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制作安装 采购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装饰木门的制作、加工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现行相关的国家规范及工艺标准。 装饰木门材料要求:。 外观要求:外观平整精美、无翘曲及明显结疤、面板无损坏等。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上述质量要求的产品,且安装后应为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成品门。 经济条款 合同范围:装饰木门(及窗套)价格以及款项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装饰门类型、数量及价格: 类型 洞口尺寸 单价(元) 数量(樘) 总价(元) 备注
杂志邮发合同 社(以下简称甲方)同 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 年 季 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 (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 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 元,发行本省(市)的 元。甲方每年于 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 月 日出版, 天内分 次均衡地送到 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 %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 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 (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 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二、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免费分发、张贴。
权利质押合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四章 乙方声明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被质押的权利 第九章 权利凭证的移交 第十章 被质押权利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质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 则 出 质 人: 质权代理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 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 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章 定 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人发行的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出质人--即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质押物为发债机构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质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质权--指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债券发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务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质押物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乙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 编号:EMT 号 日期: 年 月 日于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 市 (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 制网株式会社,地址: ;电挂 ; 电传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 光路 号,电挂, 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 年 月 日、 月和 年 月在 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 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 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 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合同 订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GLC-1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2)GLC-2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3)GLC-3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 或 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 %,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 %,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民事合同 1.格式 民事合同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者职务、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者职务、住址) 甲乙双方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的名称),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的内容(例如,租赁房屋合同,则写明甲方出租 房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是律师代理诉讼合同,则写明代理诉讼的案件名称)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 质量、数量等内容 第四条 价款或者酬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时间及条件(可以是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约定另外的生效时间)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 (签名或者盖章) 乙方: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2.说明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旨在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是一种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例如公民之间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行为,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合同,在租赁人和承租人之间产生了租赁房屋合同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在审理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 (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 “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 (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 (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民事裁定书 (先予执行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 ) 民初字第 号 原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 告 于 年 月 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 (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 本院认为, (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依照 (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及其时间和方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编号: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并聘任 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 。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 3、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甲方确需乙方加班时,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劳动报酬内容: 。
编号: 姓名: 劳动合同书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名 称
任课教师聘用合同 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教师):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 手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欢迎您到清华大学TUSP留学培训项目国际班授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 教授课程、授课时限 经过TUSP项目主任、教务处主任及任课老师听课,决定聘请您为该项目的任课教师,教授的课程为 ,授课时限为 年 月—— 年 月,没有特殊情况每周课时数不得超过10节。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决定是否聘用; 3.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奖惩; 4.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5.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6.为乙方工作提供必须的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7.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授课老师的课酬费用,但不改变乙方原有的人事、供给、保险等各种关系。作为外聘兼职教师,乙方不享受甲方在职职工的有关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6. 乙方承担教学质量方面的责任,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 7.乙方须在上岗前向甲方提供职称证、资格证、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甲方保留。如乙方在学历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除全部课时费并追究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9.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主管教务的负责人联系一次; 10.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11.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12.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学校和受聘教师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教育聘用协议书(兼职) 甲方:长沙优尔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任教科目: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以高效提高学员学业成绩为目标。在尊重个性的前提下,致力于激发学员的无限潜能,使其积极的应对未来的挑战打下基础。 为了规范教学活动,维护多方权益,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一方违反且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损失方有权追究违反方的责任。 工作内容: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相关个人信息和情况属实。 双方应对家长和学生保密其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信息(如学校、身份、经历、课时费等) 如因保密不当造成损失,损失方有权要求违反方赔偿。 