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2.重组内容的确定 3.重组的生效 4.重组的落实 5.税项 6.相互赔偿 7.不竞争 8.争议的解决 9.签署的生效 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母公司”); _______________(筹),是经批准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号:_________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筹委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股份公司”)。 鉴于:母公司为依法在_________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母公司已得到_______字_______号文批准,作为主要发起人进行部分改制,并联合其他社会法人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股份公司。母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的主要生产车间(抗菌素、抗艾滋病药物中间体等)和配套设施,_________车间、_________中心和综合办公楼及其所在土地所有权,公司持有的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并联合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及自然人_________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自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母公司拥有股份公司_______%的股份,是股份公司的最大股东。了确保重组的内容和目的得到落实和贯彻,母公司和股份公司同意根据本协议内载明的条款和条件对重组有关事项作出适当的安排。 ???据此,双方立约如下: 1.定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述词在本协议内有以下的意义:“母公司”_________公司,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拥有母公司在重组时转给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债务的所有人;“股份公司”___________公司(筹);“重组”是母公司以部分资产及权益与其他发起人改制发起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母公司成为其控股公司;“重组文件”本协议附件中所附关于重组的报告和批文;“财务报表”母公司截止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资产负债表(连同有关附注)及利润表;“生效日期”重组正式生效的日期,即为重组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后一日。 2.重组内容的确定 2.1 双方同意对资产负债的划分及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作出如下确定,重组中资产负债的具体划分,按下述债权债务处理和确定为准。 2.2 根据重组方案,母公司将其位于_________的主要生产车间(抗菌素、抗艾滋病药物中间体等)和配套设施,_________车间、_________中心和综合办公楼及其所在土地所有权,母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折价入股投入股份公司,保留在母公司的其他资产,应属于母公司所有。被划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调整明细表,已由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助编制完成。双方已在该明细表上盖章,以示同意和确认。具体的资产负债的划分,以编制该明细表时所进行的实际划分及本协议为准。此外,双方同意和声明,母公司对下列协议、安排、负债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份公司对该等协议、安排、负债和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a)母公司员工无论在任何时期在母公司的工资基金及职工福利基金中的权利; (b)母公司在签定本协议之前与重组前母公司员工之间达成的有关集资的协议和安排。 2.3 无形资产的处理 土地使用权处理情况改制主体中,母公司将下属部分土地资产折股投入股份公司,________土地使用权由母公司在“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处置经国土资源部确认后”向________市国土局缴纳______%的出让金;________的土地使用权由设立后的股份公司向________市国土局租赁使用。 3.重组的生效 3.1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重组已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重组的生效日期为为重组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后一日。重组自生效日期起正式生效。虽然股份公司在生效日期以后才正式成立,重组的生效有追溯性。 3.2 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自重组生效日期起,按重组文件和本协议的规定,分别归入股份公司和母公司。除非第3.3条另有规定,归入股份公司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于生效日期以后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其相关业务所带来的盈利或亏损,归双方各自拥有和承担。 3.3 母公司对股份公司作出声明和保证如下: (a)财务报表真实公正地反映了股份公司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业绩。 (b)自重组生效日期起,截至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止,母公司以正常的方法管理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c)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内容和价值,在重组生效日期至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之日的期间,并无重大的不利改变;股份公司在正式成立之日的净资产值,不小于其于重组生效日期的净资产值,但不计算资产在两个日期之间的折旧值。 (d)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前,母公司全权拥有作价入股的资产及权益,有权将该资产及权益投入股份公司,而不受到任何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的限制。 (e)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已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母公司在重组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股份公司业务和资产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前有关股份公司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f)在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前,母公司没有违反任何有关股份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重大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 (g)在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前母公司经营股份公司的业务从来没有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而将会令到股份公司遭受重大的损失。 (h)在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前,母公司经营股份公司的业务从来没有侵犯任何专利权、版权、设计、商标、商号或其他可注册的或不可注册的第三方的工业或知识产权。 (i)目前不存在对母公司并与股份公司业务或资产有关而提出的正在进行的或待决的或被威胁提出的任何诉讼或仲裁(不论作为原告、被告或其他),也不存在可能导致对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索偿要求及任何可能构成索偿要求的事实。如果母公司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令股份公司受到损失,母公司同意向股份公司作出赔偿。 4.重组的落实 4.1 母公司和股份公司确认重组的目的、内容、方法和精神,同意依据重组文件和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各项规定将重组落实,并处理已发生或遗留的一切有关事项。母公司和股份公司确认和同意,与重组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权利、债务和义务的转让)对其各自具有法律约束力。 4.2 在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之前所未能完成的重组步骤和工作,双方将用最大的努力,相互合作,尽快完成。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或促使他人签订任何文件申请或取得任何批准、同意、承诺或完成任何注册、登记、备案)以确保重组全面落实。重组方案有未尽之处,而本协议亦未作出具体安排者,双方将会诚意协商,寻求公平和妥善处置办法。 