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第八条 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公司对每一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2)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3)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5)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 ┃顺序│工程关系方 │姓名和地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方名称: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____ ------------------------------------- |产地|品名|等级|生产期|数量(吨)|价格(元/吨)|金额(元)| |---|---|---|---|-----|-------|-----| |||||||| ------------------------------------- 1.发站:发货单位: 2.到站: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年月→19年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包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财务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卖方交: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向市场财务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卖方交: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经济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省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 |买方|卖方|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电话号码||电挂||电话号码||电挂|| |----|------|--|----|----|------|--|----| |传真号码||邮码||传真号码||邮码|| ----------------------------------------- 买方出市代表:___签名(盖章)市场监证人___签名(盖章)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极取资料后_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加收20—40%的勘察费。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近几年,施工现场临时砖砌围墙裂缝、倒塌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沿街、人行道一侧的现场围墙倒塌而伤及行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因此签订围墙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墙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围墙施工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351元/米。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实际施工围墙总长度计算合同总价。 2.支付: 第五条工程质量:施工要求按土建工程预算书。达到质量标准。 第六条安全责任 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无安全事故。如产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及时处理。 十一、现场管理 承包方作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厂区日常经营。 十二、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元。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围墙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汇峰紫苑小区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沭阳县迎宾大道南侧、梦溪植物园东侧、汇峰大饭店与梦溪国际大酒店之间地块。 2、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平面示意图。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联络方式: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管理费: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他费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赔偿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监理方处理委托业 务时,因非监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方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委托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由于委托方或承包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方。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具体内容双方再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委托方。双方确认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终止条件:1、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实施工作和监理工作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经监理方与委托方、承包方协商后,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双方签署终止合同文件,本合同即终止。2、按本合同规定项目正常完成,承包方与委托方完成最终验收和工程移交手续后,监理方按本合同规定移交完所有监理文件,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7天内仍未收到支付票据,委托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五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一个月的,监理方可向委托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7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可参考三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当委托方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若委托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0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由监理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监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由委托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第三十条)。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八条 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向监理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如下方式计算: ???滞纳金=拖欠金额×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货款利率×拖欠时间累计 ?(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5收取) 第四十二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如果委托方对监理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书面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方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它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方承担,由委托方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方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方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方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方申明的秘密,监理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方、承包方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和复制此类文件,不得将此类文件外传至与本工程无关的机构或个人,否则监理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引起责任纠纷和损害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权力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信息产业部、建设部的有关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3)???本合同生效后若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本合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第三条委托方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设计文档、招标文件、施工方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现场资料(包括原始资料)等; (2)???委托方提供文件目录,文件号,文件正本,保密资料注明密级;监理方代表签收文件,确认签收日期;工程完工后监理方交还以上资料,委托方代表签收并确认交还日期。 第四条委托方应在回复期限内对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答复并即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在送达监理方时生效,收受方应用书面回执确认。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单位服务方未收到委托方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委托方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委托方的决定。