对甲方派给乙方的学员,无论在辅导期间或者辅导结束后,都不允许乙方与该学员有私下上课的行为(即拉私单),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甲方将严厉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作为专业的辅导机构,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出勤,备课,教学,反馈,测试,填表等, 第一次课要求 应家长要求,允许学生在头一次课不计费替换老师。故第一次课非常重要! A如乙方在第一次课后被替换,则此次课不计工资。 B如乙方在第二次课后被替换,则甲方给予一次课的补偿性工资。 课前 A电话派课时甲方将告知乙方学生的基本信息,薄弱环节及第一次课上课内容。 B请乙方按照甲方对教案的要求,根据学生的情况认真备好课,并于上课前将教案统一发送至: 邮箱。 C请提前15分钟到达,与教务老师沟通,查看《学生档案》以及学生试卷等。 上课 A用10分钟左右的时间与学生做沟通,建立良好的教学平台,了解学生薄弱环节,性格特点辅导要求等。 B用几道经典的题目(基本覆盖了学员搞学期所学章节,做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测试学生的水平和习惯,针对做题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如概念模糊、方法不当、计算马虎)进行分析。 C可适当告知学科的学习方法,共同制定出大致辅导计划,并鼓励学生说:通过我们一起努力,这些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成绩能有所提高! D之后,按事先准备的教案开始讲学生想在第一次课听的内容。 注意事项: A注意仪表、着装、教态,维护乙方及甲方的权威性。 B切勿迟到、早退、私自调整作息时间; 违者罚款10元/次。 C如学生未及时到校,请让教务老师及时与家长联系,切勿不沟通直接上课; D切勿花大量时间做试卷,要求做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次。 E切勿表现出厌烦情绪或者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如抽烟、接手机、看报纸等,违者罚款10元/次) F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请各位在综合一对一上课的老师音量尽量压低,避免相互干扰。 F乙方对学生的辅导时间由甲方指定,乙方不得随意和学生私下商量上课时间,如乙方未经甲方安排,多上的课时,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G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必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如遇无法克服之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授课,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报酬,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效力。 H辅导过程中,乙方必须与学生家长和学生方面保持良好的关系,注意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有有损甲方公司形象的言行。如出现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不得与学生或者家长出现任何冲突或者纠纷,否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课后 A第一次课后请留下反馈情况,未留者扣除本次课时费; B签到,请引导学生到教务老师处签字,一次一反馈(签字),与课时费挂钩。 C课后请监督学生清理课桌垃圾并摆好桌椅,别落下东西,并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注意安全。 C布置的课后作业请于下次课认真检查;
居间合同 委托人(购房者):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中介机构):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欲购买新建商品房,特委托乙方提供发展商的信息,为甲方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提供居间服务。经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以下简称“房源”): 房屋大致需求: ________________; 房屋性质: ; 以上为基本意向,最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 2.独家居间服务期限: 居间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之日起结束。 3.居间服务费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立的甲方预存账户预付大写[ ]万元/套,共计[ ]万元作为预存的居间服务费。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发展商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或签署《结算确认书》后,甲方同意,按实际成交套数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向甲方开具居间服务费发票,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该笔预存居间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甲方未能与乙方介绍的发展商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的,则在甲方提出申请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未成交部分的居间服务费按原支付路径全部无息退还给甲方。 4.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 在乙方的斡旋下及时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以及《结算确认书》; 甲方不得私下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 就乙方完成的居间服务事项,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 5.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代为寻找发展商,挑选合适的房屋; 2)乙方提前通知并带领甲方参观房屋; 3)乙方应当代为审查发展商及房源的基本情况,并向甲方如实提供发展商及房源及销售的信息;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订约的媒介服务; 5)撮合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 6. 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的,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解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手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出国劳务中介(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中介方: 执照注册号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1 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1.2 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3 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委托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1.4 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1.5 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 。 1.6 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 1.7 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 内(含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1.8 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1.9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在 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 年 月 日前。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索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2.3 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2.4 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被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2.5 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2.6 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2.8 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3.1 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3.2 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3 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3.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3.5 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3.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3.7 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佣金数额及结算 4.1 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劳务中介服务合同 编号:P1509060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乙方: ,性别: ,民族: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国内指定联系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劳务中介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介绍出国劳务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 2、乙方委托甲方向第三方(指从事出国劳务服务的公司)转交相关资料或代办有关手续。 3、甲方依据乙方的特长提供居间服务,乙方的特长为: 。 4、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 5、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工作工资为: 6、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工作的福利待遇为: 7、乙方意向出国劳务项目的办理时间为: 二、中介服务费 本合同项下的中介服务费为 元人民币整,大写: ,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三个工作日内。 三、乙方可能承担的其他费用 1、由甲方代收的,第三方(指从事出国劳务服务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收取的费用。 2、甲方转交相关资料或代办有关手续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3、乙方委托甲方委托代办有关手续的,乙方出国劳务所需的护照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签证费、交通费等。 4、上述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乙方须及时足额缴纳。 5、上述费用均为实支费。甲方不因任何情况有退还的义务和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权利。 2、甲方应按委托事项的约定认真履行中介服务义务。 3、甲方应就了解到的第三方单位的相关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如实向乙方介绍。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出国劳务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健康状况、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能证明乙方特长的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信用状况等。 2、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及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3、乙方有要求甲方为其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