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 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 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 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 %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 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 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 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 %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经济适用房认购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鉴于: 1.甲方向 市政府申请认购20 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已经获得批准,经确认,甲方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位于 (以下简称为“标的房产”)。 2.甲方拟将标的房产的认购权转让给乙方。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标的房产认购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标的房产的认购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房产的认购权并决定购买标的房产。 2.标的房产认购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标的房产认购权的转让价款付给甲方。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乙方指示以甲方名义办理标的房产的购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购房协议、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办理交房、入伙手续、申请并领取房产证等),因办理购房手续而产生的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首期款、按揭贷款、贷款佣金、办证费用、税收、入伙费等)均应由乙方支付。 购房时所取得的全部付款凭证及标的房产的权利凭证均应由乙方保存原件,甲方保存复印件。 4.甲方仅为标的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乙方为标的房产的实际权利人,标的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5.在标的房产满足过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5年等)时,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标的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全部过户税费由乙方负担。 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标的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标的房产转让款)。 若过户时法律或政策要求转让方将经济适用房过户产生的差价之一定比例上缴政府,则该部分差价由乙方支付。 若过户时因政府优先回购从而导致乙方失去房产所有权,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退还标的房产认购权转让款。政府因回购标的房产而向甲方支付的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然后交付给乙方。
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转让方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关于 转让方公司名称 之 股权转让协议 年 月 日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200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 深圳市签订: (1) (转让方股东(1)) 住址: 身份证号码: 1 (2) (转让方(2))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中,转让方股东(1)、转让方股东(2)分别及共同称为“各转让方”或“转让方”) (5) (受让方股东(1))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简称订丁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戊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设立,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 %股权,是法定代表人;乙方占 %股权;丙方占 %股权;丁方占 %股权。 现甲、乙、丙、丁、戊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戊方受让 (公司名称) 100%股权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与转让价格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丁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戊方同意按照以上价格购买该股权,各方对此均无异议。 第二条 转让款支付期限与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戊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各转让方付清转让款。 第三条?转让方责任 1、各转让方保证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 (公司名称) 的真实出资,是其合法拥有的股权,各转让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各转让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受让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2、转让方 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因工商变更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 承担和支付。 3、各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戊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4、对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公司已经存在的债务和应当缴纳的税费,以及因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各转让方或公司的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税费,由各转让方自行承担,且各转让方均独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条 工作交接 1、本协议签订后,戊方即享有公司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各转让方应积极配合戊方进行相关的交接工作。 2、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毕前,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财务帐薄、及其他资料和文件的交接工作。 第五条? 受让方责任 1、受让方保证,受让方为签订本协议向转让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 2、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毕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转让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转让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有损公司的利益,戊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向转让方收取违约金,各转让方之间相互承担独立的连带责任。 2、戊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转让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向戊方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严格保密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受让方: 转让方: 年 月 日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署: (1) (“ ”),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法人,注册地址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 (2) (“ ”),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法人,注册地址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 以下简称“受让方”, 以下简称“转让方”。以上各方可以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各方”。 鉴于: (“目标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拟建 XX项目。 转让方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 % 股权(“目标股权”)。 受让方有意向转让方购买 (目标公司)的 % 股权,以最终获得对 (目标公司) % XX项目的实际控制权,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中列载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出售目标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转让方和受让方互相同意本协议的股权转让安排。 因此,各方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及付款 1.1股权收购总价的确认 1.1.1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总价为人民币 元(以受让方确认的审计结果为准); 1.1.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该收购对价为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 股权的全部价款。 1.2股权转让手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并且满足以下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共同完成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1) 目标公司 XX项目所支出的项目用地成本不超过 元/亩,项目用地性质为 。(2)目标公司 XX项目满足受让方测算的收益率。 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履行的手续具体包括: 1.2.1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符合审批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格式要求的股权转让合同(“格式合同”),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于: 1、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 。现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公司及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本次股东权转让事宜。 2、公司原股东一致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上述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XX公司”原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1、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1)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2)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2、乙方指定 、 两人作为股权变更登记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后 将持有XX公司 %的股权; 将持有XX公司 %的股权。乙方及两名登记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受让人(证件资料 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XX公司”基本概况及现有资产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XX公司”为在中国境内乙方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股东 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为: 。 (二)“XX公司”现有资产 1、XX公司名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拥有坐落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用地,使用面积为XXXXX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号 ,原土地出让年限为 年 月。 2、甲方承诺并保证上述资产及该宗地已取得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上述资产权利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并保证XX公司对外无任何经济纠纷,如发生一切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已经对土地的状况做必要的查看,并到房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必要的了解。 4、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XX公司股权转让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若审计报告结果显示XX公司对外持有债权的,债权全部归甲方股东所有;XX公司外尚欠有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债务利息及违约金),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清偿责任,且在甲方清偿完毕该部分债务前,乙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数额的股权转让款直至甲方将该部分债务清偿完毕止。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流程 (一)股权转让价格 在综合考虑XX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XX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及股权转让流程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万元至甲乙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XX公司51%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 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2、在将上述51%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当日,甲乙双方办理XX公司及土地相关资料的交接(所办理交接的土地及XX公司相关的资料清单详见明细表)。甲方将上述51%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后30日内为XX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期。 3、债权债务公示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 万元股权转让款至双方共管账户。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XX公司剩余49%股权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剩余股权变更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 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第四条 交接、确认 1、51%股权转让手续递交工商登记部门之日,甲方应当将XX公司的现有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资料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的资金共管账户收到乙方 万元股权转让款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将XX公司原印章全部交由指定第三方封存,甲方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 后,由乙方重新制作新印章,公司原印章全部予以销毁。双方同意XX公司以原印章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债权均由甲方承担和持有,包括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未审计到的债权债务;XX公司以新印章对外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的债权均由乙方承担和持有。 3、双方确认: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乙方按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 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的承担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责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予以协助或配合,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2、股权转让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将“XX公司”所有相关文件材料以及土地项目的相关材料手续移交给乙方。