4.3 如有任何母公司的资产、权利、债务或义务必须事先取得任何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承诺才能按重组文件和本协议及其附件订明的基准和其他条件转让给股份公司,而此审批、同意或承诺尚未取得的话,双方同意采取一切适当及合理的方法去处理该资产、权利、债务和义务,以维护母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其中的利益。 4.4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各自承担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 (2)数量………共计________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_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___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加工标准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 影片长度 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条 发行区域 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 第四条 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如主合同系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附加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门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____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_________%,并且门诊次数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____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_________%。 三、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并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散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六条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十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的权利。本公司如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续保,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七条 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本附加合同续保时,续保保险费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职业的费率计算。 本公司有权于每一保险年度未调整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费率,但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八条 保险费(含续保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交费方式为期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及交费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主合同交费方式为趸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日期为主合同的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及其后遗症,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第九条 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注册人名称: 注销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注销,"注册人名称"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一)甲方_________委托乙方_________代销下列商品: ┌───┬────┬──┬────┬──────┬──┬────┬────┐ │ │ │ │ │ 代销数量 │ │ │ │ │ │商品名称│ │ │ │ │ │ │ │ │ │ │ ├──┬───┤ │ │ │ │产 地│ │单位│供应单位│ │每季可│包装│每件重量│ 备注│ │ │规 格│ │ │现货│ │ │ │ │ │ │ │ │ │ │供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鉴证机关___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甲方向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原料供应及检验: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乙方应于甲方供料之日起 天内完成检验工作,发现所供原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 ┃图号│家具名称│单位(个)│数量│单价│总价│油漆颜色│交货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编号: 根据“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西政文[2000]19号)要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使用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签定合同如下: 1、甲方依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与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批准,同意乙方使用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从创业资金中拨付,甲方会同区财政等部门负责监督乙方资金使用情况。 2、乙方专项资金用于: 用途,资金预算及支出明细附表。 3、乙方使用本资金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预计达到以下目标: 。 4、乙方使用创业资金,应专项用于新产品研制开发和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将使用资金后所产生的效果、企业发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6、甲方依据资金使用总结报告和项目完成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书面、会议或现场考察等形式的验收。 7、乙方使用创新资金两年内不得自行将工商注册地点变更到区外,如在此期间将注册地点变更到外区,将退回全部创新资金。 8、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定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数向区财政退还支持的经费,同时甲方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申请。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经双方协商订立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区财政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地点西城区 附表 创新项目资金预算及支出明细 1、资金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金额使用计划 年年 创新资金 国家拨款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其他 合计 2、经费预算支出明细(应符合经费预算中经费来源总计金额) (1)设备仪器工装模具等费用: 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经费来源 (2)各项科研消耗费用: 内容金额经费来源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2.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保险单号码: 本公司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 ┌────────┬─────────────────────────┐ │投 保 单 位│ │ ├────────┼─────────────────────────┤ │ 被保险人人数 │ 人(详附被保险人名单) │ ├────────┼─────────────────────────┤ │ 保险金额总数 │人民币 │ │ │(大写)______ │ ├────────┼─────────────────────────┤ │保 险 费 率│每千元 元 角 │ ├────────┼─────────────────────────┤ │ 保 险 费 │人民币 │ │ │(大写)______ │ ├────────┼─────────────────────────┤ │保 险 期 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特 别 约 定│ │ └────────┴─────────────────────────┘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国内申请人不需要填写英文。 3、收费标准:变更费500元。 4、共有商标申请变更,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变更。