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经典范本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日期:_____ 以上内容由中国人才网提供,如果您觉得本站的信息还不能完美解决您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为您解答。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权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乙方,房屋共有权人表示同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房产。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屋共有权人对甲方的本次赠与表示同意,并自愿签署本赠与合同。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各方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手续。乙方逾期未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第五条 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订并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公证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房屋共有权人(签章):____
摩托车赠与协议书 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赠车方简称为甲方,受赠方简称为乙方) 赠车方(甲方): 受赠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 摩托车,赠送给乙方,车牌号: ,发动机号: 乙方自愿接收该摩托车。 二、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赠与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 四、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赠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赠方(乙方): 身份证号:
篇一: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 关键词: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法定撤销 内容提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特点是赠与的无偿性和诺成性。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赠与撤销权。本文对赠与合同的法理依据、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的行使及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赠与合同是我国新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之一。在此之前,《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处理赠与纠纷往往依据司法解释,并把赠与合同看作实践合同来处理,然而根据新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这对赠与人极为不利。因此,法律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赋予赠与人一定的撤销权。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法理依据 赠与合同的性质到底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对赠与合同的撤销尤为重要。对此,各国立法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406条规定:“称赠与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之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约。”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国的民法典也有类似的规定。而《瑞士民法典》第242条规定:“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物品的,构成已生效的赠与。不动产或者关于不动产的权利的赠与,办理土地登记后生效。登记应当以有效的赠与承诺为条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中明确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产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合同已将产权证交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从上述各国和地区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瑞士民法典》和我国《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是把赠与合同看作实践合同处理的。然而我国新合同法第185条则这样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很显然,这里把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同时保持与各国立法相一致。在过去,把赠与合同看作实践合同处理时,对赠与人十分有利,因为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赠与合同并未成立,更没有生效,当然可以说话不算数,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对受赠人而言却十分有害。因为受赠人作出的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其因信赖赠与而付出的有关经济费用都可能因赠与人的不履约行为而落空[1],这既损害了受赠人的利益,也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而新合同法把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时,则意味着,只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就赠与标的物之事达成一致意见,赠与合同就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符合英美法的“禁反言”及大陆法上的“言出如法”“,承诺必须遵守”的法律理念,但是实际上只对受赠人有利,而对赠与人不公平。因为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只有赠与人负有向受赠人给付约定的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而受赠人不负有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即使在附负担的赠与中,受赠人履行所负担的义务也不是赠与人履行义务之对价[2].这与有偿合同中各主体地位具有互换性且主体间相互支付对价,法律只需赋予各个主体基于自由意思形成的合意以拘束力即可实现主体间的利益平衡相比,不符合交易公平,不符合正义,亦不符合人性[3].所以,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和公平原则出发,现代世界上诸多国家的立法例中都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付他人,即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4].我国合同法即采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在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的同时,依据公平原则,允许赠与人在符合条件时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以使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平衡,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所以大陆法系各国和地区民法典普遍许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可撤销赠与。