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汽车货物运单 ────────── 托运人(单位):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运单编号: ┌───┬─┬──┬───┬──┬─┬──────┬──┬───┬─┐ │发货人│ │地址│ │电话│ │ 装货地点 │ │厂休日│ │ ├───┼─┼──┼───┼──┼─┼──────┼──┼───┼─┤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 卸货地点 │ │厂休日│ │ ├───┼─┼──┼───┼──┼─┼───┬─┬┴──┼─┬─┴┬┤ │付款人│ │地址│ │电话│ │约定起│月│约定到│月│需要││ │ │ │ │ │ │ │运时间│日│达时间│日│车种││ ├──┬┴┬┴┬─┴───┼──┼─┼──┬┴─┼───┴┬┴─┬┴┤ │货物│包│ │ 体 积 │件重│重│保险│货物│ │ │ │ │名称│装│件│长×宽×高│(千│量│保价│ │计费项目│计费│单│ │及 │形│数│(厘米) │克)│ │价格│等级│ │重量│价│ │规格│式│ │ │ │吨│ │ │ │ │ │ ├──┼─┼─┼─────┼──┼─┼──┼──┼────┼──┼─┤ │
××铁路局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货位: 货物运单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 运到期限 日 货票第 号 ┌─────────────────┬────────────────┐ │ 托运人填写 │ 承运人填写 │ ├──┬──┬─────┬─────┼────┬─────┬──┬──┤ │发站│ │到站(局) │ │车种车号│ │货车│ │ │ │ │ │ │ │ │标重│ │ ├──┴──┴────┬┴─────┼────┼─────┴──┴──┤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 │施封号码│ │ ├──┬──┬────┴──────┼────┼─────┬─────┤ │ │名称│ │经 由│铁路货车篷│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货 运 单 财务联 ┌─────┬────────────┬───┬───────────┐ │ 出发站 │ │到达站│ │ ├─────┼────────────┴───┼──┬────────┤ │收货人名称│ │电话│ │ ├─────┼────────────────┴──┴────────┤ │ 收货人 │ │ │ 地 址 │ │ ├─────┼────────────────────────────┤ │发货人名称│ │ ├─────┼────────────────────────────┤ │发货人地址│ │ ├─────┼──────────┬────┬────────────┤ │空陆转运 │ 自 至 │运输方式│ │ ├─────┴─┬────────┴─┬──┴────┬───────┤ │ │ │ 重 量 │ │ │ 货物品名 │ 件数及包装 ├───┬───┤
××铁路局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货 票 甲 联 货物运到期限 日 发站存查 a00001 ┌───┬───┬───┬───┬──┬──┬──┬──┬──────┐ │发 站│ │到站 │ │车种│ │货车│ │承运人/托运│ │ │ │(局) │ │车号│ │标重│ │人 装车 │ ├─┬─┼───┴───┴───┼──┼──┴──┴──┼──────┤ │ │名│ │施封│ │承运人/托运│ │托│称│ │号码│ │人 施封 │ │运├─┼───────┬─┬─┼──┴──┬─────┴──────┤ │人│住│ │电│ │铁路货车篷│ │ │ │址│ │话│ │布号码 │ │ ├─┼─┼───────┴─┴─┼───┬─┴────────────┤
铁路局<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行李托运单 行李票号码 ? 注意事项 1.除行李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旅客填写清楚。 2.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8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 立方米。 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等贵重品、档案材料不得按行李托运,也不得夹带在行李中托运。 4.行李包装外部必须写明发到站、旅客姓名、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到站 站 站 经由 站 旅客姓名 ? ? 共 人 住 址 ? ? 电话 包装种类 件数 实际重量 附注 箱 ? ? ? 包 ? ? ? 袋 ?
