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具有国际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2.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 3.履约期长。 4.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格调整条款、艰难情势条款等。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协议书号: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4360100 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641-429200014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市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一)甲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应按乙方选定的优惠标准,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机,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甲方应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提供网络服务;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风险控制(一)双方应对通信费用进行风险控制。 (二)乙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的,应及时进行核实,甲方应积极配合查询。 (三)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甲方明示的预消费额度时,甲方应通过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当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预消费额度时,甲方有权停机。(本条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用户服务(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及各类临时性活动等内容。甲方客服热线为______.(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移动电话发生的区内、长途及漫游通话的收费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通信费用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乙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以自助方式定制的,甲方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乙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甲方提出。甲方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不得向乙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 (六)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号码转让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的,应先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sim(utk、uim)卡规定乙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sim(utk、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乙方不得自行解锁,而应携带入网时所用有效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场所解锁。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sim(utk、u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的,乙方应承担换卡所需相关费用。 第九条服务质量(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在甲方承诺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乙方向甲方申告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移动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五)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该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六)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乙方发现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被他人非法盗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服务。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甲方不承担在接到乙方停止服务通知前发生的通信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技术进步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乙方要求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市签署: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号 电话: 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 票并上市交易; 2.乙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证券监督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 格证书; 3.甲方现委托乙方代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的工作范围。 1.1 工作范围确定的标准 1.2 工作范围的具体列举 2.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主要权利 2.2 甲方的主要义务。 3.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的主要权利 3.2 乙方的主要义务 4.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费用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9.合同的终止 10.附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范例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号
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出生满一个月至21周岁的子女或其他有抚养关系的婴幼儿或青少年(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金额 第三条 小学教育保险金、初中教育保险金、高中教育保险金、大学教育保险金最低年领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婚嫁保险金最低领取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生活安定金最低年领金额为100元人民币,最高为10000元人民币。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季缴、半年缴、年缴及趸缴五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根据投保时与投保人的约定,承担以下一、二、三、四、五、六款所列保险责任中的任意一项或者数项: 一、小学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7、8、9、10、11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小学教育保险金。 二、初中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初中教育保险金。 三、高中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四、大学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五、婚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婚嫁保险金。 六、生活安定金(此款只供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投保时选择) 若投保人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人于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生活安定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时止。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人给付的生活安定金为全额的一半。 从事保险人规定的“特种职业”的投保人,直接参加“特种职业”中所列的工作或劳动时遭受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给付的生活安定金为全额的一半。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人承担以下免交保险费的责任: 当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时,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约定的某项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可以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当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保险人并不承担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的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对于约定的某项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开始领取但未领完而身故,则该项保险金的未领取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对于约定的某项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前身故,则保险人退还投保人就此项保险金已交保险费总计的两倍,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八条 投保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保险人不负给付生活安定保险金及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划清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界限;统一集中与分口、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使用资金的责任制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金委托管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现甲方将下列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资产:人民币:(大写)¥:(小写) 甲方委托资产直接由甲方汇入甲方在公司开立的期货帐户,资金账号为___,银期帐号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委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以本协议签署后第一笔交易之日为起始日。 二、委托资产的合法性 对于委托资产,甲方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同时,甲方清楚地了解国家关于投资于金融市场资产的限制性规定。 三、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专家理财、分散和减少风险,使得委托资产能够达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为运作原则。 四、投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对上述资产进行委托管理,其运作范围为期货市场交易品种,除非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变动运作范围。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时,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的委托资产进行交易操作和风险控制。委托期间乙方对甲方委托资产的运做方式有完全处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委托资产的操作。甲方应通过保证金监控中心的账户和密码随时关注委托资产的情况,并有权按照约定提出终止委托资产的操作。 六、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理财的期限为12个月。 七、风险承担与收益分配: 1、甲方帐户权益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委托管理账户在委托期间产生的盈利(权益大于委托资产本金),可以在委托期限内分配,分配时间由乙方决定。乙方收取超出委托资产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为管理费,其他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管理费收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收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在甲方将委托资产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他约定: 1、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将委托资本金和依合同应分配的收益同时收回。 2、委托期满后五日内,甲乙双方办理资产和收益的清算手续(指定银行账户同第七款)。委托截止日至双方清算日,乙方不再为甲方资产计算收益。 3、甲、乙双方除遇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视为本委托资产合同提前解除。除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第4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则账户亏损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委托资产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为管理费用。 4、甲方委托资产亏损达到时,可以选择中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____)。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_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_________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编号:20050 0号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邹华(邹景华) 身份证号码:440301470925251 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签名): 资金账号: 或股东账号: 起点市值: 二00 年 月 日签定 二00 年 月 日签定
