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质押合同 个人住房贷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的权利凭证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 甲方以债券、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权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以抵销。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近年来,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火热,业内人士迫切希望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便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知道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特许经营合同是由一名特许人分别与多名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而特许人为了统一运作的需要,又希望与不同的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能够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来说,特许人与受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均采用特许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下面我们就某一国际知名连锁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为例作一简要介绍。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 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中国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席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 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_________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类别: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19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公章) (甲方) 顾 问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一、具体咨询内容: 二、委托方应提供给顾问方的文件、提供文件的期限以及其他委托方应予协作的事项: 三、对顾问方完成的技术报告的具体要求: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顾问方完成技术报告的时间期限: 六、验收、评价方法: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
合同编号:中央地勘基金勘合字[]第???号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勘查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 ?年 ?月 ?日至 ?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06),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者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 第一条 甲方于乙方完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时,赠与乙方_________制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 第二条 本赠与契约生效的条件为乙方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第三条 乙方达成第二条的约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________制__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赠与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于乙方尚未达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五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赠与(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原告: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西藏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邹智慧,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娟芳,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晓钧,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干部。 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福州路567号。 法定代表人:诸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汪淮江,上海市海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抽纱公司)因与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原告把从上海运往圣彼得堡的9127箱玩具向被告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责任期间是仓至仓。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由于客户迟迟不付货款,原告遂持正本提单到圣彼得堡提货,却提货不着。这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一种风险,为此向被告索赔,遭被告拒绝。请求判令被告按约定赔偿原告的货物损失550508美元和延迟理赔期间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辩称:1、所谓“提货不着”,是指“整件提货不着”,而且必须伴有偶然的、意外的保险事故发生,否则保险人无赔偿责任。本案货物已经运抵目的地并被收货人清关提走,去向是明确的。这个事实说明,不存在“提货不着”的问题。2、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责任期间是仓至仓。圣彼得堡没有原告的仓库或储存场所,只要货物运抵圣彼得堡的仓库或储存场所,就应当视为运抵原告指定的仓库或储存场所。收货人是在圣彼得堡的储存场所提走本案货物,提货时没有提出货物索赔。这个事实说明,本案货物安全运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损失保险,保险标的是运输中的货物。只有货物本身在保险期间由于外来原因,造成形体上的损坏或发生了费用,才可以向保险人索赔。3、在本案中,收货人是凭填写着自己名称的二程海运正本提单和铁路运单提货,提取的是其购入并已支付了部分价款的货物,并通过正常渠道报关完税,不是非法提货。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仓至仓条款,只要是向合法的、贸易合同预定的任何一个收货人(包括买卖合同买方、提单或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被保险人)安全、合法地交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就终止了。4、作为收货人的买方提货后不付货款,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不属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原告把买方提货后不付货款的商业信用风险当作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向被告索赔,混淆了保险标的的类别,于法无据。5、无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方擅自处分、违约交付货物,还是购销合同的买方提货后不付款,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所指的“运输途中的外来原因”或者海上“保险事故”。特别是买方提货后不付货款,必然发生在货物运抵目的地仓库之后,还不属于仓至仓责任期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对这些原因造成的损失,没有赔偿义务。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的规定和买卖双方约定的贸易条件,原告的货物在上海港装船时,所有权和风险均已从原告方转移给了买方,所以原告没有保险利益。7、没有证据证实本案海上货物运输的代理人(international??forwarders)在中国合法注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承揽货运、签发提单。原告持有这样一个无资格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人开出的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作用。8、原告在货物卸离海轮满60天,保险人的责任已终止后才第一次调查货物下落,又在货物被买方提走后2个多月才提货,“提货不着”后不能及时申请检验人检验,也未向保险人提交承运人出具的证明及其他文件。原告作为被保险人不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抽纱公司与被告保险公司于1997年7月4日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2份,约定:被保险人抽纱公司,保险标的物9127箱玩具,保险金额计550508美元,险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条款(1981年1月1日)规定的一切险和战争险,保险费率按1.01%计共为5560.13美元;开航日期根据提单,航程为上海至圣彼得堡,责任起讫期间为仓至仓,即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保险公司据此签发了保险单,抽纱公司按约定支付了保险费。 本案货物于1997年7月15日装船,华夏船务有限公司作为承运人银风公司(silver??wind??corpo-ration)的代理,为原告抽纱公司签发了上海至圣彼得堡的全程提单(through??bill??of??lading)。提单载明:托运人抽纱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人为与抽纱公司签订贸易合同的linstek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货物由上海运至韩国釜山,后转装二程船运至俄罗斯东方港,再由东方港改由铁路运输,9月初运抵目的地圣彼得堡。9月13-14日,买方持二程海运提单(釜山-东方港)和铁路运单(东方港-圣彼得堡〕要求提货。因买方是这两个单证上的收货人,承运人便在未收回全程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放货,买方办理完清关手续后将货物提走。 原告抽纱公司在贸易合同中与买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付款寄单(t/t??at??sight;paid??beforesending??the??shipping??documents),因见买方迟迟没有支付货款,遂派人持正本提单至圣彼得堡提货。抽纱公司因提不着货物,于1998年8月10日向被告保险公司提交了索赔单据和涉案货物在圣彼得堡报关的材料,要求赔偿。此后,双方经多次协商不成,抽纱公司提起诉讼。现抽纱公司尚持有本案货物的全套单证,包括正本全程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 根据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条款汇编介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在保险公司业务习惯上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在内的11种普通附加险,“提货不着”指“整件提货不着”。 上述事实,有保险合同、保险单、保费收据、保费清单、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条款汇编、销货确认书、正本全程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我国驻圣彼得堡总领事馆给抽纱公司的传真和函件、圣彼得堡海关给我国总领事馆的函件、涉案货物在圣彼得堡报关的材料、抽纱公司申请赔偿书、抽纱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函等证据证明,双方均无异议。