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承担“XX公司”的相应债务,享有“XX公司”的相关债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格式) 转 让 方:××××××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英文名称(如有):××××××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国 籍:××× 受 让 方:××××××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英文名称(如有):××××××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国 籍:××× (注:依此类推,如协议一方为自然人,应注明中、英文姓名(如有)、住址、国籍。)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 甲、乙双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取得全面的权利和授权,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资信状况及能力; 1.2 甲方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的股东,持有“××××”×%的股权; 1.3 甲方是转让股权的合法拥有者,且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未设立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1.4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不会违反: 1.41 “××××”的章程; 1.42 各方现行有效的合同、协议; 1.43 各方其它使其财产或行为受约束的文件。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2 转让股权应包含其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不带有任何瑕疵,且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2.3 股权转让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成后,乙方将拥有“××××”×%的股权; 2.4 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其拥有的“××××”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 3.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万美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即乙方受让的甲方拥有的“××××”×%的股权的价格为××万美元。 3.2 乙方应以美元现汇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的价款。 第四条 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股权转让协议 ?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丙方) ?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乙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乙双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乙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丙方同意受让甲方、乙方在公司拥有?30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丙方受让甲方、乙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3、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4、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乙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 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三条 转让方声明 1、甲方、乙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乙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乙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 第四条 受让方声明 1、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 第五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乙方应协助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乙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XXXX纳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股权转让事宜在XX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XX同意将持有XXXX的 XX万股 股权(壹拾万股),以人民币 XX万元(XX元整)转让给乙方XX,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XX原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 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以上购买金额外不支付任何费用(但不包含退出时应交税费)。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的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甲方提前从XXXX离职,所持股份未兑现或未完全兑现的; 3、乙方主动提出退出的情况;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 补充 1、转让股份暂由甲方全部代持,在乙方未同意售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售出乙方的股权; 2、因甲方提前从XXXX离职且股份未兑现的,甲方需按年息XX 的利率偿还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本金及利息; 3、若XXXX进行股改或扩股等使得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的,本次转让股份也相应变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最新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X年X月X日在XX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X有限公司X%的股份共X元出资额,以X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50%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5日内付清。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XX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XX有限公司股东情况表; 2、甲方须在经过XX有限公司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后,将股东会决议提供给乙方; 3、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延迟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四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五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XXXX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六条 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xx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 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XX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X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为 ,宗地总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 款规定的土地条件:(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 通,即通。(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通,即通 ,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三)现状土地条件。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 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第 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第 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比例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 ;(2) ;(3)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输。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山、通过、穿越受让宗地。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 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 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 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 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 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 外。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九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 款之规定生效。(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 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 份。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报: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受让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报: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范本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 ,该公司账面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 元,涉及职工安置 人,涉及银行债权 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 日内,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 乙方以 为保证条件,分 次,分别在 日内付清。 六、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 负责,于 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住所地:*********。公司经营范围:********。 二、本协议甲方自然人***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1、目标公司资产合计****元*; 2、目标公司负债合计****元; 3、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元; 4、上述资产、负债及明细详见甲方提供的目标公司****年**月份资产负债表及明细。(该目标公司****年**月份资产负债表及明细为本协议之必要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四、甲、乙一致同意,目标公司*****作价为人民币****万元进行股权重组。该作价是各方基于目标公司****年**月资产负债表及明细的真实性,并充分考虑到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各项损益、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协商的结果,各方不得以作价与报表不符,或以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市场行情变化、宏观政策影响等理由反悔。 五、重组方式以目标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万元,甲方出让**%股权的方式进行承债式重组。 六、应付账款已列明的部分由新股东承担,附件中未列明的由原股东承担,*******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对外担保及未列明事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以股权做担保。 七、考虑到目标公司为****年成立的公司,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发生过多次转让,因股权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引发目标公司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万元作价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 ,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股权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支付给甲方的协议股权转让金 按以下的约定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向甲方支付。 1、在工商股权变更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股权转让金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 交割程序 1、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为股权交割基准日,基准日之后的目标公司的经营收益或亏损按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交割基准日之前的本协议及附件未披露列明的债务或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后,丙丁戊己方派员立即进驻目标公司与甲乙方人员办理资产、资料核实交接。 3、在交接完成后,甲乙方立即着手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批准、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确认、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文件、目标公司章程的修改等一系列工作。 4、甲乙双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 一、出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出让方必须按本协议书规定出让其持有的协议股权。 2、出让方必须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出让方必须协助受让方办理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即*****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持有***%的工商登记手续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 4、在协议签订当天向乙方移交*******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车辆、库存产品、银行存款等。 5、出让方保证本协议及附件所披露的资产、债务的真实性,交接后发现资产缺失或未披露的债务(包括担保责任)出现,受让方有权在后续的应付股权转让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如剩余股权转让款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并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二、受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本协议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股权转让金。 2、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出具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必需的各项文件。 3、及时办理协议股权转让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乙方交接后及时签署交接确认单。 第五条 税费承担 1、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所需支付的法定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关于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 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 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