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一) 总则 第一条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加本保险。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也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四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对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2、核子辐射或各种放射性污染; 3、行政或执法行为; 4、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5、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 第七条对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2、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3、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 4、任何形式的罚款、罚金; 5、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6、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亦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日24时止。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可按照以下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本金: 1、成本价2、购置价3、市价4、评估价5、借款额6、其他方式第十一条保险费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根据相应的趸交保费系数计算。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十四条在本保险合同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他保险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并支付附加保险费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事故现场、保留有关实物证据,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以及其他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解约通知书送达被保险人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甲方(拆迁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拆迁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拆迁许可证》文号 .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居住面积 平方米。(二)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常住人口 人,应安置人口 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 第三条 拆迁安置。(一)乙方安置到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居住面积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二)乙方临时过渡到,年月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 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颁发的标准;(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1. ;2. ;3 .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 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元;转学补助费元;提前搬家奖励费元;其他补助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1.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的注销手续。2.产权调换。甲方以地点,房屋,间,平方米,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1)结构差价元;(2)面积差价元;(3)房屋成新差价元;3.. 第八条 乙方在年月日前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届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届满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2.逾期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3..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筑延期;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天内通知乙方。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的,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 ? 二、甲乙双方合并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协议延期。 ? 三、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因合并而发行股份____股,每股金额不变,资本总额增至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元。 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金额____元。 乙方于合并期日在册股东所持股票因合并而全部换为甲方股票,对换比例为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每换一股甲方股票,补交金额____元(乙方股东对换时无须交付股款。乙方股东每换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额____元)。 甲乙双方于合并协议签字至合并完成,不再变动资本、股份及股东。 四、乙方于合并期日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 ? 五、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决定。 八、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一周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合并申请未得领导机关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九、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地
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___ 住所:______ 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 1.储存物资表 ┏━━━━━━━━┯━━━┯━━━┯━━━┯━━━━┯━━━━┯━━━┓ ┃品名│规格│单价│数量│交货日期│储存仓库│附注┃ ┠────────┼───┼───┼───┼────┼────┼───┨ ┃│??│??│??│││??┃ ┠────────┼───┼───┼───┼────┼────┼───┨ ┃│??│??│??│││??┃ ┠────────┼───┼───┼───┼────┼────┼───┨ ┃│??│??│??│││??┃ ┠────────┼───┼───┼───┼────┼────┼───┨ ┃│??│??│??│││??┃ ┗━━━━━━━━┷━━━┷━━━┷━━━┷━━━━┷━━━━┷━━━┛ 2.储存期间:______ 3.储存场所:______ 4.仓储物保险:______ 5.双方权利义务:______ 6.仓储费及其他费用:______。 入库费:______。 仓租:______。 出库费:______。 运输费:______。 7.本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市 ______区签订。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招标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_________地区飞虫综合治理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综合治理范围:_________地区具体包括_________以北,_________以东,_________以南,_________以西,_________河道以及_________范围内的绿地、河流、湖泊、道路等飞虫治理。 2.治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飞虫综合治理标准 1.控制区范围:早晨及傍晚飞虫群舞现象明显减少,一视野2处以内。 2.草坪:飞虫数平均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__只左右。 3.水域幼虫指标(按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用500ml收集勺采集沿湖、沿河水体中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_________只。 四、飞虫综合治理基本要求 1.为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破坏,乙方必须采用环保、安全药剂并积极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治理。 2.乙方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工作人员、公众和他人财产的损害,因乙方操作不当及治理不当造成行人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3.乙方应针对各类飞虫的特性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4.消杀时间安排: (1)制定整体飞虫控制方案,确保每天有至少_________名消杀人员在现场; (2)制定飞虫活动季节常规消杀方案; (3)有重要活动或特殊情况时,相应增加消杀次数以尽量降低飞虫密度。 5.乙方应聘请有关农业植保、林业方面的专家共同探讨、研究长期治理方案。 五、飞虫综合治理考核措施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每7天考核一次)由双方共同考核飞虫数量,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只以内为达标;检测飞虫数量每超过一只扣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元);连续三次检测结果超过_______只飞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治理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3.每月对乙方的治理的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经甲方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支付养护费用。 4.对于乙方治理期间由于治理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治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治理费中扣除。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飞虫治理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综合治理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花木的应保持完好,因乙方治理不善而损坏的设施设备和花木应负责修复和移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在每月经验收考核后,按月从财政部门领取养护费用。 八、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甲方:*****医院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职工平均工资:???元 ??******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 延伸阅读: ???医疗纠纷案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_________落实力度,确保_________工作能够平稳顺利进行,_________报请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批准,从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为寄送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_________(以下简称“许可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 2.乙方需将本企业详细地址、指定收件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备案。 3.乙方需提供完备的申领资料,以便甲方审核无误后办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国邮政ems作为许可证递送公司,每天定时将证书寄给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证书后应立即将回执清单(见附件)传真给甲方(传真号:_________)。 5.双方应将相关寄送的各种凭证妥善保留_________个月,以备查验。 6.如乙方需临时自行领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领证规定办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证书滞后或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失误,或确因快递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发现证书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额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证书,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_________配额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加盖中英文对照企业业务章及法人签字章,未盖章的证书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正常办证费用和邮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11.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根据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有关通知随时调整。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1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5.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医疗保险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保险金额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部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三、附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的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条款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选美大赛参赛协议 ? ? 中文姓名<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英文姓名 ? 出生日期 ? 籍贯 ? 国籍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 ? 学历 ? 专业 ? 才艺 ? 身高cm ? 体重kg ? 三围尺寸cm 胸围 腰围 臀围 血型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_________。(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应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评估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标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三条 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保留价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_________进行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一)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买受人移交。_________与买受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至拍卖成交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二)不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本标的由_________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_________办理,费、税由_________承担。 (三)债权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受人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其他类 _____ _____ _____ 第六条 拍卖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八条 拍卖标的撤回与撤销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除该标的,并有权追究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_________。 第九条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 (一)续签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年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给甲方,作为订金。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转载需经合同网www.hetong168.com书面同意 甲方: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_____万元。(见附件)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双方签认实际消耗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 2、工程季度/月计量: 甲方每季度/月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 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日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完工结算: 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 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 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_____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材料/设备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为做好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维护存档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代办行为,根据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_________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事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市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收取社会保险费的事务工作。 二、甲方对乙方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政策法规资料,开展业务培训。 三、乙方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追索经济损失并可以单方解除《代办协议》。 四、乙方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事务,不收取代办费。 五、乙方应当为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同时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三项社会保险。 六、乙方应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或独立管理的基金帐户,各险种要单独建帐,使用统一的社会保险专用发票。确保基金及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及时全额上缴甲方,不得滞留或挪做它用。 七、乙方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代办事务,并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乙方超越委托权限办理的社会保险事务,责任自负,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或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合作、相互支持、平等协商的原则研究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双方是否继续续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协议时,必须做好代办事项的善后工作,应提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树苗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