┌─────────────────────────────────┐ │ ┌───────┐│ │ 铁路局 │ 行李票号码 ││ │ ├───────┤│ │ 行李托运单 │ ││ │ └───────┘│ │注│1.除行李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旅客填写│ │ │ 清楚。 │ │意│2.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8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 │ │ 立方米。 │ │事│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货币、证券、│ │ │ 珍贵文物、金银珠宝等贵重品、档案材料不得按行李托运,也不得│ │项│ 夹带在行李中托运。 │ │ │4.行李包装外部必须写明发到站、旅客姓名、单位、地址。 │ │ 19 年 月 日 │ ├────────┬────┬────┬─────┬────────┤ │ 到站 │
港务管理局? 货物承运合同登记单? ? 货物于 月 日 货 票 号集中: 交接清单 号? ┌──────┬───┬──┬───┬───┬──────┬─────┐? │船名: │起运港│ │到达港│ │ 到达日期 │ 收货单位│? │航次: │ │ │ │ │ (港印) │ (签章)│? ├─┬────┴┬──┼─┬┴───┴┬──┤ │ │? │发│全 称│ │收│全 称 │ │ │ │? │货├─────┼──┤货├─────┼──┤ │ │? │单│地址,电话│ │单│地址,电话│ │ │ │? │位├─────┼──┤位├─────┼──┼──────┴─────┤? │ │银行,帐号│
┌──────────────────────────────────┐? │ ┌──────┐ │? │ 铁路局 │包裹票号码 │ │? │ ├──────┤ │? │ 包裹托运单 │ │ │? │ └──────┘ │? │注│1.除包裹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发货人填写│? │ │ 清楚。 │? │意│2.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立│? │ │ 方米。 │? │事│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和限制运输物品│? │ │ 。均不得按包裹托运。 │? │项│4.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发收货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 │5.个人托运人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 │ ,由旅客或发货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 │ 19 年 月 日 │? ├───┬───────┬───────┬──────────────┤? │ 到站│ 站 │ 经由
货物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搬入,指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装车或船 地点:_________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 ┌──┬──┬──┬───┬──┬───┬───┬──┬───┬───┐ │车种│车号│标记│整车或│承运│ │第一转│ │第二转│ │ │ │ │载重│另担 │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 │ │ │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 │ │ │ │ │航线│ │航 线│ │航 线│ │ ├──┴──┴┬─┴───┼──┴┬──┼──┬┴─┬┴─┬─┴┬──┤ │发站(局)港│到站(局)│ │第一│港名│第二│港名│第三│港名│ │ │ │ │换装├──┤换装├──┤换装├──┤ │或起运港
货物于 月 日 联货票第 号 集中: 交接清单 号 ┌──────┬────┬──┬────┬─────┬───┬───┬──┐ │ 船 名 │ │航次│ │起 运 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 ├──────┼────┼──┼────┼─────┼──────────┤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 │发│ 全 称 │ │收│ 全 称 │ │ │货├─────┼───────────┤货├─────┼────────┤ │单│地址,电话│ │单│地址,电话│ │ │位├─────┼───────────┤位├─────┼────────┤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 │发货符号│货 名│件 数│包 装│ 体 积 │发货单位 │水运部门
经由站名及线名: 国家计划 号 货物准于 月 日搬入 承运人→起运站港→到达站港→收货人 运单( )字第 号 地点 指定于 月 日装车或船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 ┌──┬──┬──┬───┬──┬───┬───┬───┬───┬──┐ │车种│车号│标记│整车 │承运│ │第一转│ │第二转│ │ │ │ │载重│或零担│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 │ │ │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 │ │ │ │ │航线│
国家计划________号 ? 经由站名及线名: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准于 月 日搬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字第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于 月 日装车或船?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车种│车号│标记│整车或│承运│ │第一转│ │第二转│ │? │ │ │载重│另担 │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 │ │ │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gf-91-0401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 ? 经由站名及线名: 国家计划 号 货物准于 月 日搬入 ?承运人→起运站港→到达站港→收货人 ? 运单( )字第 号 地点? 指定于 月 日装车或船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 ? ┌──┬──┬──┬───┬──┬───┬───┬───┬───┬──┐? │车种│车号│标记│整车 │承运│ │第一转│ │第二转│ │? │ │ │载重│或零担│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 │ │ │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 │ │
_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__年__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______ 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冷藏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