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也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然而,如果对赠与人的撤销赠与不加任何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无任何拘束力,这不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对受赠人有失公平。所以对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必须加以一定的限制。比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408条第2款规定:“前项规定,于经公证之赠与,或为履行道德上义务而为赠与者,不适用之。”而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则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由此可见,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除了以赠与合同完全成立生效为前提[5]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时间上有严格的限制,只限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即赠与的财产权利没有转移之前。至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因财产是动产或不动产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在我国动产以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或者其他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车辆等),只有在依法办理了登记等手续后,才发生财产权利的转移。动产交付以后,不动产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后赠与财产的权利归受赠人享有,赠与合同就履行完毕,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立即消灭,赠与人不能再行撤销。 (二)须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及未经过公证。由于赠与合同所具有的社会意义不同,采取的合同形式不同,在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方面也应有所区别。如果赠与人是将其财产赠与给“希望工程”或贫困灾区,则赠与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此时就不应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合同,否则就不利于倡导扶危济困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比如1998年夏季的抗洪救灾。有些单位通过媒体向某灾区作出赠与若干钱物的承诺,但是过后又突然宣布撤销赠与行为。这显然违背诚信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所以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扶危济困,抗洪救灾,法律就应禁止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另外,为了履行亲情等道德义务而为的赠与也不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这里所谓的道德上的义务,主要包括:对于无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属,因抚养而为之赠与;生父对于未经认领的非婚生子女生活费之赠与;本人对于无因管理人之赠与,以及所谓的“报酬赠与”(如家庭教师不索报酬,因而向其致送谢)或“相互的赠与”(如礼俗上之往来)[6],等等。因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不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请求撤销赠与[7].对于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没有任意撤销权。因为与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相比较,公证形式只有更强的证明力和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另外由于我国实行公证自愿原则,赠与人一旦选择了公证,就必须受其约束,不能被当事人视为儿戏任意推翻;同时,公证还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在此过程中赠与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一旦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就应对自己的赠与行为负责。 赠与合同的撤销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 山西大学法学院·汪渊智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由于赠与从源头上来说是一种恩惠,体现的是一种扶危济困的道德品质,归根结底是一种道义行为。赠与人将赠与物无偿交付给受赠人,并没有要求受赠人一定的物质回报。但是如果受赠人接受赠与以后,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恩将仇报,以怨报德,实施了侵害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给赠与人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了损害。此时仍要求赠与人在受赠人忘恩负义的情况下恪守赠与义务,于情于理都很难讲通。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撤销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的目的主要是对受赠人的忘恩负义行为或不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而且这种撤销权的行使有溯及效力,无论赠与标的物给付与否,都可发生使赠与合同失其效力的作用[8].篇二:赠与合同撤销 法定撤销权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而任意撤销权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事由即包括不履行抚养义务。 退一步说,即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不了,也可以以情势变更条款对抗,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案例一:白某常年在外,家乡四间平房由其妹妹管理。去年平房要拆迁,妹妹建议他将其中两间赠与自己,不用办理过户,只要公证一下赠与合同,拆迁时他就可以分两套房子,将来再还给他,这样将来他的两个儿子就可以一人一套了。白某觉得妹妹想得很是周到,就按照妹妹的意思办理了公证赠与。 后拆迁办因其房产证未予变更最终还是仅分给了白某一套房产,可是妹妹却拿着公证的赠与合同要求他履行赠与,将其分到的房产分给自己一半。这时候白某才意识到这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遂到石景山区广宁司法所咨询自己是否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对于所有权已经转移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只有在受赠人出现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如下三种:(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白某的妹妹正是基于公证赠与不可随意撤销的法律规定,要求白某履行赠与合同。白某妹妹又不具备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节,只能按照赠与合同履行赠与。法律人士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这样往往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郭凤杰) 案例二: 案例 甲将房屋赠与给其大儿子乙,并办理了公证。乙凭赠与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其名下。房屋到手后,乙某拒不履行对甲的赡养义务,采取了对甲不管不问的遗弃行为。甲现反悔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将房屋收回。 