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 ?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地址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表人办理, □申请、审批、复审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三、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四、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六、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保费______________费 率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包装及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使用期限: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第三条使用费: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第四条限制: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xx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清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鉴于:许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书写的________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 鉴于:被许可方准备根据合营合同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_________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合营公司业务)且希望在合营合同规定的合营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许可的授予 1.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且免收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附件a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 1.2 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 本许可仅授予给以合营公司名义进行的合营公司业务。 1.4 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合营公司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 区域 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第三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 合营公司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合营公司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3.2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3.3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商标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商标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3.4 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批准,合营公司不得将许可商标用于任何与合营公司业务无关的业务。 3.5 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合营公司有关没有列于附件a中的任何其它商标、服务标记和/或商号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3.6 合营公司同意协助许可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备案手续。 3.7 所有有关本协议的备案费用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所有有关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注册、维持或续展费用应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使用 4.1 合营公司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许可商标和其小册子、出版物和促销资料的使用,特别是使用时以合营公司的名义。 4.2 在有关介绍许可商标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合营公司将申请许可方的批准。 4.3 合营公司只能在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生效期间内使用许可商标。 4.4 合营公司承诺决不损害许可商标或以可能损害许可方名声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 4.5 合营公司承诺在使用许可商标时使用与该商标注册时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颜色。未经许可方事先批准不得作任何改变或修改。 4.6 合营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使用、注册、促销可能与许可商标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商标或商号。 第五条 许可期限和终止 5.1 本协议在双方正式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商标有效期间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5.2条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5.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由许可方提出终止:如果许可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如果技术许可协议或合营合同终止。 (2)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应在用挂号信发出一封通知后三十(30)日内终止。 5.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________或许可方的许可商标和/或任何类似商号的行为,和(ii)立即采取各种措施停止将许可商标用于广告、商业登记、目录、互联网和网址、电话簿和任何其它类似名册。 第六条 保护 6.1 合营公司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 6.2 作为许可方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自费可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合营公司合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一方,但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6.3 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6.4 合营公司应在有关许可商标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七条 新的商标 7.1 如果合营公司希望发展一个使用_________或许可方的名称但不是许可商标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则合营公司应当首先与许可方协商并取得其书面批准,许可方有权不予批准。 7.2 该新发展的商标将以许可方的名义注册并将在许可方书面批准之前被视为许可给合营公司的商标和商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取得和维持该新商标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1.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被保险人:户数: --------------------------------------- |鉴于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_____作物保险基本| |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 |______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________作| |物的保险责任。| |-------------------------------------| |种植时间|年月旬| |-------------------------------------| |种植地点|| ||--------------------------------| |及方位|东经:°′″——°′″;北纬:°′″——°′″| |-------------------------------------| |总保险面积(亩):| |-------------------------------------| ||保险产量|约定单价|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千克/亩)|(元/千克)|(元/亩)|(%)|(元/亩)| |基本险|------|------|-----|-----|-----| ||||||| ||||||| |-----|------|------|-----|-----|-----| ||||||| ||||||| |附加险|------|------|-----|-----|-----|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 |总保险费(大写):(小写):| |-------------------------------------| |保险责任期限:| |-------------------------------------| |特别| |约定:| |-------------------------------------| |被保险人地址:____保险______公司(签章)| |联系人:地址:|
养老金 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帮助职工建立一份补充的养老保障,甲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下属职工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现就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为其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包括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条款),具体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由甲方全权决定。 二、甲方为乙方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而垫支的保险费,作为甲方给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归还该借款,同时乙方有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领取保险金。 1.职工在甲方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且在甲方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 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统内部调动的; 3.投保后,在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身故的; 4.因特殊原因,由总经理室决定给付。 三、对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1.劳动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决定与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本人要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或单位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3.除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 四、乙方同意将保险单存放于甲方处作为质押,质押期至保险金支付时止。 五、若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一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则甲方有权向保险人申请办理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解约金款项归甲方所有。 六、在质押期内,乙方不得向保险人办理保险合同转让、挂失补发、投保人变更、解除合同、保费垫交、减保、减额交清、权益转换、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本协议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的所有商业养老金保险事宜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为乙方办理了商业养老金保险的也按本协议执行。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 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内在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企业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 ││承保财产│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 ││项目│值承保│(元)│(‰)│(元)│ │├────────┼────┼─────┼────┼─────┤ │││││││ │基├────────┼────┼─────┼────┼─────┤ │││││││ │├────────┼────┼─────┼────┼─────┤ │││││││ │├────────┼────┼─────┼────┼─────┤ │││││││ │本├────────┼────┼─────┼────┼─────┤ │││││││ │├────────┼────┼─────┼────┼─────┤ │││││││ │├──┬─────┼────┼─────┼────┼─────┤ │险│特险││││││ ││├─────┼────┼─────┼────┼─────┤ ││约财││││││ ││├─────┼────┼─────┼────┼─────┤ ││保产││││││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附││││││ │├────────┼────┼─────┼────┼─────┤ │加││││││ │├────────┼────┼─────┼────┼─────┤ │险││││││ │├────────┼────┼─────┼────┼─────┤ │││││││ ├───┴────────┴────┴─────┴────┴─────┤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 财 产 保 险 单?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 ┌──────────────────────────────────┐?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 │ │? ├──────────────────────────────────┤? │总保险金额: │? ├──────────────────────────────────┤? │费率: │? ├──────────────────────────────────┤? │保险费: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 │保险财产地址: │? ├──────────────────────────────────┤? │备注: │?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 于? ? ? 财 产 保 险 条 款?
1.沿海内河船舶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位:船舶名称: 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和本保险单载明的条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险人兹确认所填内容属实并对本保险合同条款(包括除外责任部分)及保险条件的内容已经了解,同意从本保单正式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制造年份: 制造厂家: 船舶种类 船舶用途 总吨位/马力/客位: 载重吨: 船舶尺寸:(总长) 船质结构: (型宽) (型深) 船籍港: 保险价值:人民币() 保险金额:人民币() 航行区域: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基本保费: 免赔额: 费率:% 总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公司(签章) 年月日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全损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1、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类。 2、具体商品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配方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生产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应提供配方说明书、配料表、投料时间表,购买原辅料的客户名单。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双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共万元; 2.付款方式、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同时归还商标权。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合同签订地点: 转让方: 受让方: 身份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