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用气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 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协议书 出国留学协议书(参考式样)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单位 (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 个月(自出国 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合同编号: 留 学 申 请 服 务 合 同 年 月 甲方: 乙方(学生): 地址: 地址: 第一章 服务基本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 , 甲方为乙方提供留学咨询及申请规划服务。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明确表示对合同所载明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歧义。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综合背景推荐 ,并提供 、学校申请、签证申请及相关留学指导规划服务。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材料评估与留学申请服务,为确保服务品质及效率,乙方授权甲方为其开设专用电子邮箱并指定联系地址,乙方不得擅自与学校联系并更改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传真等联系方式。 第二条 甲方有权利在服务过程中以及服务结束后,对乙方进行电话或邮件回访,了解具体服务细节与乙方的意见。 甲方义务 第一条 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学术评估,留学申请以及签证服务。 第二条 甲方需根据乙方情况,为乙方制定合理有效的目标院校、专业选择以及留学规划,并监督乙方有效执行。 第三条 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减少服务内容或者拖延服务周期。
图书约稿合同 约稿者(甲方): 著者或译者(乙方): 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1.著作稿名称: 2.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第三条 全稿字数和插图(照片)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 年 月 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阅完毕,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个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个一个月内审阅完毕。 4.稿件如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将稿件退还乙方,但应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
图书约稿合同 约稿者(甲方): 著者或译者(乙方): 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1.著作稿名称: 2.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第三条 全稿字数和插图(照片)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 年 月 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阅完毕,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个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个一个月内审阅完毕。 4.稿件如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将稿件退还乙方,但应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
图书约稿合同(1) 著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约稿者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全稿字数 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 元。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 〔由各出版单位自填〕 第三条 交稿日期 年 月;著者(或译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约稿者提出,双方根据书稿情况另议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条 著者(或译者)保证不将上述著作稿(或译稿)投寄其他出版单位或期刊,或违反上述保证给约稿者造成损失,将予以适当赔偿。 第五条 (1)约稿者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著者(或译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读完毕,通知著者(或译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约稿者如对搞件无修改意见,在上述规定的审读期限内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 (3)约稿者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著者(或译者)在双方议定日期内修改退回。约稿者在 月内审毕。著者(或译者)因拒绝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内无故不退回修改稿,当适当赔偿约稿者损失。约稿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4)稿件若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约稿者将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约稿者可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将著作稿(或译者)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将根据约稿情况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少量约稿费,作为劳动的部分补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约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约稿者保留 年,以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著者(或译者)必须通知约稿者并征询是否愿意出版。若约稿者不拟出版,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约稿者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条 约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译稿)后,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经济损失 元。 第八条 著作稿(或译稿)的出版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图书约稿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约稿者: 出版社,以下简称甲方; 著者(或译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快出书、出好书,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1.著作稿名称: 2.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 第三条 全稿字数和插图(照片) 。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 年 月 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阅完毕,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个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 个人审阅完毕。 稿件如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将稿件退还乙方,但应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
图书约稿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约稿者: 版社,以下简称甲方; 著者(或译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快出书、出好书,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高一致辞,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1. 著作稿名称: 2. 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第三条 全稿字数或插图(照片)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 年 月 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阅完毕,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 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 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 月内审阅完毕。 4. 稿件发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半稿件退还乙方,但应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 5. 本合同签订后,所约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乙;(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甲方保留 年,在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乙方必须先征询甲方是否出版。若甲方不拟出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甲方应将稿件退还乙方,本合同自行失效。 6. 甲方收到所约稿件后,若将稿件损失或丢失,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元。
图书约稿合同(1) 著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约稿者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全稿字数 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 元。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 〔由各出版单位自填〕 第三条 交稿日期 年 月;著者(或译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约稿者提出,双方根据书稿情况另议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条 著者(或译者)保证不将上述著作稿(或译稿)投寄其他出版单位或期刊,或违反上述保证给约稿者造成损失,将予以适当赔偿。 第五条 (1)约稿者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著者(或译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读完毕,通知著者(或译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约稿者如对搞件无修改意见,在上述规定的审读期限内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 (3)约稿者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著者(或译者)在双方议定日期内修改退回。约稿者在 月内审毕。著者(或译者)因拒绝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内无故不退回修改稿,当适当赔偿约稿者损失。约稿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4)稿件若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约稿者将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约稿者可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将著作稿(或译者)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将根据约稿情况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少量约稿费,作为劳动的部分补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约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约稿者保留 年,以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著者(或译者)必须通知约稿者并征询是否愿意出版。若约稿者不拟出版,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约稿者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条 约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译稿)后,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经济损失 元。 第八条 著作稿(或译稿)的出版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海上运输市场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单位: (简称甲方) 潜水船单位: (简称乙方) 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 二、租用潜水组共 组每组需配 人(包括潜水人员2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 港。 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 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 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山东省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 四、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 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满一天者,按日扣罚租费 元。 3.潜水组在租期内,因天气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潜水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组每日租费 元。 六、潜水组人员的劳保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潜水作业必要的防护用品 等按照甲方的标准统一发放,潜水人员的食宿住地甲方负责安排。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由乙方负责。 七、潜水作业人员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施工和水下作业整平等设备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潜水人员伤亡,其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三份,副本七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船管处一份,副本报银行、建设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主管机关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租用潜水船合同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潜水船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市场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潜水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 二、租用潜水组共____ 组,每组需配____ 人(包括潜水员2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____ 港。 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 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 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 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 四、租用期限:自 年____ 月____ 日至 年____ 月____ 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 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满一天者,按日扣罚租费 元。 3.潜水组在租期内,因天气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潜水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组每日租费 元。 六、潜水组人员的劳保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潜水作业必要的防护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标准统一发放。潜水人员的食宿住地由甲方负责安排。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均由乙方负责。 七、潜水作业人员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施工和水下作业整平等设备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潜水人员伤亡,其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租船合同 使用单位: 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 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 船 马力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 方负责,但 需协助,其费用由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处 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租赁委托合同 编号: 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话: ) 乙方: (地址: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品名 规格 数量 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租赁委托合同1 编号: 日期: 甲方: 租赁公司(地址: 电话: )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品名 规格 数量 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