争议焦点 一、甲认为乙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赡养义务,依法应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 二、乙认为房屋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不可撤销。 律师评述 本案争议焦点,关键要搞清楚赠与任意撤销和赠与法定撤销两个概念。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乙只注意到《合同法》第186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忽视了本条是针对办理了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而作的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订立的,只要出现本条法定事由,赠与人就可依法撤销赠与合同。本案乙不履行对甲的赡养义务,符合《合同法》第192条第 (二)项规定的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因此本案甲的主张正确。乙以办理了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显然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篇三:赠与合同及其撤销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方所有所有的当事人;表示接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受赠人;当事人所转让的财产,称为赠与物。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因发生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或其他撤销权人撤销该赠与合同的行为。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前者是指赠与人基于其独立意识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况;后者则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况。赠与合同一经撤销,赠与关系即自始归于消灭。尚未交付的赠与物无须再交付;已经交付的赠与财产应当返还给赠与人,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一)任意撤销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须在赠与合同生效之后/赠与财产权力转移之前,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 2.须所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在法律禁止撤销之列。依《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许赠与人任意撤销。 (二)法定撤销 当法定时有发生时,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得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法定撤销分为赠与人的撤销和其他撤销权人的撤销。 1.赠与人撤销的法定事由。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篇一:赠与合同纠纷案例精选 律师专业尽责,被告也能胜诉!——律师代理房产赠与纠纷一二审均告胜诉 作者:赵红兵律师 案情介绍: Xx年,王某某将其名下的位于xx的房产以赠与的方式赠与其外孙女袁某,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到洪山区公证处公证,在赠与合中,袁某承诺房产中一间房屋由王某某终生使用,袁某负担所有的房屋日常开支以及负有对王某某的赡养义务,袁某支付20万元给王某某的子女。之后王某某与袁某共同居住生活。xx年,王某某将其外孙女袁某一纸诉状告至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起诉称其将房屋赠与给其后,袁某没有尽到赠与合同中的赡养义务,对其不孝,要求收回房屋。 案情分析: 赵红兵律师接受本案的被告袁某的委托后,认真调阅了原告提交法院的相关证据,并深入到被告的所住的社区物业、医院及左邻右舍进行调查取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庭辩论思路及应诉方案,赵律师认为:一、王某某将诉争房屋赠与袁某系真实意思地表示,不存在受欺骗和利诱的情形。 二、袁某已经按照《赠与协议》和《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了附随义务,王某某要求撤销赠与合同于法无据,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三、王某某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和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被法庭采纳。四、本案起诉的真实目的,实际上是个别子女为了自身利益而鼓动90多岁的老人诉讼,因而编造出所谓的事实,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审判结果: 赵红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16组证据,用确实充分地证据来支持其要求驳回王某某诉讼请求的主张,同时在法庭调查中,按照开庭前设计的辩论思路和应诉方案,频频向原告提问,使得原告不得不转向律师设计好的方向上来,自始至终在庭审中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在被告代理人准备的充分证据面前,原告的证据不仅单薄,而且经不起赵律师慎密的推敲和提问,无言以对,由于本案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当庭宣布择日判决。在等待判决期间,原告王某某去世,其二个子女认为不可能败诉,申请作为法定继承人重新参加庭审,经洪山区法院于2011年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王某某子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赵红兵律师作为袁某的二审代理人参加庭审,在赵律师的努力下,2012年3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再次驳回原告上诉请求。 法律依据: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袁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的代理人,根据刚才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结合有关法律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原告将诉争房屋赠与被告系真实意思地表示,不存在受欺骗和利诱的情形 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赠与协议》和《赠与合同》是原告自愿赠与的行为,原告分别在《赠与协议》和《赠与合同》上表示自愿赠与给被告,同时亲自签字并经原告多名子女和律师见证,《赠与合同》更是经过洪山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充分表明该行为是原告自愿所为,不存在受被告及其母亲的欺骗和利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原告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赠与合同,就应当对有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通过庭审,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这一主张。而被告提供的证据却充分证明原告的赠与行为是其真实意思地表示,应得的法律支持。 二、被告已经按照《赠与协议》和《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了附随义务,原告要求撤销赠与合同于法无据,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1、《赠与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约定,向原告的子女支付了补偿款,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支付了过户费用,同时原告也至今居住在被告家中,被告及其母亲照顾和赡养原告多年,对此,原告的声明和相关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本案的原告是年近95岁高龄的老人,被告的母亲作为原告的小女儿,从出生、成长,到结婚,再到被告出生、成长,一直是和原告居住在一起生活,直到xx年,被告母亲搬到新居,但还是同住在一个大院,以便照顾老人,xx年,被告母亲办理内退,回家一心一意照顾父母,被告从出生至今一直跟外公在一起生活,同母亲一起照顾外公,外公也喜欢被告,否则,原告也不会将房屋赠与被告,xx年初,原告长女王 为争夺原告的房产权,先后两次到洪山区法院起诉自己的父亲,原告考虑再三,在征得其他子女和律师的同意下,决定将该处房产赠与被告,另外考虑到其他子女的家庭情况,要求被告出资二十万元分给其他子女,被告答应并履行了该赠与协议中的全部条款。