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预算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装潢工程承包合同范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 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 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 费用 6.1 本合同之设计工作的协议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但未包含设计方因本项目所发生的出差时的人员交通、食宿等需补还开支由条款8.0单独规定。除此之外业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以下称之为“协议费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 一笔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协议费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以书面指示设计方动工时立即支付。 (b) 第一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c) 第二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d) 第三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e) 第四阶段 -(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 若业方于设计方已经开始的任一阶段或任几阶段的工作期间,要求依以下第12.0条终止本案,业方需为已开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几阶段支付全额费用予设计方,即使该阶段或该等阶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 为免产生争议,纵使业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设计方至工地做检验及协调之工作,但是业方仍应支付设计方所有第四阶段和所有本条款前列各项所约定的费用。 6.4 为免产生争议,完成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之计价款的支付将可不受原依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应付款项应自设计方寄发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日内支付。 6.5 所有协议费用应为給付设计方的净费用,且必须是已扣除所有当地必要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捐税或因其他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并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上述之协议费用。 6.6 自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超过天仍未支付者,将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过天未支付者,设计方可保留暂停工作的权利。 6.7 业方同意设计方于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设计同时进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阶段完成之进程开立请款凭证予业方请示付款。设计方在开立各阶段请款凭证予业方前,可不受其它阶段设计的完成与否所限制。 6.8 业方同意设计方费用的协议费用自本合同日期或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指示动工的信件日期起,含盖(3)年的时间。若项目有所延误或超过工期,业方应在三年期满后付清协议费用予设计方。对于设计方在项目中的继续参与,业方将按第9.3条中规定适用的时薪或双方可协议的总额款项,支付设计方项目超时服务的费用。 6.9 除了协议费用以外,业方应就设计方在办公室以外所花的时间支付每日计算的出差费用。该费用将从设计方离开办公室之日期和时间开始到回返办公室的日期和时间为止,以每日计算。适用收费率如下,计算方法按8.1c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总设计师 每日 美元 项目设计师 每日 美元 业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费用的请款凭证应在每个历月底开立。 7. 全职工地内装监理员(一或多位)(如适用) 7.1 业方可要求设计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此一状况下,业方同意对设计方除了上述协议费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协调员的工地内装协调员费用,另加该总费用的(%)之管理费。本项费用需预先支付且不含中国当地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税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该期间业方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工地协调之协调员的费用另加(%)之管理费(不含前述一切扣减)。 7.2 设计方应于每月计价时开立工地内装协调员服务费用的请款凭证予业方,业方需于接获该请款凭证天内,支付该笔费用(不含一切扣减)。工地内装协调员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务后,业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内装协调员奖金。奖金必须于服务期满个月后的当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服务终止付清,以先发者为原则。本项奖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减。 7.3 于业方指示聘用工地内装协调员后,设计方应即指派一名工地内装协调员担任前述第3.4.2、3.4.3、3.4.4条之职责,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绘图设备及文具用品。而业方必须自费负责之项目如下: (a)一间具空调的办公室; (b)办公室家具、打字机或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c)电话、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设备; (d)文秘服务; (e)事务杂费; (f)当地交通费; (g)经济舱机票; (h)三星级饭店或租赁之居所。业方应负责所有租房及水电设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医疗或医护之费用; (j)个人及意外保险。 为免产生争议,设计方应与土地内装协调员约定,每完成四(4)个月之工地内装协调工作可返家探亲一(1)星期,业方变认同此条件。本项返家探亲假期可以累积或按比例计算。 8. 需补还开支 8.1 设计方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计划在未来的工作中由主设计师、项目设计师分别到现场视察指导九次,设计方应就以下招致或将招致的开支获得业方的补还。业方承诺按未来实际发生的次数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结算,设计方承诺为减少业方的开支及节省时间,在此范围内尽量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互联网、传真、电话进行沟通,减少出差的次数。 (a) 来往飞机票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 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 计:__________美元 (b) 在设计方或其职员在代表业方出差时的五星级或四星级酒店住宿、膳食及当地交通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c) 现场视察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 天 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天 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d) 透视图费用。 本项目共需透视效果图__________张,每张按__________美元计价。计:US_________ 计划本项目设计费以外的需补还开支费用总计为US____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项费用至装修完成并得到业方认可时,控制在总计为US$__________范围内。 8.2 如设计方同时为处理其他业务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9. 设计方额外的服务 9.1 业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设计服务,或要求对第1.2条以外之其它地区提供设计服务,业方必须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要与设计方的室内设计风格、主题保持一致。设计方承诺在以上区域免费向业方及业方聘请的其它顾问提供指导,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可以作为业主方在本项目其他区域的范本使用。 9.2 项目设计及图说一经业方核定后,业方若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内容、范围、图说、样品、细部或其它与本案有关之工作等,业方需按本案第9.3条时薪之计费方式,再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于计价时,设计方需提送详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业方若不同意以时薪之方式计费,双方需另行协议以固定总价之方式办理。 9.3 第9.2条所述之时薪计费需遵照下列不同职级人员之单价.设计方需另提送祥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 9.3.1 总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2 项目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3 助理设计师/绘图组长/资深管理职员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4 绘图员/一般职员 每小时_____美元 10. 文档所有权及著作权 10.1 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设计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设计方之著作权。业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设计方之书面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业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11. 归功及刊物 11.1 在适合可行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所准备的相关规格书目、绘图表及施工地标志上,应适当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样的归功词。 11.2 所有公开发布将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为项目的室内设计顾问。 11.3 设计方有权发表其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 12. 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12.1 业方可予设计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12.2 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12.3 依以上第12.2条终止本案后,业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条规定之细项支付费用于设计方。 13. 转让条款 13.1 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14. 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14.1 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5. 