代表人发生变更,填写“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书附页。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在“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 6、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附页) 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中国《信托法》实施至今已逾5年,重新审视委托人的撤销权,就会发现中国《信托法》中由于第2条信托的定义和与其呼应的第22条,忽视了信托的本质,所产生的效果必将严重地制约中国信托业的进一步发展,并给以后的司法造成潜在的尴尬。事实上中国在制订《信托法》过程中也曾几度易稿,在信托原义和国情之间左右摇摆。5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时代在进步,也要求法律革新。本文围绕《信托法》第22条中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理信托财产行为的委托人之撤销权和第2条信托的定义,提出些许管见,旨在对中国《信托法》的完善贡献绵薄之力,思虑不周之处,敬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一、撤销权的性质 大陆法系国家加强对委托人权益保护的共同理由如下,信托关系毕竟是由委托人设立,受托人也是基于委托人的信任,由委托人来选定的。委托人出于一定目的设立信托,而这一目的又是通过受托人对信托的忠实执行来实现的。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托法正是以此为思想出发的原点,确认委托人为信托的当事人之一,直接授予委托人一系列与其信托当事人身份相适应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到信托的执行与受托人的变更等。从实际情况看,在督促受托人切实履行各项信托义务,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方面,确实起到了相当大的积极作用。 不过,这种意义上的强化委托人的权利并没有超越信托的本质属性,各国学者和实务界对此并无异义。然而,我国《信托法》却不同于其他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突出和扩大了委托人的权利,将撤销权同时赋予委托人。而这种赋予委托人的撤销权,究竟是基于何种权利,委实需要探究。何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这是一个牵涉到是否尊重信托本质的原则性的问题,是信托法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理论的大问题,不能简简单单将其概括为强化了谁的权利。 笔者认为,赋予何人撤销权,实质上是与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息息相关,信托财产的最终归属权即是赋予撤销权的关键。而最终归属权恰好正包含于受益权之中。 信托系委托人为受益人获得信托财产的利益而设立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为此,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至受托人名下。[1]而受托人则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一切有违信托宗旨的行为,都可视为违反信托。换句话来说,受托人虽然从形式上获得了财产权的完整转移,但其行使权利的范围却须受信托行为的约束。[2]也就是说,其受约束以外的权利,应潜在性地存留于受益人(除信托财产的最终归属权外,一部分留于委托人)。我国《信托法》第47条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另外在第54条、55条、56条、57条的规定中都能体现出信托财产的最终权利归属人为受益人。[3]既然各国都规定信托财产的最终权利归属人为受益人,那么即可证明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拥有潜在性的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的行使只是限定于信托终止或受托人违反信托的情形,在信托存续期间和受托人忠实、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时不得行使。依据各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当信托终止或受托人违反信托时,视受益人为信托财产的最终权利归属人。 日本信托法、我国台湾地区信托法、韩国信托法等都自始自终承认受益人拥有这种权利,只是围绕撤销权是属物权还是属于债权而持续论争至今,并非异议于该权利应归属于委托人还是受托人、受益人。 既然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最终归属权,也就是说,该撤销权是建筑于这种受益权之上的从属性权利,是在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处分信托财产时得以行使的实体法上的权利。受益人的撤销权,依其法律地位而言,应具有撤销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受益人的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是可追溯性地使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的处分归于消灭的一种形成权。 如前所述,在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处分信托财产时,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委托人死亡时)、受益人以及其他受托人(共同受托人时),可向该受托人请求赔偿损失或恢复信托财产原状(中国《信托法》第22条,日本《信托法》第27条)。[4]作为受益人救济手段的撤销权,虽然会出现赔偿损失与恢复信托财产原状请求权的竞合关系,但就赔偿损失或恢复信托财产原状的请求权是针对受托人行使的请求权而言,受益人的撤销权是对受托人的相对关系人或其转得人的撤销权。因此,受益人的撤销权,从其性质来说,是继对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处分信托财产时的赔偿损失和恢复信托财产原状的请求权之后,二次性行使的最终权利。[5]受益人在行使撤销权的当初,除去受托人已明显无财产能力之情形外,应理解为:对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首先是请求赔偿损失或恢复信托财产原状,对受益人而言,受托人只要实施了损失赔偿或恢复了信托财产的原状,就没有再去行使撤销权的必要。 关于受益人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受益人的撤销权并非是独立于受益权以外而存在的特殊性权利,它包含在受益权之中。[6]就是说,受益权是以对受托人的给付请求权为中心的、作为一种附随性权利而寓于受益权之中的权利。换言之,受益权作为债权并不仅限于向受托人请求信托利益的给付,而是在该给付请求权遭受侵害时,对其侵害人行使的含有排除该侵害的权利。特别是已具备信托公示方法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已具备对抗要件的受益权,从形式上虽是债权,但因为受益人的受益权中内含有对信托财产的潜在性的所有权,而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只有受益人在上述情形发生时,才享有物权性的撤销权。 综上所述,各国均将撤销权限定于受益人,并不承认委托人拥有撤销权。而我国《信托法》却赋予委托人以撤销权,究其原因,可以认为是因中国《信托法》让委托人保留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所致。但这种规定不符合现代信托精神,它表面上维护了委托人的权利,实质上损害了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抹煞了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的特性,更使信托与委托代理发生混淆。 二、委托人拥有撤销权的后果 (一)一物三权的出现 撤销权属物权性质的权利。委托人对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理行为拥有撤销权,即可解释为对信托财产仍拥有实质性的所有权。而受托人在《信托法》第2条规定下,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信托事务,并承担处理信托事务中的法律责任,也显示出了对信托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利。《信托法》第49条同时也规定了受益人享有这种撤销权。由此一来,在同一物体上同时出现了三个物权性的权利。显然这与大陆法系的一物一权的理念相去甚远,凸现了信托移植上的观念扭曲,给信托理论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 保险单号次:? ? 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 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 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 ? 明 细 表? ? ┌──────────────────────────────────┐? │被保险人: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 ├──────────────────────────────────┤? │保险财产地址: │? ├──────────────────────────────────┤?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 │? ├──────────────────────────────────┤? │保险费: 费率: │? ├────────┬────────┬────────┬───────┤? │ 项 目 号 │ 保险财产名称 │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