原告的生活仍在被告及其母亲照护下,安享晚年。如果像起诉状中所称的被告及其母亲“房屋过户后,对其从不照顾和关心、限制其人身自由、严重侵害其财产权和人身权、对其疾病不予救治和治疗、严重影响原告正常休息,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等那样,原告就不可能在95岁还有如此好的身体!而原告本人在其亲笔书写的声明中明确证实这些年是受到被告及其母亲的护理!同时在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中,原告也亲口承认:“今年上半年,我还可以到街上、学校操场上到处玩!我身体是最好,随便到外面走,眼睛什么的,各种器官都好”。这些都充分表明原告亲口亲笔证实起诉状中的所谓事实自相矛盾,子虚乌有。例《证据规则》第七十四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本案起诉的真实目的,是原告的个别子女面对房屋价格上涨,为了自身获得利益而鼓动年近95岁高龄老人诉讼,人为编造出所谓的事实,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如果本案诉争房屋现价值低于三十万元,就不会有诉讼的发生,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原告这样无理的请求能够实现,将对被告极为不公平,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三、原告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和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被法庭采纳 1、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原告亲口承认被告一直未尽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即便是被告存在有起诉状中所称的未尽义务,也因原告没有及时行使撤销权而消灭。 2、关于证人证言:证人分别是原告的大儿子和大女儿,跟本案审理的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为如果法院判决撤销房屋赠与协议,原告已近95岁高龄,证人作为继承人就可以或者有可能取得该房屋的继承权,同时证人和本案的被告母亲具有债务关系,汪 与被告也刚刚进行了诉讼,也都同样具有利害关系。根据《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因证人又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因此他们的证人证言不应得到法庭采纳和支持。 3、通过庭审,可以清楚地看到,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除了其子女提供的证言和视听证据外,再无任何证据,同时其子女证言多为道听途说,而被告方既有原告的亲笔所写的证明,又具有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同时还有众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这些都充分证明原告起诉状所称的事实与理由,并非真正的事实。《证据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因此,无论是从合同撤销程序上还是证据的证明力上,原告的诉讼请求都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没有证据证明其主张,恳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公平,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 xx年x月xx日篇二:解除赠与民事起诉状(翱翔律师专业修订) 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某,女,汉族,19xx年7月15日出生,住xx区xx办事处xx堡村,身份证号码:37280119xxxxxxxxxxxx。 被告:马某某,男,汉族,19xx年12月25日出生,住xx区xx办事处xx堡村。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赠与关系; 二、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房产,更改房主名称为黄某; 三、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盲人,20xx年x月因xx堡居委会照顾原告分得xx堡还建房屋一套,具体为x河花园东南区x号楼2单元102室。为了照顾原告生活方便,经原告五个儿子协商,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原告的房屋由被告结算,归被告所有。 原告入住该套房屋后,被告不仅对原告生活上不管不问,而且经常骚扰原告的正常生活。xx年x月xx日,被告及其妻子到原告家中无故殴打原告,造成原告身体伤害(被公安认定为轻微伤)和极大的心理创伤。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月xx日篇三:赠与合同撤销 法定撤销权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而任意撤销权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事由即包括不履行抚养义务。 退一步说,即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不了,也可以以情势变更条款对抗,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案例一:白某常年在外,家乡四间平房由其妹妹管理。去年平房要拆迁,妹妹建议他将其中两间赠与自己,不用办理过户,只要公证一下赠与合同,拆迁时他就可以分两套房子,将来再还给他,这样将来他的两个儿子就可以一人一套了。白某觉得妹妹想得很是周到,就按照妹妹的意思办理了公证赠与。 后拆迁办因其房产证未予变更最终还是仅分给了白某一套房产,可是妹妹却拿着公证的赠与合同要求他履行赠与,将其分到的房产分给自己一半。这时候白某才意识到这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遂到石景山区广宁司法所咨询自己是否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对于所有权已经转移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只有在受赠人出现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如下三种:(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白某的妹妹正是基于公证赠与不可随意撤销的法律规定,要求白某履行赠与合同。白某妹妹又不具备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节,只能按照赠与合同履行赠与。法律人士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这样往往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郭凤杰) 案例二: 案例
赠与人:_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历史博物馆一、赠与人_________自愿将多年来珍藏的_________、_________无偿赠与受赠人_________历史博物馆。二、赠与的_________和_________,于赠与合同正式生效时一次性交付。由_________历史博物馆派专人负责清点接收。三、为保证该批_________和_________得到妥善保存和利用,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应当建立专门的藏室和展室;并建立严密的保安措施。保管所需费用,由_________历史博物馆自行解决。四、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决定每年安排一次公开展出,向社会公众展览。内部展览根据有关研究单位和学者的请求,不定期举行。展览所得收益用于赠与物品的保管。五、该批赠与的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但可以小批量的复制,复制品可以出售,出售所得,可用于馆藏服务。复制品应精工细做,不得粗制滥造。不得以高额赢利为目的,大批量复制。六、赠与物品交接地点为:_________。七、本合同经过公证之后正式生效。八、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在赠与人逝世后,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期满之后,可以由赠与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与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协商,确定有关事宜。