合同解释与仲裁 15.1 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单一仲裁人处理,惟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5.2 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 兹双方在见证下签署本合同: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保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保管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保管物品的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保管物:????????????????????????????????????? ????????。 二、保管要求 地点:???? ??????????????????????????????????????,面积为????平方米。 要求:符合甲方货物的保管要求,乙方每月至少须为甲方预留?? ? ? ??平方米的面积用于保管甲方货物。乙方变更保管场所的,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保管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保管费含税包干价为_________元/月; 2、保管费按月支付,乙方于每月????号前向甲方提供次月保管费服务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管费给乙方。乙方未按要求提交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乙方开户行: ???????乙方收款户名: ???????乙方收款账号: 3.、合同期限内甲方提取保管物的,甲乙双方按实际保管天数结算。 五、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现场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甲方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如有记录外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按保管物售价赔偿。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按时支付保管费; 2)甲方有权检查保管场所及保管方式,如发现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更换场所。 2、乙方: 1)乙方应确保保管地点、场所符合甲方保管物存放要求,保证保管物及保管场所的安全并对保管物的进出仓进行登记管理。 2)乙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他地保管。 3)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赔偿责任;甲方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5)第三人对乙方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七、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就合同续签事宜另行协商。 2、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有正当理由须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并为甲方预留合理时间处理保管物;如合同被终止的,应按实际保管日期结算保管费用;未按约定通知擅自终止合同的,应支付另一方相当于? ? ?个月保管费的违约金。
无偿保管合同 寄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按照约定接受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害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_____,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保管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管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保管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破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保管物的返还应在该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保管物因使用 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动产目录。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 ? ? ?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 ? ? ? ? ? ? ? ?? ? ? ? ?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保管合同 存 货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保 管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仓储保管合同(1) 存货方: 合同编号: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保管合同(1) 存货方: 合同编号: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保管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 存货方: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仓储保管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 存货方: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保管人: 寄存人: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性质: 数量: 价值: 瑕疵: 保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保管场所: 。 第三条保管方法: 。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 。 第六条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寄存人交付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保证合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 (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兰州工业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委托资金保管协议 合同编号: 目 录 当事人列表 3 鉴 于 3 第 1 条 委托事项 4 第 2 条 委托期限 4 第 3 条 委托资产 4 第 4 条 三方的权利义务 4 第 5 条 委托资产的保管 5 第 6 条 委托资产的收支 5 第 7 条 委托资产的收回 8 第 8 条 委托资产保管情况和收支情况的信息披露 8 第 9 条 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9 第 10 条 保管报酬 9 第 11 条 违约责任: 9 第 12 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 第 13 条 其他约定 10 甲方:兰州工业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365号 法定代表人: 刘伟 乙方: 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保管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代管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甲乙双方需要,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就委托乙方管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管物品 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合同附件 保管场所 保管场所为:[ ] 保管方式: 乙方指令甲方或者甲方的供应商将工程材料等统一放置在甲方指定的保管地点,并对材料等做好防雨、雪、潮,防盗、防止人为损坏等保护措施。?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直接交付乙方保管的货物如有瑕疵,甲方应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对所交付货物经保管前查验发现存在瑕疵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2、如甲方供应商送货到保管现场,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供应商所移交货物进行验收和接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观、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标识等。如发现货物有瑕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备注信息,并要求供应商、出卖人或者承运人签字确认。 3、保管物如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特殊保管,并应当载明具体的特殊保管要求,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通知,但应在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补齐书面指令。特殊保管措施给乙方造成成本增加的,双方可以协商费用增加。 第五条 保管期限 [ ] 年 [ ]月 [ ] 日起至 [ ] 年 [ ] 月 [ ]日止,共计[ ]年。? 第六条 保管物交付 甲方或者甲方供应商交付保管物时,乙方应当进行保管前查验,并根据查验情况出具保管凭证,如保管物存在瑕疵应当由移交方签字确认瑕疵信息后,按照瑕疵物进行先行接收,并立即告知或者通知甲方。 第七条 保管费用: 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委托保管事项的费用支付方面作如下约定: 1、如乙方在后期的招投标程序中有幸中标成为甲方项目工程的承包单位,那么乙方对于本协议项下所做出的保管保管期间费用应包含在总包合同总额内. 2、如果上述第一条因中标结果无法实现,则保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和乙方有关成本费用另行协商。 第八条 保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费用结算前,甲方对乙方所保管的全部物料进行付款前查验,查验合格后出具验收确认单且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如查验发现物料存在损失,则甲方可以就损失部分货物所占比例的保管费进行延后付款,待乙方赔偿损失后,该部分保管费继续支付。 第九条 甲方责任 甲方应至少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领取保管物的计划和物品清单,以便乙方安排移交工作。甲方延迟领取保管物的,应当按照每延期一日承担所领取货物保管费用[ ]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因延期而产生的保管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物品、设备保管期间应认真看护,负责物品、设备的安全。若发现设备等保护物松散时要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保管,造成物品、设备丢失、部分零件短少、损坏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损害部分货物对应保管费用的[ ]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甲方提前领取保管物。 3、乙方负责对所保管货物购买保险,保险险种至少为财产一切险且保险范围覆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受益人为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金额的 的违约金。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若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金额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随意外借甲方的物品、设备。经甲方同意外借的物品、设备,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 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所保管货物损坏的,乙方免责,但前提是乙方必须按照第十条够买商业保险。 2.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的,乙方免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完成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