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 │吨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或 ├──┬─┬──┬───┼──────┤保险费│? │型号│号码│途│座位│保险│费│保险│?基本?│?固定保险费?│?合计?│? │ │ │ │ │金额│率│?费?│保险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 │可供水量(吨)│计划用水量(吨)│单位│金额(元/吨)│用水时间│ ├───────┼────────┼───┼────────┼────┤ ││││││ ├───────┴────────┴───┴────────┴────┤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权利义务: (2)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用水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意见一致,就甲方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并提供“尼卡光触媒”杀菌净化剂喷涂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使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尼卡光触媒”杀菌净化剂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光触媒喷涂服务,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及施工器具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水电。 2、喷涂内容为:□居室内墙体及顶蓬□地毯、地板等适合喷涂的地面材料 □室内门窗、玻璃及窗帘□适合喷涂的家私表面及内部。 3、乙方施工总面积为m2(其中),喷涂施工价格为m2/元,其它附属设施(如家俱、办公桌椅等)施工面积及数量,喷涂施工价格为,施工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施工器具费,合计施工总费用为元,协议签订时,乙方预付%共计元,余款在甲方施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4、甲方保证喷涂质量,如对喷涂物表面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保证所使用的光触媒产品无毒无害,如对乙方身体造成伤害,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甲方保证文明施工,不损坏乙方室内的任何物品(乙方须将贵重物品及易碎物品置于安全之处),否则甲方照价赔偿,同时尽量避免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7、为确保施工质量合格,甲方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施工前、施工后作2次检测(指部分污染物甲醛、笨、氨),检测费用另行商订,检测标准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参见表一) 污染物i类民用建筑工程ii类民用建筑工程备注 游离甲醛(mg/m3)≤0.08≤0.12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住宅、医院、幼儿园、老年建筑、学校教室等。 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办公室、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候车室、餐厅、理发店等。 苯(mg/m3)≤0.09≤0.09 氨(mg/m3)≤0.20≤0.50 氡(bq/m3)≤200≤40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50≤0.60 检测结果数值比对表:(表二)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检验依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初检日期年月日验收检验日期年月日 检测项目游离甲醛、笨、氨 项目名称单位ⅰ类标准ⅱ类标准采样地点初始浓度验收浓度备注 游离甲醛mg/m3≤0.08≤0.12 笨mg/m3≤0.09≤0.09 氨mg/m3≤0.20≤0.50 8、如乙方对甲方的自检结果不采信,乙方可委托国家权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所有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在3日内甲方负责对乙方室内环境污染重新进行二次施工治理,重复施工而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并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9、甲方应保证乙方经喷涂处理后的室内游离甲醛、笨、氨、tvoc污染物(不含氡、放射性等污染物)数值应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室内空气标准》规定数值。 10、乙方室内的环境污染经甲方采用“尼卡光触媒”杀菌净化剂喷涂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数值达标后(指游离甲醛、笨、氨、tvoc污染物),如在保质期8--10年内污染物数值出现反弹(乙方在没有增加新的污染源情况下,如乙方增加新的污染源,甲方不负责任。为了乙方家人的身体健康,乙方在新购家俱或进行局部装饰改造之前,须经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落实有关环境污染处理方案,避免对您的家人健康带来伤害,如工作量不大,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环境污染处理),甲方在3天内免费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二次治理,直至污染物数值达标为止,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1、本协议未尽事宜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上条款希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广州尼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 “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本人/吾等乃贵公司证券户口_________号(“户口”)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证券客户合约於_________签订。本人/吾等同意开立一个或多个证券买卖户口,并同意以本人/吾等名义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证券买卖及相关事宜,通过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贵公司透过贵公司的网上交易服务按照证券客户合约及下列条款及条件(并受其规限)运作: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进入密码”指密码及户口号码; “户口”指本人在贵公司开立的互联网买卖户口,经由网上交易服务运作; “网上交易服务”指_________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网上买卖服务,包括电子买卖服务,_________网址上的任何资料,以及其中的软件; “电子买卖服务”指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的设施,以及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资讯服务; “指令”指以电子方式买卖证券的买卖指令或其他处理指令; “互联网买卖政策”指有关网上交易服务运作的政策(经不时修订); “密码”指本人/吾等与帐号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该服务; “证券客户合约”指_________公司之现金客户协议书或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帐号”指客户与密码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电子买卖服务,以及其他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服务; 1.2 单数词语包括众数词语,反之亦然。提到一种性别之处,包括所有性别。“人士”一词,包括商号或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团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网上交易服务 2.1 本人/吾等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 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证券客户合约。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 本人/吾等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贵公司,贵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需对本人/吾等,或经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就任何有关处理,错误处理或遗失任何指示)的申索承担责任。 2.4 本人/吾等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贵公司。本人/吾等保证及承诺,本人/吾等不会(亦不会尝试)平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亦不会尝试未获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实公司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本人/吾等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贵公司可向本人/吾等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吾等承诺,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本人/吾等须即时通知贵公司。 