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合同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涂装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五、施工类型:环氧平涂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八、总造价:__________元。 (说明:本工程实际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一、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天,实际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二、如遇以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气候或其它意外原因,如地面出现受潮; 2、因甲方原因不能如期腾出施工场地或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进度; 3、施工中因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或间歇停电两天以上; 4、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 第三条环氧地坪素地要求 一、现混凝土基础应做防水层,封闭严密、不出现渗漏现象。 二、现混凝土基础水平度,2m靠尺内高低差小于2-3mm。如落差超过2mm,按地面走势涂覆,甲方不应有平整度要求。 三、水泥找平层强度应为c25标准,不应有粉化、空鼓、裂缝、油污等现象。 四、施工现场门窗封闭严密,施工现场应封闭空间。 五、楼板混泥土强度应使用3500psi材料。 六、现场必须待地干透,不得有水气,素地含水率小于8%。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2.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十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5月13日公布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在第26条规定了“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等内容,但由于建筑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和建筑市场的特殊性,适用该条规定仍然有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 问题一: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可以调整材料价格 有关专家认为,材料价格异动使得缔约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会导致施工企业原合同目的落空,也违反了一般的商业交易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对原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就是“承包人干活,发包人给钱”。其性质决定了施工企业无法承受材料、人工价格异动带来的亏损,如果仍按照原合同履行,将严重危害社会安定,损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且建筑施工行业是传统的微利行业,与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等行业本身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有着本质区别。把材料价格异动的风险和损失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显然有违《合同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因此应当对固定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问题二:如何判定材价“情势”发生变更 有关专家认为,虽然《解释二》明确了“情势变更”原则,但并没有设定“情势”发生了什么程度的变更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或撤销合同。认定价格异常变动或调整合同价格的方法均应以施工企业不亏损或实现微利为考量标准,让整个建筑施工行业都因为价格异动导致收入低于成本显然是不合适的。建材价格变动是否异常是一个动态问题,最近几年,已经有30多个省市、地区或县级政府出台了限定材价变动幅度的指导意见。判定材价“情势”是否发生变更,还取决于形成和订立合同时对风险的评估和考虑。如果价格涨幅把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利润和风险都耗尽了,就应当界定为异常变动。 问题三:有预付款的条件下能否调整合同价格 有关专家认为,关键要看建设单位支付的预付款能否满足提前备料、化解价格异动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如果不能满足,仍应当调整。按照行业交易习惯预付款一般应达到工程总价的25%,如果达到这个比例应认定风险责任已经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主张价格调整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一般不被认可。在支付了预付款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适用情势变更,预付款如果不足以充分备料,应该进行相应调整。当然还要考虑施工企业是否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材料定购。如果预付款额度达不到足额的程度,即使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在价格异动时施工企业仍可以要求调整固定价格。 问题四:合同明确约定材料价格上涨不得调整的效力如何 有关专家认为,其实是否签订这样的条款并不影响情势变更的适用。一些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让施工企业酌情承担损失,实际上这不是一个承担比例的问题,而是性质认定问题,不能因为这种约定就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损失。这种约定与情势变更的适用无关,应当属于可撤销的内容,施工企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间行使撤销权。但如果施工企业未按期行使撤销权,则价格异动时不能调整固定价格。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价款:共计_______人民币元。 七、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八、质保期:____年。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合同项工作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 十、甲方的责任: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问题;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十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免费无偿修理。 十二、特别约定: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土地占用,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我国,物业委托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一个衍生产业。对于物业委托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物业委托合同范文1 甲方(委托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工业物业 服务地点:-------南路 服务范围:维持----厂区围墙外5米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24小时昼夜服务。 服务要求:每日24小时提供服务,全体分3个值班小组,每值班小组4人每个大门2人全天值班,全员到岗。 服务标准: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标准和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物业管理任务,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物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提供值班室、办公桌椅、工作餐(以实际提供为准)。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周界报警和电子监控系统(设施未到位的,不免除乙方合理的物业管理义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及时书面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履行物业和保卫职责。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根据《物业管理方案》执行的需要制定针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4、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5、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的需要,享有本合同的单方变更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制定详细、全面的物业人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指派12名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全部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负责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指定现场负责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负责处理现场事宜。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要求乙方增加物业服务人员时,乙方应及时增加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 2、乙方人员应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甲方提供每周、每月工作总结和下周、下月工作安排。 3、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变动的需要,乙方接受本合同中第二条甲方享有的单方变更权。 4、乙方应委派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工作,但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甲方认可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5、对发生在甲方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遇有第三方人员与甲方冲突,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必要限度内保证甲方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甲方视具体情况享有单方解约权。 6、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甲方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7、乙方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物业管理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 8、乙方应当保证选派的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1)执勤期间禁止酗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不准擅自带外人进甲方单位留宿,节约用电,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3)爱护执勤用品及设施,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乙方负责为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卫工作需要的装备;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等所有经济费用;按照法律规范要求办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人事保障等方面的证件并承担费用。