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_________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_________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的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 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二)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表:(略)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 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订于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性质数量价值瑕疵保管费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寄存人交付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 保管人 保管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寄存人 寄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①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年月日
编号: ______公司: 我司计划投资______项目,向贵司______处借款______元整,但该项目没能很好完成导致我司资金周转不畅至今尚欠有人民币______元未支付贵司。为了今后双方之间更好的合作,经充分协商一致,我司承诺将分______期按照如下的还款进度将前述拖欠的货款支付贵司: 风险提示: 还款计划书的目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及时还款。除了还款进度和违约责任的承诺外,对于欠款的性质、时间、金额也必须明确,以免双方对该笔款项的内容认定不一而产生纠纷。 此外,正常情况下,金额的填写最好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以供对照,尽可能避免笔误或后期改动等情况。 第一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风险提示: 除每一期的还款截止时间和金额外,如有必要,可指定还款方式。 无论是否制定还款方式,或指定何种还款方式,在实际收到款项时,都必须保留相关的有效还款凭证,以免对方不认账。 我司若未能按时支付贵司上述任何一期的款项,每延期一日,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未按时支付款项______%的滞纳金。 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科技工作名称: 归口部门: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负责人: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月日 一、科技工作的目的、意义(包括说明该工作对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改变科技环境将产生的作用,效益分析与评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二、主要任务与达到的目标(包括阶段目标): 三、实施方案、具体步骤与进度计划: 四、考核内容与合同的终止期限: 五、经费概算、来源和还款计划: 1.概算(包括科技工作的总经费概算和调节费的使用方向): 2.来源: 单位:万元 ┌─────┬───────────────┬────┬──────┐ ││政策性调节费│││ │来源├───┬───┬───┬───┤自有资金│其它渠道资金│ ││合计│有偿│无偿│其他│││ ├─────┼───┼───┼───┼───┼────┼──────┤ │数额│││││││ ├─────┼───┴───┴───┴───┴────┼──────┤ │落实情况│││ └─────┴────────────────────┴──────┘ 3.承担单位还款计划: 单位:万元 ┌─────┬────────┬────────┬─────────┐ │年度││││ ├─────┼────────┼────────┼─────────┤ │数额││││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订立。 鉴于甲方在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余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天之内一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应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务的承担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第四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享有股东的监督权。 第五条?公司的收益分配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受让的股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担任公司股东期间不得从事和本公司相同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xxx公证处公证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协议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xxx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约地点: 年?月?日
1_________(甲方)同意_________(单位)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_________(乙方)教授(研究员)在_________招收博士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博士生导师列入甲方的博士生招生目录,并注明乙方所在单位。 2.甲方负责组织落实考生的报名、考试等考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录取。 3.乙方招收的博士生根据甲方的培养方案制定相应培养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4.乙方招收的博士生占用甲方的计划外招生指标。 5.乙方为所招收的博士生培养提供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并提供参与科研的博士生不低于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的科研补贴。 6.乙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参与研究成果由甲乙双方共享,且必须以甲方为第一署名单位。 7.乙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_____________》办理论文评审、答辩并申报申请材料,经甲方审核通过,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8.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本协议经甲乙两方签章后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 财托字第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 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甲方(收缴单位):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加养老保险;已(未)参加失业保险。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协议中有与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多式联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应保证如实提供货物名称、种类、包装、件数、重量、尺码等货物状况,由于甲方虚报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失。 2.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费率在交付货物_________天之内将运费和相关费用付至乙方帐户。甲方若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滞留提单或者留置货物,进而依法处理货物以补偿损失。 3.托运货物为特种货或者危险货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做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按约定将甲方委托的货物承运到指定地点,并应甲方的要求,签发联运提单。 5.乙方自接货开始至交货为止,负责全程运输,对全程运输中乙方及其代理或者区段承运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6.乙方对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货物灭失和损坏不负责任 (1)货物由甲方或者代理人装箱、计数或者封箱的,或者装于甲方的自备箱中; (2)货物的自然特性和固有缺陷; (3)海关、商检、承运人行使检查权所引起的货物损耗; (4)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5)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6)抢劫、盗窃等认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8)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9)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10)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7)项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7.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区段,乙方的责任和赔偿限额,应该适用该区段的法律规定。如果不能确定损坏发生区段的,应当使用调整海运区段的法律规定,不论是根据国际公约还是根据国内法。 8.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由于甲方的原因(如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费用而被乙方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或提供单据迟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1.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