2.5 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本人/吾等需即时通知贵公司: a.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编号; b.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对指令或其执行的准确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 c.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但该等交易指示并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类似的不一致情况; d.本人/吾等知悉户口号码或密码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2.6 本人/吾等了解,贵公司拟备网上买卖政策,列出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政策及程序。该政策可经由网址取得,在任何时候均适用。该政策的条款,对本人/吾等对使用网上交易服务具约束力。若本协议条款与网上买卖政策不一致,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2.7 本人/吾等承认_________网址若提供报价服务,乃由贵公司不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对本人/吾等在任何方面因报价服务或因本人/吾等依赖该服务而发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费用,支出,损害赔偿或申索贵公司概毋须承担责任。 2.8 本人/吾等了解,就提供资讯而言,电子买卖服务只提供由第三方刊发的证券资料。因市场波动及资料传送过程的延误,该等资料可能并非有关证券或投资的实时市场报价。本人/吾等了解,虽然贵公司相信该等资料可靠,但没有独立基准可兹证实(否定)所提供资料的准确及完整性。本人/吾等了解,不应从所提供的任何证券或投资资料而推断贵公司作出任何推荐或认可。 2.9 本人/吾等了解,在电子买卖服务中提供的资料,以“现状”及“可提供”基准提供,贵公司并不保证该等资料的时候,顺序,准确性,足够性或完整性。贵公司没有就该等资料作出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於可商售性或就某一用途的适合性而作出的保证)。 2.10 本人/吾等接受经由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方法或设施接受或取得服务以及经由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备或设施沟通或进行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3.户口 3.1 本人/吾等承认,本人/吾等只可经由互联网进入户口,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经由互联网接触贵公司时有任何困难,本人/吾等需尝试使用其他方法与贵公司沟通,并把所遇困难知会贵公司。 3.2 开户口时,本人/吾等需在户口申请表上写明本人/吾等就使用该服务而存入首笔按金的款额。该款额可由本人/吾等亲自以支票,银行本票存入或以电传存入贵公司的办事处或银行户口。本人/吾等承认贵公司收到户口申请表上所载有效款项後,方会把进入密码通知本人/吾等。 4.指令——经网上交易服务买卖 4.1 如因故障,通讯设施传送失败,或通讯媒体不可靠或并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或预期的一或多项原因,以致在传送,收取或执行指令上有所延误贵公司毋须承担责任。 4.2 本人/吾等了解,向传播市场资料的各方提供市场资料的每一参与证券交易所或组织,对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申张财产权益。本人/吾等亦了解,任何方概不保证市场资料或任何其他市场信息的时效,序列,准确或完整性。任何损失或损害,若因下列原因或由其产生,贵公司或任何传播方概毋须承担任何责任:任何该等资料,资讯或信息不准确,错误,延误或遗漏;或该等资料,资讯或信息传送或交付时的任何不准确,错误,延误或遗漏;或任何该等资料,资讯或信息因贵公司或任何传播方的疏忽行为以致无法履行或提供;或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其他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或任何传播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本人/吾等只会把股票报价用於自身用途,不会因任何原因向任何其他人士或实体提供该等资料。 4.3 本人/吾等承认,因无法预料的通讯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是存有内在不可靠性的通讯媒体,而该不可靠性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本人/吾等承认,因该不可靠性,在传送及接收指令及其他资料时可能有延误,以致执行指令的延误及/或执行指令的价格与发出指令时的价格不同。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任何通讯均有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该等风险需绝对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指令一经发出,通常不可取消。 5.境外指令 若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方向贵公司发出指令,本人/吾等同意确保及声明,该等指令严格遵守该等指令发出时所在相关司法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本人/吾等进一步同意,本人/吾等有疑问时会谘询相关司法辖区的法律顾问。本人/吾等接受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的指令,可能需向相关当局支付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支付该等适用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按要求弥偿贵公司因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指令而发生的任何损害,损失,费用,法律程序,要求或申索。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 托运人(单位):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运单编号: ┌───┬─┬──┬───┬──┬─┬──────┬──┬───┬─┐ │发货人│ │地址│ │电话│ │ 装货地点 │ │厂休日│ │ ├───┼─┼──┼───┼──┼─┼──────┼──┼───┼─┤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 卸货地点 │ │厂休日│ │ ├───┼─┼──┼───┼──┼─┼───┬─┬┴──┼─┬─┴┬┤ │付款人│ │地址│ │电话│ │约定起│月│约定到│月│需要││ │ │ │ │ │ │ │运时间│日│达时间│日│车种││ ├──┬┴┬┴┬─┴───┼──┼─┼──┬┴─┼───┴┬┴─┬┴┤ │货物│包│ │ 体 积 │件重│重│保险│货物│ │ │ │ │名称│装│件│长×宽×高│(千│量│保价│ │计费项目│计费│单│ │及 │形│数│(厘米) │克)│ │价格│等级│ │重量│价│ │规格│式│ │ │ │吨│ │ │ │ │ │ ├──┼─┼─┼─────┼──┼─┼──┼──┼────┼──┼─┤ │ │ │ │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开各种船舶的保险 ┌──┬──┬──┬──┬──┬───┬────┬────┬──┬──┐ │船舶│种类│船质│用途│制造│总吨位│船舶造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 │名称│ │结构│ │年份│或马力│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赠与者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xx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xxx(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xx元整。 第二条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xxxx年六月三十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 第三条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罚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受赠人(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京融律顾字第号 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号 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__纠纷案的第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职律师)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 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养老保险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以下二种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 1.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一次性给付养老金。 2.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6.8%(男性)或14.8%(女性)给付养老金直至身故。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10年止。 