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达成以下条款: 一、服务细则 1.服务范围 台式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 电脑显示器 网络集线、交换设备 其他疑难问题 2.服务地点 乙方服务地址(包含取件、送件、维修) 公司办公地点 3.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除国家规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___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_______。提供免送维修服务。 客户免送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4小时,响应时间的计算是从本公司接到客户的维修通知开始,到本公司维修人员开始与客户联系止。 自维修人员开始与客户联系起至本公司维修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止,其中所用时间即是到达现场时间,最低限度48小时内到达。 4.服务条款 现场取机或现场维修,本公司维修人员将前往服务地点维修或取机返回维修。 本公司将有专职维修人员提供每月一次的现场例行检查维修。 维修过程中,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检测并加以修理,本公司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劳务、零件和材料,保障客户的设备正常工作。如果,需要更换零件,则用新的或与原件相当的零件。对于修理费用超过设备现有估价____%的需征得客户同意。 在寻求永久的解决办法之时,可能会提供暂时的应急措施供客户采用。 如果本公司决定需要额外零件或资料,就将设备取回公司维修部重新修理, 本公司将根据客户的维修设备提供维修过程中的备件,若出现备件短缺则有客户协助解决,本公司不承担必须提供备件的责任。 二、客户责任 1.客户应按照正确操作方法,正常使用电脑。 2.如果客户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发生故障,需要本公司提供更换配件,在保修期内,本公司将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外,本公司将以更换配件的成本价向客户收费。 3.在安装维护中客户应提供方便,配合本公司维修人员正常工作。 4.对电脑及外部设备中存储的重要文件数据,客户应有备份,妥善保存。 5.客户在要求免送维修服务之前,应执行产品操作手册中具体规定的所有自测和检修步骤,以书面形式提供产品机型号,序列号,目前故障表现以及其他有关故障情况。 6.本公司维修人员有权接触和使用认为维修产品所必需的一切信息和设备。 7.客户要向本公司维修人员提供操作配件和消耗品,如纸,磁盘,色带,卡片,格式化磁盘,以及客户正常操作中会用到的其他类似用品。 三、服务限度 1.功能性清洁,除非产品享受服务规定的有关功能性清洁或表面清洁工作,否则,凡涉及清洁,定期保养有关问题的工作,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务内。 2.软件和网络支持,除非产品享受服务规定的有关软件或与网络有关问题的维修工作,否则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务内。 3.过期产品,已过特定支持时间的过期产品不包括在客户免送维修服务范围内。 4.所有象地震,火山、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包含在本公司客户免送维修服务范围内。 5.消耗类产品,如喷墨打印头,硒鼓,电池,绘图笔,纸张等,无配件类产品,如无器件类,连接件,电缆,外接直流变压器等。 6.所有人为因素引起的使用不当,比如杂物进入机内,不包含在客户免送维修范围内。 四、收费标准
电梯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的建筑物名为?内的小计?台; 2、?的建筑物名为?内的小计?台; 3、?的建筑物名为?内的小计?台; 4、?的建筑物名为?内的小计?台; 三、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壹?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电梯型号?数量(台)?层站?载重kg?速度m/s?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记载有旅游路线、景点、餐饮、车辆、购物、费用等具体安排的行程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社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不得超过壹次,并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医疗咨询。安排购物活动超过壹次或安排自费项目、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200%支付违约金。 5.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旅行社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与相应费用等领的违约金。 6.旅行社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领返还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在出发后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旅游费用的100%此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7.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并对旅行社给子必要的协助,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8.旅游者在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出发后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9.旅游者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不返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10.旅游者应当对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包括自身损失以及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1.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千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解决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栽协议中请仲栽。 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旅游局便民电话:(010)65130828 旅游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章名】?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章名】?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章名】?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章名】?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一、问题的提出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作为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相互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货样买卖是按货物样品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买卖。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技能、设备和劳力,用自己的材料为定作人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特别制作成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 但在司法实践大量的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纠纷中,经常发生货样买卖合同和定作合同难以甄别的情况。欧丰家具诉武汉nec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诉称2004年10月开始,其根据被告提供的货品种类、规格、数量、式样等,为被告制作各种柜台、灯箱等办公家具产品。但是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是一份典型的买卖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买方、卖方,货物的数量、质量要求和具体货款等。类似情况在其他买卖合同纠纷中也经常出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欣维毛纺织有限公司诉叶繁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04年8月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内销呢绒供需合同》,由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样品,为原告提供价值42万元的钢花呢,原告另派员到被告生产工厂监督产品质量。另外,还有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一些单位要求生产厂家在出厂商品上注明买方特有标志,因此发生货物质量或者货款纠纷,此类案件中同样存在属于定作合同纠纷还是买卖合同纠纷的分歧。 二、甄别的意义 其实,区别买卖合同与定作合同的意义不仅在于案件的实体处理,更在于案件审理中的一些程序问题,主要是: 一是确定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函(1995)175号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要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为定作人加工产品的地点,但如合同约定接收加工成果地为合同履行地,则从合同约定,不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而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应以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除交货地外,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视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地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货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实际履行地与合同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只要部分货物的交付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一致,就要以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以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确定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综上,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主要管辖地,而买卖合同则主要以交货地确定管辖地。