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 │序号│ 项目名称 │阶段│ 规模投资 │ 设计内容及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 第六条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八条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第九条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依法纳税后,由联营各方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联营各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具有国际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2.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 3.履约期长。 4.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格调整条款、艰难情势条款等。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购房者购买营业房并依法取得产权证书后,却又遭遇开发商的债权银行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行为,使购房者的利益面临巨大风险。这种较为少见的房产撤销权纠纷,为购房者如何安全购房敲响了警钟。 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13户购房者先后与成都新特药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些营业房,并依法取得产权证书。将这13户购房者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下称锦城支行),而被告正是出售营业房的新特药公司。原告锦城支行以“新特药公司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损害了银行债权为由,诉请法院撤销新特药公司与13户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1998年,锦城支行向新特药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贷款到期后,新特药公司一直未还贷款。 成华区法院于今年4月判决认为,新特药公司销售给13户购房者的房屋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新特药公司与13户购房者在实施交易行为时具有损害债权的恶意。据此作出判决,13名第三人返还房屋。
许可方: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____”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书所有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2.“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 3.“计算机程序”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地址)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型号品牌)计算机及其升级机。 5.“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____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一,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一。 6.“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 被许可方使用。 7.“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8.“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可方的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可方订立合同为被许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可方和指定cpu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cpu卖主。 9.“改进”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授予使用许可权 1.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准许被授权人员在指定cpu上使用该许可软件,上述使用仅限于被许可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信息服务。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 徊糠帧h魏稳宋奕ń眯砜扇砑蚱渲腥魏我徊糠窒蛩顺鍪邸⒊鲎狻⒆萌ɡ蛘咭云渌问浇凶没蛱峁├谩 2.本协议书第2条所作的限制适用于将本许可软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软件系统,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外达成了书面协议。 3.每个将要使用许可软件的cpu,都要求分别签订使用许可,以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当指定cpu(或根据补充许可而授权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则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书而获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许可或者根据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补充许可均可转移到一台备份cpu上 ,但被许可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迅速地克服这种情况。 4.被许可方可以预先征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为该许可软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对此,许可方不得无故拒绝。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费。 第三条许可方提供的服务 1.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许可方将以源码和目标码二种形式向被许可方提供各一份许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许可资料 2.安装、初级培训及调整 许可方应根据附件二向被许可方提供安装和初级培训,如需要还应提供初始调整服务,附件二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为此目的,被许可方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向许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机时。 3.附加培训 除了附件二第b节规定的最大培训时间外,如果被许可方以书面形式向许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训要求,许可方应按被许可方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及时地提供这种培训服务,培训地点可设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双方可接受的其他适当地方。 4.交付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就上述所规定的提供许可软件和许可资料以及许可方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协商,并作出双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5.其他顾问性服务 a除了根据上述第3第2款,第3条第3款和附件二所规定的培训服务外,根据被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许可方还应该向被许可方提供有关许可软件的顾问性服务。 b在开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务之前,许可方应与被许可方共同制定一个满足许可软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务要求的附加的许可软件调整清单。 c被许可方应指明这些附加服务的优先次序及何时要利用这些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偿还到期贷款原因自愿将其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居住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附属场地_____平方米及附属围墙、水、电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 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甲方承诺,本人出售上述房产事宜已告知所有相关共有人、承租人、同住人及其他权利人,其已全部知道并完全同意本人出售本房屋。如本房屋的任何相关权利人对该房产交易提出异议,不同意出售该房产的,本人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伍万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1、返还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返还解除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中介费、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6、甲方向乙方承诺本房屋可以在3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未办或无法办理,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付违约金为购房款的70%。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未过户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给乙方,并办理抵押手续。 2.本房屋转让时甲方需出据房屋所在地镇政府或村委会认可的书面说明。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以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条)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设计为 ,所在第七层(共七层)。房屋出售只含现有公共设施,今后所产生各项开户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水、电、气、网络等) 三、屋面使用情况 七楼屋面属公共设施,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在不影响屋面质量的情况下允许进行隔热处理,如在进行隔热处理时造成屋面质量受损,则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另外如用户要安装加压水桶,应安装在罩厅屋楼面上。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如果一年内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04条房屋买卖合同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权证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 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 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 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 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 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 市 区(县) 路 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市 区(县) 路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 代理人: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 区(县) 街道(镇) 路 (新村弄) 支弄 号 室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 % 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 元,共计售价(大写) 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 %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 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 %,计(大写) 元。余额计(大写)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 元,最后在 年 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提取维修费(大写) 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预付维修费(大写) 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9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 方式,取得北京市 区(县) 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 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乙方预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 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 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 ,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字 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 。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价款合计为(大写)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乙方预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9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 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 ,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字 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 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乙方预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 年 月 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寂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和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厂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 (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 、 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 市 区 路 号 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 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工厂盘让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盘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盘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 市 路 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 年 月 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 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 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 ,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 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 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 付款办法: (一) 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 万元,余款 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 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 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 市 路 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 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 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