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年 月 鉴于: 委托人系 ,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自身的名义将来源合法、享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委托受托人进行资金信托。 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 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编号为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二、信托或本信托:指依据《信托合同》所设立的资金信托。 三、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四、信托专户或信托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的信托专用银行账户。 五、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和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六、信托收入: 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即贷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七、信托收益:受托人最终向受益人支付的收益,为信托收入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及本合同约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余额。 八、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所形成的相关协议和文件。 九、借款人:。 第二条 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出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鉴于: 1、出让方 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现合法持有 作为受托人的编号为 的《 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项下全部信托受益权。 2、受让方 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商业银行,现拟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本信托项下全部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 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尽职管理上述信托,并协助受让人办理上述信托项下受益权转让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出让方与受让方现就上述合作事项订立本合同。 转让标的 1.1出让方作为受益人与中信信托(以下简称“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出让方自愿将其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 2.1出让份额为信托合同项下提及的价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的 信托项下全部信托受益权。 2.2受让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经出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以下称“转让价款”)。上述 转让价款不包含信托受益权转让前出让方应享有的,但尚未分配的信托收益。 资金划拨 3.1受让方在本合同3.2 款约定的全部条件均满足后的当日,将受让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一次性支付至出让方的下述账号中。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3.2受让方资金划款条件为本合同已经签署并生效。 3.3受让方全额支付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后,本合同项下信托受益权转让生效,即转让生效日为 年 月 日。出让方须在受让方全额支付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当日将信托收益权转让合同原件一份以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交予受托人留存。自信托受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享有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以及受益人的全部权利义务。
合同编号:【】 XX-【】信托计划 之 信托合同 (【】) 本编号为【】的《XX-【】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市 签署: 委托人: 本合同中标题为“委托人信息”的条款所记载的委托人。 受托人: 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 公司网址:www.XXX.com 目 录 第一条 释义 3 第二条 信托目的 9 第三条 信托计划的基本要素 9 第四条 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 10 第五条 信托单位的认购 11 第六条 信托单位的申购和赎回 16 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21 第八条 风险揭示与承担 24 第九条 信托费用 28 第十条 信托利益的计算与分配 31
信托合同范本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财托字第号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附1:财产信托合同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元。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甲方_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丙方_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年__月。分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第一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第二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第三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第四次偿还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额__元。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乙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丙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丁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合同 编号: 年 月 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感谢贵方加入我公司设立的xx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签署《xx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在贵方签署信托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尽管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仍存在法律政策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限售期间无法处置在押股票的风险和其他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信托合同第十八条等内容。贵方投资于本信托计划,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受托人既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本信托的特定目的,存在信托财产不能按期变现的风险。 在签署有关信托合同前,贵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合同的决定。贵方签署了本申明书则表明贵方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并已了解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受托人:xx 年 月 日 --------------------------------------------------------------------- 本人/本司签署本文件表示已详阅本文件、信托合同以及其他信托文件,本人/本司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风险表示自愿接受。 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前言 4 二、释义 4 三、信托目的 7
开放式单一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开放式单一资金信托项目合同文本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公司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规范信托项目运作流程,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公司业务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公司业务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信托项目的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本合同适用信托项目的基本方案:委托人资金分期交付受托人,委托人首笔资金到达受托人指定账户日期为信托成立及生效之日。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可将其合法所有资金分多次加入信托,即委托人有权在信托期限内的任一工作日追加信托资金,每次追加信托资金的具体数额以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确认的《信托认购和追加申请书》记载金额为准。各笔信托资金到期、信托终止或提前终止时,受托人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如各笔信托资金到期、信托终止或提前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受益人支付。 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根据项目确定,即可贷款、受让信贷资产等。 三、示范文本由风险申明书、资金信托合同及相关交易合同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交易合同根据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确定,可以是《信托贷款合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等。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填写要求:
XXXX信托·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托字 号 委托人(受益人): 证件名称及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信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本合同:指本《北京信托·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本信托、本集合信托:指受托人按照《北京信托·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本合同设立的北京信托·XXXX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1.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1.5初始信托规模:指信托计划成立之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总和。 1.6信托财产:指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对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因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7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中享有信托收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信托成立时,每一信托单位对应信托资金人民币1.00元。 1.8优先受益权:指优先获得信托收益的权利,即在受托人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实际分配信托收益时,在全体拥有优先受益权的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得到偿付之前,不得向一般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 1.9一般受益权:相对于优先受益权而言,即在受托人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实际分配信托收益时,拥有一般受益权的受益人只有在全体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得到偿付后才能获得信托收益。 1.10信托收入:指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入。 1.11信托报酬:指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所收取的报酬。 1.12信托费用:指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报酬及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
企业 (有限合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条款 页码 1. 总则 2 2. 合伙人 4 3. 出资 6 4. 合伙事务执行 8 5. 合伙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9 6. 合伙人特别授权 9 7. 执行事务合伙人 10 8. 投资业务 12 9. 信息披露 16 10.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3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XX信托·【 】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年XX信(集)资第 号 年 月目 录 一、前言 - 157 - 二、定义和解释 - 157 - 三、信托目的 - 160 - 四、信托计划类型 - 160 - 五、信托计划的要素 - 160 - 六、信托单位的申购和赎回 - 161 - 七、信托财产的投资、运用和处分 - 161 - 八、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 - 162 - 九、信托财产的保管 - 162 - 十、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 163 - 十一、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 166 - 十二、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 168 - 十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169 - 十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170 - 十五、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 171 - 十六、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 172 - 十七、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 175 - 十八、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 176 - 十九、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和继承 - 180 - 二十、违约责任 - 181 - 二十一、信息披露 - 182 - 二十二、通知和送达 - 183 - 二十三、合同的组成和效力 - 184 - 二十四、可分割性 - 184 -