篇一: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二、赠与物的交付 (写明交付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交付,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分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贪污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一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主要的权利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义务主要为: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赠与合同的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一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篇二:赠与合同范本:房屋无偿合同范本2篇 赠与合同范本:房屋无偿合同范本2篇 赠与合同范本:房屋无偿合同范本2篇 无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劳动人事局的下属公司,主要负责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确立“以人为本、共创伟业”的服务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和策划、人才招聘、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保管和转移员工档案、员工调动、户籍迁移、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服务;同时依法对企业的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多年从事劳动社会保障、职业中介的工作经历,能够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双向选择最佳结合的优良环境。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校(尤其是职高、技校、中专院校等)解决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同时也为了适应职介市场的发展趋势,保持稳定而充足的生源,以便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预定生源的基本情况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预定_________届毕业生_________名(其中男生_________名,女生_________名)。 2.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学生必须身体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正、品行良好;无纹身、染发、残疾等现象;视力良好,双眼裸视不低于0.8;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年龄一般不低于16周岁;并且诚实肯干,能吃苦耐劳。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立所预定生源的名单,并将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所预定之生源需单独开班,并命名为_________。其中男生加设机械类专业课程;女生加设计算机、电子专业课程。 二、用人单位说明 1.甲方推荐之用人单位全部为正规的、有经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薪资不低于________元/月,加班费全部按照劳动法规定另计。平时加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员工扣除食宿费用(预算为________元)月收入不低于________元/月 2.甲方提供之用人单位全部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并且工资按月及时发放。毕业生实习期结束全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务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期间完成向乙方所预定之生源的就业安置工作; 2.甲方在就业安置过程中所提供的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等全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内容; 3.甲方在就业安置前应事先将多家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提供给乙方,招工简章必须真实、准确的反映用人单位的概况和招工的情况;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所要求的面试、体检及学生报到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毕业生进单位实习期内的跟踪服务,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如发现乙方之毕业生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甲方不负责再推荐工作;如因企业方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甲方负责再推荐工作,但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7.甲方提供满三次机会而学生均未参加面试,视为个人不愿就业,甲方不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8.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毕业生除身体不合格、不愿就业等情况以外能够完成就业安置的保证率为_________%以上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所预定的生源组织好,不让流失。保证其数量与质量; 2.乙方在开展就业安置工作中有义务向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宣传甲方所提供的招工情况,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报名、面试; 3.乙方必须按照招工简章之要求在甲方预定的毕业生中挑选出符合招工条件的学生,并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告知甲方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数量及到达时间;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 性质:__ 地址: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常住户口地址: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 《劳动手册》号码: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保健食品费: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元,休息日为____元,平日为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元至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第五条 乙方薪酬按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案执行,甲方每月按时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的工资/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月的其他约定:除定额劳动报酬(工资)外,全工时制员工(8小时工作制)月业绩在6000元以下的,按业绩的20%提成,业绩在6000元以上的,按业绩的25%提成。半工时制员工(4小时工作制)月业绩在3000元以下的,按业绩的20%提成,业绩在3000元以上的,按业绩的25%提成。