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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甲方: 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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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甲方: 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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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甲方: 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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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甲方: 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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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游”合同 旅游者姓名 共()人 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行程 安排 空调车安排 座位号 行程景点及线路 午(晚)餐标准 其他 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 无医疗咨询 旅游 费用 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保险 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金额: 人× 元/人= 元。 补充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 旅行社签章: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经办人: 签约时间: 电话: 传真: 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一日游”合同条款 1、旅行社义务: (1)应当在签约前向旅游者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实告知有关旅游行程、餐饮、车辆、购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实情况。 (2)应当按照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服务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并不得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游者义务: (1)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 (2)应当与旅行社互相协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动,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旅游者退团:旅游者在出发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20%的违约金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4、旅行社取消:旅行社可以在出发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行社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额返还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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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游”合同 旅游者姓名 共()人 ? 团号 ? 出发时间 ?   ? 出发地点 ?   ?? 返回地点 ?  ? 行程 安排 空调车安排 ? 座位号 ? 行程景点及线路   午(晚)餐标准 ? ?   其他 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 无医疗咨询   ? 旅游 费用 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 保险 ? 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金额:??? 人×???? 元/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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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    补充条款                 │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违约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啬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在选择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却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订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陪偿责任;甲、乙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护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将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游戏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权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数额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投诉机构:   _________市、地区、自治州、县旅游投诉电话:_____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   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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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 ,邮编: 。   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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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 ,邮编: 。   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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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编号:       旅 游 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 晚 天。自   年   月   日  地点出发至  年  月  日       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   人,总金额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    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  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金额的  %,计(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金额的  %,计(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      2、住宿饭店标准                    。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 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  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   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                                                             (2)      ;      (3)      。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   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  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旅游行程》            旅 游 行 程      团号      领队姓名   领队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二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三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四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五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六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七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八天:(  月   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早)     (中)      (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备注:旅游时间超过八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规定,制订具体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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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 旅游者的权利 ??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 二、 旅游者的义务 ??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游经营者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 (九)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 三、 旅游咨询与投诉 ??? ????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 (一) 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是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合法组织。 ?? (二) 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做详尽的了解。 ???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应当如实介绍、报价。 ??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可为旅游者代为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出行的处理方式。 ??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第三条 成交订单 ?? (一) 内容 ???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 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 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 ??? ??? 交通工具 ??? 住宿天数 ??? 住宿标准 ??? 购物次数、内容 ??? 娱乐次数、内容 ??? 保险项目、金额 ??? 团费总价 ??? 团费所包含的费用 ??? 团费付款时间 ??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 (一)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或未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 2、 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 ?? (二)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由甲方自负; ???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 (三)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出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出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下列情况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措施,未造成甲方损失的; ???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未造成甲方损失的; ???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六条 补充条款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 协议签字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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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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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   旅游局    年 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 。   通信地址: ,邮编: 。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在行前解约或行程结束后积极协助组团社办理销签手续。   (五)应当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遵守我国及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六)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七)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 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令、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 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如实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惯例及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领队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八)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签证等证件、手续的必要费用;2.境内口岸往返境外的交通客票费;3.境外游览期间交通客票费;4.餐饮、住宿费(不含酒水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5.游览费:含非自费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6.旅游服务费:含组团社、境外接待社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7.境外机场税/费;8.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旅游者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护照费;6.境内地面服务费;7.出境机场税;8.境内段交通费;9.境外小费;10.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11.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12.“(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行程中,组团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组团社过错存在瑕疵的,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组团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15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组团社应当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的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__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签证、□出境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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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6.团队签证费;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护照费;5.境内地面服务费;6.出境机场税;7.国内段交通费;8.境外小费;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___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_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 旅游局???????? 年 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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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00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各国旅游投诉和信息查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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