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加入由xx(以下简称受托人)设立并担任受托人的 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文件前,仔细阅读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厦门信托-金海重工1401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厦门信托-金海重工1401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等信托计划文件,独立做出认购信托计划的决定。 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财产交付受托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委托人及其他有相同投资目的的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财产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受托人承诺: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过程中,存在下述风险,可能给信托计划财产带来损失,导致信托投资亏损或信托利益无法到期分配。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承担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债务人的信用风险,投资项目亏损及迟延退出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信托利益到期无法分配的流动性风险,法律和政策调整风险(如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发生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等),不可抗力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等。 受托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但并不意味承诺信托资金运用无风险,即受托人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2、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3、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4、委托人在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申明人/受托人:xx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字及/或盖章本认购风险申明书,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对投资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委托人签署和执行本认购风险申明书是自愿的,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委托人同意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财产认购厦门信托-金海重工1401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单位 份。 本人已认真阅读认购风险申明书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信托产品存在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请委托人再次确认本句文字内容并抄写于以下横线上。) 委托人签名(机构委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股权信托合同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股权委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甲方与乙方
财产信托协议范本 正文: 财产信托协议 财产信托协议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协议(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协议”)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_________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协议》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本协议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_________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协议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的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 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协议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协议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协议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协议》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协议生效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协议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协议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协议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协议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 信托期限 本协议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 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协议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协议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协议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协议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之信托收益时,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_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分配给本协议项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简称“受益人收益”);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过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上述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投入信托资金为基数计算确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简称“剩余收益”)。对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完毕前,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在根据上述(1)、(2)项的规定,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协议或B类信托协议的信托受益权,其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前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进行运用。 3.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确定受托人为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购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筹资金运用于本协议第七条第2项规定的范围时,应当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进行上述资金的运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5)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5)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协议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的范围内,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终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未能达到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对经营者未能完成上述经营指标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财产享有请求权; (3)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有权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B类资金信托协议》之信托受益权,以使其能够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3)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 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经过平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激励机制》”)。该《经营者激励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经营者激励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协议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业所得税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_________万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_________万平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_________%,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反担保)不超过_________亿。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_________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国投监督管理、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_________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 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或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进行分配时,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权的收益时,应当首先对前次未获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进行弥补。进行上述弥补后,方得按照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当期收益的分配和运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协议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本协议项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信托财产中预提。 第十五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协议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协议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信托期限届满; (2)_________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 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协议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协议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协议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上述股份过户至相应受益人名下,并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现金方式进行信托财产分配时,受托人将上述信托财产划拨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_________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协议。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协议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 期间的顺延 本协议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协议签署及文本 本协议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协议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信托协议 财产信托协议
编号: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年 月 委托人特别告知条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特别提示集合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接受信托公司推介、正式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告知内容: 1、现阶段信托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仍属私募性质,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应仔细阅读信托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现行监管规定要求,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应当履行事前报告程序,但监管当局对所报材料不进行实质性审核,也不对其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委托人参与信托计划应当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及能力水平,对信托产品风险作出独立判断。 2、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3、集合信托的受益人有权向信托公司查询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息,信托公司应在合理的事项内和不损害对其他受益人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 4、商业银行代理信托公司收付信托资金,只承担代理资金收付的责任,商业银行不对信托计划推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委托人、受益人应当注意:以往国家为化解金融机构风险,在风险处置中对个人债权实行全额兑付。但是,根据国务院《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的规定, 年 月 日以后发生的金融机构个人债权不再纳入国家收购范围。 6、委托人在接受信托计划推介过程中如发现有不规范的推介行为,可直接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 。 目 录 一、前言 5 二、定义 5 三、信托目的 9 四、信托的设立 10 (一)信托的名称 10 (二)信托相关主体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