委托方对监理方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全文 需方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 ----------------------------------------------------------- |设备||计量||||要求||合同|单价:|合同|| |||||数量|||||------||| |名称||单位||||交货期||价格|总价:|交货期|| |-------------|-------------------------|-----------------| ||需方|供方| |主辅机型号规格:|-------------------------|-----------------| ||订货单位||供货单位|| ||------|------------------|------|----------| ||单项工程||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代表人|| ||------|------------------|------|--|---|---| ||邮政编码||代表人||电报||电话|| ||------|------|---|-------|------|----------| ||电报||电话||结算银行|| ||||||及帐号|| |-------------|------|------------------|-----------------| ||结算银行||| ||及帐号||| ----------------------------------------------------------- ----------------------------------------------------------- |运输方式|||供方||到站|整车:零担:|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交货|--|---|------|-------------|验收方法及期限:| |交(提)货||方式|需方||结算方式||运杂费用承担:| |地点|||||||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 |违约责任||| |---------------------------------------|-----------------| |选择||记事:|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鉴(公)证意见:| ||||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供货|||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 ||||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鉴(公)证机关(章)| |厂家|||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经办人:年月日|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份|此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鉴(公)证机关份| -----------------------------------------------------------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字__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等级为_________,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 (二)红线内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产权部分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_________ 1、外墙: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 (四)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附属物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五)营业性用房系沿[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政府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说明: 1、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供。
交通事故 第二条凡经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核发车辆驾驶执照牌号及完税凭证的自行车,均可参加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与赔偿限额 第三条保险自行车行驶在本市道路上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其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自行车全车或其零部件及车上所载物品的损失或失窃; 二、使用自行车时带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除外)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使用自行车者及携带人员的人身伤亡; 四、使用自行车者的故意或违法行为; 五、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项间接损失及费用;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 第五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中途不办理退保。 保险费 第六条全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自行车保持适合正常行驶状态。 第九条被保险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合理抢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条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条款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有关费用单证、损失清单及有关医院伤残证明,以及保险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保险人应当迅速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责任在赔偿限额内及时赔付。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如有虚报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经查明后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人只负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事故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第十五条为增强被保险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心,每次第三者责任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元整。 第十六条保险人对每一事故均为一次性赔付结案,一经赔付,该次事故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再负责。 第十七条每次事故处理并赔付后,保险单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从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渣压力焊是建设部重点推广的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特别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竖向钢筋或斜向钢筋焊接。对于电渣压力焊施工合同你了解多少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渣压力焊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电渣压力焊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该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工程项目部分劳务分承包给乙方。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使用机械工具,包电焊条及焊剂材料。 第三条、承包范围: 1、主体结构中,柱子主筋竖向焊接,其钢筋型号为12至20几种,并按要求每层提供合格的焊接试件,如试拉不合格将提供双数试件至合格为止,其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焊接所使用机械工具、材料进出场费及二次搬运费,甲方只提供配电箱总电源。 3、原则上本工程甲方不出点工,除因图纸修改造成做好的成品返工而发生的人工,此人工数量甲方根据事实而定。如图纸更改在工作未做之前,将不调整工价或点工。 4、达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相关的一切工作。 第四条:材料、机具供应与消耗: 1、工程所用钢筋由甲方按钢筋下料表提供规格,乙方按图进行钢筋焊接。 2、乙方如借用甲方机具设备使用、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赔偿,甲方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均应以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搞好安全生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工人非因工伤亡,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优质工程保证金: 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支付优质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为1000元。待质监站结构验收核定为结构优质工程后,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否则,此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的质量赔偿金,自动放弃。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依据,计算焊接头工程量,不分规格型号,其综合单价为1.5元∕个,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2、施工期内,如因乙方提出加价或停工(不管任何原因),按完成工程量包干价格的50﹪结算工程款,优质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3、施工期内,如因乙方组织不力达不到甲方的工期、质量要求,不服从现场管理,或中途退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结算单价按完成工程量的承包单价的50﹪结算。优质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工期、质量: 1、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完成时间:年月日,交工时间:年月日(以甲方现场制定工期计划为准)。 2、质量:结构验收确保达到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3、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任何时候,经检查后必须根据整改单及时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作罚款,清退出场等处理。 4、每层焊接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因质量问题不能通过验收,将每层处以500元罚款。 5、结构工程质量若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直至达到标准为止。经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办理最终结算时按乙方承包综合单价下浮10﹪进行结算。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a、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乙方开工后继续协助乙方解决以上事宜之遗留。 b、负责现场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严格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及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有权根据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c、为乙方进场人员提供临建设施,并开办内部食堂以方便民工就餐。 2、乙方职责: a、按甲方通知进场,三天内及时组织身体素质好,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能力,十八周岁至四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青年工人6名进场:施工高峰期确保10人以上。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登记像、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b、负责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