仲裁 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签署地) __________(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的__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_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__________(救助方名称)(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的代表___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救助方应以应有的谨慎救助__________号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并将它们送到__________或以后商定的其它地点,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或商定地点,可送往任一安全地点。 当获救的船舶及/或其它财产已被送到前款规定的地点时,被救助方应及时接受救助方提出的合理的移交要求;如未及时接受,被救助方应对非属救助方过失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二条 被救助方应与救助方通力合作,包括获得准许进入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救助方合理使用船上的机器、装置、设备、锚、锚链、物料和其他属具,但救助方不应无故损坏、抛弃或牺牲上述物件或其他被救财产。 第三条 救助方有义务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 被救助方或船长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救助方应接受此种要求,但要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受影响。 第四条 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和被救助方、船长均有义务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 第五条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外,救助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救助标的进行救助,取得效果(包括取得部分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救助报酬。 第六条 在救助作业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求酬金,但是有权从救助船舶或其他财产、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 第七条 确定救助报酬,应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二)救助方在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 (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各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十)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救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第八条 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需或更加困难的,或者救助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应当取消或减少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款项。 第九条 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所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特别补偿的,救助方有权依照本条规定,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 救助方进行前款规定的救助,取得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前款规定应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百分三十。如果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组成的仲裁庭认为适当,并且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各项因素,可以裁决进一步增加特别补偿,但在任何情况下,增加部分的总数额不得超过救助费用的百分之一百。 本条所称救助费用,是指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实际使用的救助设备、投入救助人员的合理费用。确定救助费用应当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各项因素。 在任何情况下,本条规定的全部特别补偿,只有超过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能够获得的救助报酬时,方可支付,支付金额为特别补偿超过救助报酬的差额部分。 由干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剥夺救助方获得特别补偿的权利。 第十条 为了保全救助方应得的救助报酬,在救助作业结束后,被救助方应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在十四个银行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满意的担保。 船舶所有人及其雇佣人、代理人应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所有人对其应承担的救助报酬提供满意的担保。 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获救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抵达的港口或地点移走。如果救助方有理由认为被救助方将要违反或企图违反本款规定,有权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上述担保金额应包括利息和进行仲裁可能发生的合理费用在内。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可能适用的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应根据救助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满意的担保。 第十二条 如果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被救助方或船长没有明确和合理制止,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已提供了本合同所指的全部或部分救助服务,本合同的规定应适用于这种服务。 第十三条 本合同是由船长或船舶所有人代表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签订的,各所有人应各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救助报酬金额应由获救船舶和其他获救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参加同一救助作业的各救助方的救助报酬及/或特别补偿,根据第七、八、九条的规定由各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之间以及签订本合同的各救助方及/或各被救助方相互间根据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依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的仲裁庭,有权根据救助方的请求,在合理条件下,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要求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仲裁庭上述裁决先行支付的金额,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应作相应扣减。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第二条 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贷款金额:甲方委托乙方向借款人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如借款人在经甲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第三条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第四条 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第五条 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六条 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七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八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通知中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 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_____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七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八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 │吨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或 ├──┬─┬──┬───┼──────┤保险费│? │型号│号码│途│座位│保险│费│保险│?基本?│?固定保险费?│?合计?│? │ │ │ │ │金额│率│?费?│保险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扬州问鼎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产品(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配置单价数量合计 共计 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技术支持与服务 1.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主机三年有限保修:主板、cpu、内存、硬盘等保修三年;(第一年免费保修;第二、三年返修)光驱、软驱免费保修一年。 2.本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安装linux操作系统,如果应客户要求安装其它操作系统而引起的版权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扬州 交货方式:公路货运付款方式:现款 四、为缩短订货期,买方可以用传真方式订货,传真需加盖买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卖方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真给买方,即时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买方需及时将二份盖合同章的合同邮寄给卖方,卖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盖有买卖双方合同章的合同邮寄一份给买方。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2005年月日2005年月日
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机构户开户代办人姓名:_________ 机构户开户代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上海a股帐号:_________ 上海b股帐号:_________ 深圳a股帐号:_________ 深圳b股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乙方进行网上证券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条例。第二条 网上证券委托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经营场地之外,利用计算机通过登录互联网,通过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下达证券委托指令,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获得成交回报信息;甲方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本人的资金及股票余额、明细,修改本人的通讯密码及交易密码,并可以获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票行情等公开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关参考信息。第三条 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的《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承担全部所示风险。第四条 甲方承诺单独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证券委托交易交易系统,不利用该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费用。第五条 甲方应具备网上证券委托所必须的设备以及登录互联网的能力。甲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所须的软件必须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从乙方指定的网站下载的。第六条 甲方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处签署本协议并办理网上证券委托开户手续。甲方保证所填写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形成的后果负责。第七条 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定并掌握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的保密,并建议甲方定期更换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通过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责任。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效营业时间内下达交易委托指令。如因甲方下达交易委托指令时超过交易所规定的营业时间,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应放弃提出异议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权利。第九条 乙方按甲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对帐单。甲方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与乙方联系。第十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证券实时行情及相关的证券信息参考资料。乙方应明确标识行情的发布时间或滞后时间,并说明信息来源。甲方应对行情信息及证券信息进行核实,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扩散。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计算机网络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并且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业务。第十二条 为了控制风险,乙方设定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限额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额为_________元。甲方超过该委托限制的委托均认为无效。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以便在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证券交易方式暂时失效等情况下替代使用。第十四条 乙方免费维护客户端系统软件,乙方保证营业部端通讯接口的畅通,保证客户委托数据的正常发送、回报及清算的正常处理。第十五条 甲方的上海帐户必须在乙方办理指定交易。第十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委托内容及密码负有保密义务。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开户资料及委托内容。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托内容和开户资料,致使甲方蒙受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的索偿权仅限于真实损失范围之内。第十七条 甲方的网上证券委托内容以乙方电脑记录资料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八条 对因通讯、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统无法接受甲方指令,从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九条 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对本协议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签署后,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几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第二十二条 甲方一切涉及本协议对所属帐户下的证券、资金及其他利益或权益的争议,乙方均按国家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及证券管理机关的法规、裁决或有关指令办理。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二十四条 乙方具有本协议的解释权。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双方的证券代理买卖委托关系终止或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或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为止。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全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杀;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交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