受赠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赠与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________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赠与人(章):?|受赠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张笛律师认为,股权反担保质押是借款与担保中值得尝试的做法,以下为文本参考。 出质人(甲方)?: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四川@@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由于乙方为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愿意为借款人向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号《借款合同》系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为?个月的借款合同。 号《委托担保合同》系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依法与乙方达成的协议。 号《保证合同》是乙方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签订的乙方为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作保证担保的合同。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捌仟万元整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的标的: 1、质押反担保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占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作价人民币? ?万元,股权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1、?乙方为@@公司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乙方代位清偿的债务总额的10%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代偿金利息等。 2、《委托担保协议》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3、如果《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变更,导致乙方的担保责任变更,甲方的反担保范围随之变更。 第五条?质押反担保期间: 以质押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为限 第六条?质押登记: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登记于股东名册上;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同时并要求在他项权利证书中注明乙方为第一质权人,并将质物的的他项权利证书、质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交乙方保管。 2、办理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登记费、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权效力: 质押权的效力及于反担保权利的从权利、代位权等。 第八条?质押股权权益及财产占管: 1、质押反担保期间,甲方有义务善意经营@@公司使其保值增殖,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处分质押股权及权益。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股东权益及其他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提存。 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有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任何情况时,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的行为造成乙方所涉权益及其他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当恢复其价值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与反担保权益及其他财产价值减少相当的反担保,甲方拒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提前行使权利后仍有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公司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依约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或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宣布解散或破产,或自行清算的宣告解散、破产的。
编号: 出版著作名称: 基金资助单位(甲方):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 作者(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广西师范学院(以下简称甲方)资助(以下简称乙方)出版著作。经双方协商,共同签定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元。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著作的所有权归乙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广西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著者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如果著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著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若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合同双方: 甲方:广西师范学院(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83)、(84)1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 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__(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头(只),种公畜__头(只),肉畜__头(只)……。? 第三条 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年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头,规格是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头,规格是____;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__头,规格是____;在承包期内的第__年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头,其中,种母畜__头,种公畜__头,幼肉畜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间,牧场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亩__分以及如下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公斤,其中__公斤,__公斤……,时间是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公斤,其中,__公斤,__公斤,……时间是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归甲方,__%归乙方。 ?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村民(盖章)?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 财托字第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 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以人民币______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位于_____的______网吧。 第二条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所有执照、机器、桌椅、空调、风扇及其他杂物。 第三条网吧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第五条转让网吧后,网吧发生得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网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六条乙方承诺“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七条甲方承诺“乙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供电合( )字第________号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电力可供量(千瓦小时) 计划用电量 (千瓦小时) 单??位 (千瓦小时)/元 金额 用电时间 ? ? ? ? ?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________银行、________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_________ 合同执行期限: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费用成本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11. 12. 13. 14.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 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按国务院[1982]120号文件通知精神,对第一批开放的160种工业小商品及北京市开放的18种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进货的执行主管公司牌价外,由工业或外埠购进开放的小商品有权执行工业价格或与工厂协商定价。 2.财务管理权: 有权按照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见附表)。 3.人事管理权: 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 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200元的批准权。 对开放的178种小商品中的质次价高,冷背呆滞的商品,有权进行削价处理,削价权限按一种商品一次削价不超过50元为损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