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提出的更换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乙方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给予回复,4日内完成人员更换要求。 10、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及时回复和施行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议制定适合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1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开展本物业服务的行业资质。由于乙方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物业服务终止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移交出全部办公用品、管理用房及甲方的所有资料并承诺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质量 1、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人员昼夜值班巡视,门岗24小时昼夜执勤。执勤上岗着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工作规范,作风严谨,谈吐文明,处事得体。 2、档案管理台帐完善率98%,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信件及时收发(或通知)若违反,接甲方书面通知,每次罚款50元。车辆停靠安排工作。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合伙人甲: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 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发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暂估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暂估合同价款=综合单价×暂估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暂估工程量见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最终结算 补充协议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原合同计量条款执行。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六、争议解决 1、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答:我个人认为仲裁处理该类案件是同样应当把《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因为《合同法》《民法通则》都有对无效合同当事人非法所得进行收缴的相关规定,如果收缴这部分非法所得在法院处理时可行,在仲裁时不处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与法院和仲裁在处理优先受偿权时碰到的问题有些相似。当时,在最高院颁布有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后,也有人提过相同的问题,即该司法解释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拍卖工程应由法院处理,那么仲裁案件时能否判优先受偿权 当时有人就说仲裁不能裁,因为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是“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而实际上,仲裁庭还是可以裁决的,只是裁决完了要由法院去执行,而且仲裁对收缴非法所得做出裁决后由法院去执行,和仲裁裁决本来就由人民法院执行也是不相冲突的。 问题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标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当时双方都认为补充协议确未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这时如何确定合同价款 答:这本身就是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中标合同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了,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只是补充协议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后也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作为依据。这个问题就像是夫妻结婚后可以离婚可以再结婚一样,这是你的自由,只是每次都要去履行登记手续,未履行这个手续就是非法的。当然,黑白合同和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相提并论。在实践中,有的黑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承包人出自无奈或者为了中标或承包工程而不得已而为的。我认为《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的本意是限制当事人以真实意思为由规避法律和政府的相关规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的不正确的“真实意思”的干予。因此,履约过程中如要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变更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问题三:建设工程《示范合同》中关于确定变更价款的31.2款中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据此提出以下问题:承包人在14天内没有提交变更价款的专项报告,但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的报告中也包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这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反上述合同的约定 答:这涉及到变更的签证确认及具体操作问题。有的变更签证只是确定一个事实,上面写着“情况属实”甚至“收到”,这和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金额价款是不同的概念。因此,我认为关键是看变更的签证手续应该如何规范操作。如果对签证具体价款变更已经作了明确约定的,那就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进去就是了;如果签证只是确定了具体事实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那么就以图纸为依据来确定变更价款,按照《司法解释》第16条和第19条来操作,也即当事人对变更的价款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交鉴定单位确定。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约定要在7天内提出变更的价款,但还要看双方是否对7天期限作了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则可以看合同是否有默示条款。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默示条款,那么7天期限就不应限制当事人,即便过了7天期限,仍可继续提出变更价款请求,其适用的是时效依据,即不超过二年。 问题四:依据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承包商提交决算报告后,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 另:“不予答复”如何理解 答:《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有效制约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鼓励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作明确约定,以体现“过期视为认可”这样一种原则,这对制约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是有重要意义的。但如果合同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实际上等于没有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一精神,自然视为没有约定。关于"不予答复"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 问题五:签订合同时无设计图纸,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但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那么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时,是依据解释第22条,不予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还是依据解释第16条2款,参照定额重新审价 答:这种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计价的设计依据,却又以固定价格承发包工程的情况是根本违反建设程序中的基本规则的。我认为,如果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则应适用按实结算的原则,即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处理。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施工边设计的工程,施工中的图纸就是你的计价图纸,如果没有设计图纸就按照承包人实际施工量来计算对价。这种所谓的"一口价"是没有标的的,如果在确定“一口价”的时候没有任何图纸,那就没有包干依据,应当全部打开,予以鉴定,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叫做"约而不定,包而不实",因为包干的标的就是设计图纸。如果确定“一口价”的计价方式时没有图纸,那么就只能按照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图纸来按实计算。 问题六: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 《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 标准是否有限制 答:这里有很多个概念,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等,这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相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补偿性的,一种是惩罚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自由约定刚才说的这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问题是所涉及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违约金有具体约定都要从约定。此外还有个法律问题,当事人约定了比较高的违约金后,当需要依约定追究责任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标准过高要求降低的,按《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降低的。至于是否降低,如何降低,则要由双方各自举证以影响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心证。因此关于标准的高低应从合同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就标准而言不应该有限制,只要当事人自己有约定即可。
1?定义和释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 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 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 “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3?转让和分包 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