对公司月全勤的员工(未休息)执行200元奖励。(以自然月记,每月缺勤十天以上不适合本条款。)每月休息四天,每周六,日自行安排,但要提前跟管理人员请假,请假提前两天说。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八条 如乙方因其他原因须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须与甲方签订《从业人员社保自行缴纳承诺书》,由甲方每月按社保金额 元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工作交接完毕时支付。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发生的有关争议,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前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xxx 法定代表人:xxx (或主要负责人):xxx 所在地址:xxx 乙方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家庭地址:xxx 现居住地址: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xxxx年 xx月 xx日起至xxxx年 xx月 xx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xxxx年 xx月 xx日至 xxxx年 xx月 xx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xxxx年 xx月 xx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x个月,即从xxxx年 xx月 xx日至xxxx年 xx月 xx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xxxx年 xx月 xx日起至 x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的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习人员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学院即将毕业的学生,自愿要求到甲方实习。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实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等条件,帮助乙方达到了解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于实习工作岗位之目的。 ???三、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及生活补贴共计_____元/月。 ???四、乙方愿以甲方员工的工作标准参加实习,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实习任务等。 ???五、乙方在实习期间患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改为:“由甲方报销_____%”)。 ???六,甲方可对乙方实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培训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或考评。考核或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考虑正式予以录用;否则,双方均可即时解除本协议。 ???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试、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 ???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一位资深的编剧,曾在多部影视作品中担任编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电视剧的编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 (一)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电影的总体设想和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要求进行文学剧本的创作。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根据甲方要求,为电影片编写原创文学剧本; 2.以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为蓝本,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3.对未定稿的电影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 (二)电视剧规模暂时定为_________集,每集片长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二条聘用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此日期为乙方聘用期限开始之日。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结束。 第三条联络人
学生在读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是利用了实验室的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下完成的,其中包含了其他人的劳动以及实验室长期的技术积累,应该属于实验室的财富,为了维护实验室和广大同学的共同利益学生,规范实验室的管理,现作如下保密协定: 1.实验室内各组各个模块的源代码和相应文档现在除了各自负责人掌握外和给相应总负责人汇总外,不可以给其他人(包括同组内其他模块人员)。 2.如果需要,各个模块之间可以提供接口,提供可执行文件。如果需要更多的,请发信给相应总负责人,说明原因。视情况而定。 3.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不允许带走与实验室相关的代码及文档和数据(已经发表的文章除外)。 4.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前,有义务与责任,毫无保留的把负责的部分传递给实验室接替的人。 5.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后一年之内,不得把实验室当前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课题(/项目)的研究思路(/开发途径)透露给第三方。 实验室有权违约者要对因违约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任。 网络实验室(盖章):_________ 成员签名: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请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 一、聘用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担保方式 风险抵押金。乙方须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当年度聘用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董事会同意;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经营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应于每月7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甲方的财务报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费用指标 乙方个人每月可列支经营管理等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如超出,则从乙方个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六、工资福利 聘用期间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按月平均预支,年终结算。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同时还可按公司年销售额的________%分取报酬,年终结算。 七、?合同解除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董事会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如一方单到期限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