以上养老金的领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被保险人于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本公司不再负身故保险责任,仅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 四、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付保险费期间内,从其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被保险人于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并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即行终止。 红利事项 第八条本保险单为分红保险单。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须按期交付保险费,本公司根据资金运用情况,对满2年的有效保单于每一会计年度计算可分配的保单红利。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领取保单红利: 一、提取现金; 二、抵交保险费; 三、购买交清保险以增加利益保障; 四、保留在本公司累积生息。 投保人在投保单内没有明确红利领取方式的,本公司将按上述第四项方式办理,直至投保人另行书面通知为止。 责任免除 第九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自本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故意自伤行为;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吸毒、欧斗及酗酒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委托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进行资产重组及申请其a种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特郑重委托乙方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并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律师和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就甲方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提供法律咨询,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就甲方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3.协助主承销商对甲方进行辅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中介机构的协调会; 4.出具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参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相关的其他法律业务。 三、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等有关事项进行尽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应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所述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信息或秘密。 五、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及主承销商所要求的期限完成其所负责的法律文书和事务。 六、律师费与实际费用的支付办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实际费用工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该等费用分两期支付,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余费用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应于乙方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后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实际费用是指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差旅、交通与长途电话等费用。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券品种及认购价款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第二条 债券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债券认购手续费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 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 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 保证条款 6.1 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 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检测主要涵盖公路、桥梁、建筑、电力、核电、铁路、船舶、特种设备等。签订试验检测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试验检测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试验检测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单位: 受委托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及江西省、南昌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文件等规定,结合在施工程具体情况,就施工试验检验项目委托。为确保试验检验质量,明确责任,经委托方: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受委托方:北京(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空管系统1501工程游泳池及配套设施精装修和水处理系统项目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层数: 6、结构完成日期: 7、工程竣工日期: 二、试验检验范围及试验检验资料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施工的钢筋原材、水泥、砂、防冻剂、防水材料、砖(砌块)等材料进行常规及见证复试检验,土工击实、回填土、钢筋连接、混凝土强度(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实体试块)、混凝土抗渗、钢筋保护层厚度、砂浆强度、回弹、拉拔等常规及见证试验检验,并提供砂浆配合比。 2、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为一式肆份。 3、对上述规程中没有具体规定的试验检验报告表种类,由乙方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表样式并征得甲方确认。 三、试验检验费用收取标准及结算方式 相应单价的%支付乙方试验检测费用。单位公章,经与甲方试验人员核对,由甲方试验人员出具签字资料,甲方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工程试验费最终结算资料必须由甲方经理确认。 甲方每月25日,根据试验报告资料出具情况按每月双方确认试验费金额的80%支付试验费,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齐全所有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所委托试验检验的样品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委托单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准确;样品试件标识清楚、内容完整、准确并与委托单内容一致。 3、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委托的样品试件及时进行试验检验。如遇不合格时,乙方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按试验检验标准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要求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并对其负责。如因乙方延误提供试验检验报告,给甲方正常施工造成的影响,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合同中有关条款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欠款部分日万分之一计算。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指定签订合同的公章为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其它印章一律不具备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者补充,修改或补充条款须经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公司经营部确认,并加盖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取件及报送合格试验资料。 九、争议解决方式
第一条 商品名称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 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橱 柜 主 体 及 配 件品 牌 品名 产地 材质 颜色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地柜 吊柜 台面 燃气灶 抽烟机 水槽 龙头 配件 其他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