因此,在很多时候合同的性质直接决定着管辖地的确定和案件是否移送问题。 二是确定当事人举证的分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不同的合同纠纷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要求是有区别的。承揽合同要求定作人举证证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技术要求或者材料,并且按照约定时间验收、接受加工成果,支付一定的报酬或者材料费用;承揽人要举证证明按照定作人的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地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加工成果。买卖合同只要求卖方提供证据证明交付的标的物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相应数量的标的物即可;而买方则要举证证明按时收货按时支付货款。举证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为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承担相应的行为责任之外,还要承担因为不能举证或者举证不力而要承担的结果责任。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当事人所要承担的结果责任也是不一样的,承揽人没有按时完成工作成果,负有的是继续完成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承担定作人拒不接受工作成果的结果责任;出卖人如果不能及时供货,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甄别方法 甄别方法之一:承揽人身份特定化。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注重的是工作成果完成的条件,是承揽人的“合作”。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或者工作的主要部分。如果定作人所需要的标的物能够从市场上任意买到,定作人就不必通过订立承揽合同要求承揽人来完成。因此,定作人选定承揽人是基于承揽人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具有特定要求的。如果承揽人擅自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将构成根本违约。此时,定作人可以选择要求承揽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或者通知承揽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未经定作人同意,不能将工作或者工作的主要部分转交第三人完成。而买卖合同中,卖方的生产过程不需买方制约,卖方可以将工作任务转交第三人完成,无须征得买方同意。因此,甄别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首先要看承揽人或者出卖人是否特定的。如上文提到长宁法院审理的欣维毛纺织有限公司诉叶繁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是根据原告提供的样品交付货物的,但是被告自身作为贸易公司是没有制作能力的,只能委托工厂加工。因此,按照承揽合同承揽人特定化的要求,该案应该定性为货样买卖合同纠纷。 甄别方法之二:承揽合同定作物特定化。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的,用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且必须以定作人所具有的条件来完成。首先,这种标的物是在合同生效后才开始制作的,从制作开始即为定作人所有,承揽人无权处分,只有在定作人超过两个月不支付承揽报酬的情况下,承揽人才能作留置处理,否则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因此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承揽人运用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在合同生效后制作的特定物,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通常是不改变标的物本质属性,标的物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已经存在也可以是在合同成立后生产。这种特定性是相对的,往往是买方在卖方的产品范围内或者基础上,做些选择性的确定,产品本质属性并不改变。上文提到的一些单位要求生产厂家在出厂商品上注明买方特有标志,如超市要求厂家在供应商品上打上超市标志的行为,不能定性为定作行为,仍属于买卖行为。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标准:、 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___________所提供的_________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2、产品包装: 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产品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风险提示: 要求商家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品牌型号必须是标准用名,不能产生歧义,前后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另外,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物品,违法则合同无效。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建议可以附件对此明细)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建议可以附件对此明细) 3.2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tel(电话):_________ fax(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tel(电话):_________ fax(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_________(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货物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_________,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_________进口(_________)一批。数量(_________)吨,价值 (_________)美元。 8.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c?外贸合同书(现汇)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购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________?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银行或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甲方(需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乙方(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规格 材料 数量(平米) 单价(元/平米) 总额 注: 二、质量标准 1、石材属天然产品,难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三、包装标准 双方约定为: 四、交货方法 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风险提示: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经办人签收亦视买受人签收。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因现在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对于送货到外地的卖方来说,应特别注意应尽量要求对方付清全款后再卸货,以防止外地买方卸货后不再支付余款,置于“货款两飞”的尴尬境地。 五、交货地点 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买入方(全称)卖出方(全称)品名规格生产厂数量(吨)价格(元/吨)金额(元)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协议书号: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4360100 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641-429200014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一、汽车清单及价格 汽车品牌 产品型号 颜色 数量 单价 备注 辆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所供设备配置不低于丙方委托协议书的质量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并附有合格手续的全新产品; 内在质量保证、随设备附件及单证和资料完整、设备外观无漆片脱落、无擦划痕迹。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 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经济性质:对应转让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指资产所有权及/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其转让标的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 七、本合同第四、第五条是对第一条的具体约定,如有关交易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相关条款中注明“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为当事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依法确定的交易价格。如涉及国有产权的转让,应依法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经产权交易双方及/或代理其进行产权交易的各自的经纪机构签字或盖章后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本合同自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 十、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本合同范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的经纪会员: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的经纪会员: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为(详见清单/____________)。 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