗旨是向广大vip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了彰显用户的尊贵身份,带给用户更多的优惠和更优质的服务,______vip精心设计了______vip贵宾卡,将带您从现实走向网络,从网络回归现实。 2.服务内容 2.1 会员享受______各应用及各分子公司提供的各项vip独享活动,享受vip专属特权。 ? 2.2 会员拨打______客服电话,享有优先接入、资深客服接待服务。 ? 2.3 会员在______vip特约商户处消费可享受专有的贵宾折扣优惠。 ? 2.4 ______vip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各种活动,如针对银行卡会员、密宝用户举办不同的活动。______vip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3.使用规则 3.1 会员资格认定: ______vip针对银行卡会员和密宝用户免费开放申请,成功申请成为______vip的用户可享受各种尊贵礼遇,参加______vip在现实和网络中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 3.2 申请:凡是符合会员认定资格的个人都可以在______vip官方网站申请成为______vip会员。 ? 3.3 取卡:成功申请后,我们会将在一定工作日内将______vip贵宾卡免费邮寄至您个人资料中所填写的邮寄地址。 ? 3.4 用户在申请______vip会员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如因资料提供不准确而享受不到相关服务时,______vip不承担任何责任。 ? 3.5 用户申请成功后,应当妥善保管其用户账号(密宝序列号)及相应密码,用户必须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 3.6 用户同意接受______vip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 3.7 会员在参加与vip相关的服务项目和活动时请出示______vip卡或者输入______vip卡号以确认身份。贵宾卡只允许会员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 ? 3.8 会员持卡在______各游戏及协议合作单位进行休闲、娱乐、消费时,遵守相关规定并交纳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 3.9 用户在使用______vip贵宾卡接受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不得利用______vip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______vip卡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______vip的行为; (g)就______vip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______vip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h)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______vip管理组。 4.内容所有权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 ? ? ? ? ? ? ? ?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 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合同范本贸易合同买卖合同农资买卖合同(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商品名称<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商标牌号 含量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送取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保费______________费 率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包装及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乙方: 为共同开发证券市场巨大的市场潜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与乙方合作,本着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充分发挥在证券研究领域的独特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2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3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帮助乙方实现又赚钱又自由的美好人生。 4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二 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在证券市场独一无二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让更多的客户和券商加入到这个多赢的行列中来。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负责券商按时按量地执行佣差协议。 5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 甲方认定乙方开发的新客户有两种: 1乙方带领客户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2乙方代表甲方与甲方认可的券商签定合作关系的证券营业部自己经手的新增客户归乙方。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签定的证券营业部均加入到本网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联系人电话为乙方,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接待新客户的咨询和开户。 四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做出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 2当乙方有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作协议,并终止给乙方的佣差提成。 a、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 b、身在其位不谋其事或确实无法胜任者。 c、有威胁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则,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其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 乙方的权益: 1只要券商执行承诺,凡由乙方经手的客户的佣差的____%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佣差后应及时汇到乙方帐户。 2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有权得到甲方的奖励。 3对具备专业、专长的实干型人才,甲方将高薪聘请加入到管理团队。 六 乙方收入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七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使用期限: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第三条使用费: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第四条限制: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寿保险公司 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参考文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博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质押合同 ( )年质字第( )号 甲方(质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质押人): 身份证号(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以其所有的(有权处分的) (下称质押物)为( )年借字第( )号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双方就此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质押物事项 1、名称 2、数量、质量 3、状况 4、所在地 5、所有权(处分权)归属 第二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认可质押物的质押价值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 质押物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有关法律规定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登记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是( )年第( )号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质押期间乙方不得实施降低质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2、出现质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况,如果没有得到保险赔偿的,乙方应在质押物价值减少情况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不得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质押权任何情况。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质押物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质押物完整交还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款约定,按其担保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处置质押物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权的实现 借款期前届满,借款人未还本付息的,甲方可依照法定形式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厨房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整体厨房企业标准和本厨房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以订货系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订购单,货款以现金或者()方式支付。 1.2?甲方在乙方整体厨房展示厅预约上门设计时需要交纳设计定金,行业惯例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人民币____圆),乙方登门出具设计方案后由于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为乙方劳务成本和甲方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定做的,设计定金转化为货款,甲方只需交纳余款。 1.3?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厨房生产厂家需要根据定单进行物资采购、加工生产,因此整体厨房须付齐全款后方可定做,同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发票。 1.4?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一旦下达生产定单货款不退,整体厨房产品不退不换。但依据《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4-2002)中6.5条之规定判定厨房产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内没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应退换货的其他情形乙方应给予退换货。 第2条交货日期/安装日期 交货日期:整体厨房属于定制产品,精细化制造与诸多服务环节需要较长周期;而且整体厨房安装应是家庭装修的最后环节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区范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运输合同内产品(除折价样品和乔迁外)。 从甲方确认方案并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且厨房装修满足尺寸测量要求、乙方下达生产定单之日起各地区最短交货周期如下(下表为各大中城市或整体厨房生产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货周期,其他地区地顺延2-3天,节假日生产周期顺延): 序号<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地区 交货周期 ? 1 青岛及周边地区 ________天 ? 2 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 ________天 ? 3 山东、华北、华中、华东地区 ________天 ? 4 其他地区如昆明、南宁、新疆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xx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清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