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日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应向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产生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一条 为因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能得到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 凡经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核发车辆驾驶执照牌号及完税凭证的自行车,均可参加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与赔偿限额 第三条 保险自行车行驶在本市道路上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其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自行车全车或其零部件及车上所载物品的损失或失窃; 二、使用自行车时带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除外)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使用自行车者及携带人员的人身伤亡; 四、使用自行车者的故意或违法行为; 五、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项间接损失及费用;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 第五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中途不办理退保。 保险费 第六条 全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自行车保持适合正常行驶状态。 第九条 被保险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合理抢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条款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有关费用单证、损失清单及有关医院伤残证明,以及保险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保险人应当迅速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责任在赔偿限额内及时赔付。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有虚报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经查明后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保险人只负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事故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第十五条 为增强被保险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心,每次第三者责任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元整。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每一事故均为一次性赔付结案,一经赔付,该次事故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再负责。 第十七条 每次事故处理并赔付后,保险单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从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文:? 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协议 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协议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签订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_(产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___币_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备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国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协议和及时按协议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项目委托代建是指经委托人与代建人(被委托人)协商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与程序,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所定的共同合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xxx 根据《x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xx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xx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xxx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2008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xxx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xxx(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签订于x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文篇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安康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2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三、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初次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所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次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为保证联合办学的顺利进行,在符合国家和院校规定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联合办班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二、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 1、负责联系主考院校的招生计划的申报与落实。 2、负责学籍的管理、注册及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3、检查、督导教学计划的实施。 4、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主考院校的成教专本科毕业证,省教育厅纳入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 三、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 1、组织宣传、报名、招生,并按甲方要求将学员有关资料报送甲方,以便招生、录取和注册,组织学生按国家和甲方要求参加成人高考。 2、依据甲方提供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提供教学场所、聘任合格教师,组织实施教学。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学生在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四、经费及分成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具体事务及操作,由甲方所属相关部门与乙方会同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单位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备注: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15)合同的修改 16)保险 17)商标 18)适用法律 19)争议的解决 20)其他 21)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 方:_____注册国家: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 方:_____注册地区: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甲方因 原因,不能如期偿还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的贷款, 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继续为甲方 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一、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 金贷款(大写) 整,其中(大写) 整应于 年 月 日到期。截止到 年 月 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大写) 整, 现约定延期到 年 月 日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年 月 日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 │ 日 期 │ 金 额 │ ├─────────────────┼────────────────┤ │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酒店客房预订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价格体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房间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房间类型 宾馆价格 甲方团队价 甲方散客价 是否含早 门市价 前台优惠价 甲方协议价 可销售价格 甲方协议价 可销售价格 备注: (1)加床:_________元;中早:_________元;西早:_________元; (2)为使甲方销售价格能始终等于或低于乙方现行门市优惠价格,乙方进行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优惠价格时,应及时提前通知甲方,同时签约价格根据下降比例作相应下调。 (3)当乙方客户入住酒店时,乙方按甲方传真所指定的价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费。 (4)以上价格均含酒店服务费。 二、预定形式 1.甲方在客人抵店前,甲方将客房预订通知单传真通知给乙方,乙方尽快按订单上的传真号码书面确认回传。遇销售部、预订部休息期间,甲方可直接向乙方总台预订客房。甲方同时发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传真号码,待正常工作日,核实并签名回传确认备档。 2.预订取消:乙方_________点为正常保留时间,_________点以后甲方取消预订客房,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3.甲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若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乙方可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4.当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续住时,乙方应以甲方原先的传真预定价格予以续住,并及时通知甲方。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免费给客人升级或在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甲方安排至同星级以上且价格相同的酒店,佣金应照常返还。 三、订房核对 双方订房核对采用如下方式进行:甲方于第二天上午将前一天的预订单汇总表以及已住店客人情况表发往乙方销售部,由乙方专人在预订单汇总表上填写客人入住房号、在已住店客人情况表上填写客人正确离店的日期并于当天下午回单甲方。 四、财务结算 1.凡经甲方销售的客房差价归甲方所得。 2.甲方在每月的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经订房核对后的客人入住详细资料。经双方核对后,差价部分由乙方在每月的15日前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3.当双方的间夜数有出入时,以乙方收银记录为准,如有跨月订房,记入下月。 4.为鼓励甲方大力推销乙方客房,另制定奖励措施如下:甲方季度订房超过_________间,乙方季度奖励_________元/间。 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执行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双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协议。 3.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得条款向第三方公布。 4.本协议所有事宜以及操作程序,双方均有专人负责。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争议而且无法协商解决,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武汉景臣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包装。 二、委托设计费用: 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名称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___日,即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 第七条 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特种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