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 料 运 输 合 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托 运 方: 承 运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材料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获方详细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 起点—到货点 运距 km 单位 元/T km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篇一:整车货物运输服务合同 整车货物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承运人): 公司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方式、目的地及收货人。 1、甲方调派________吨汽车一辆,应乙方要求将货物由(起运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相关货运事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货物集中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物集中于同一仓库,甲方应在2日内派车承运。 四、运输时效及卸货 1、货物装车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运到。 2、乙方保证甲方将货物运到到达地后,收货人应于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 1、乙方委托甲方整车运输,运费为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2、甲方建议乙方办理保价运输,按实际价值声明保价价值,并支付保价费用。乙方托运该次货物声明价值为______________元,需支付保价费为________元。 3、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费用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所有费用付给甲方。由收货人付款的,所有费用应于卸货前付清。 4、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含税金、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5、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负连带责任。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七、拒运条款 1、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运输。 2、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八、事项变更 1、乙方取消整车运输时,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2、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并自行承担运输时效延长的责任。 九、乙方知情权 1、甲方应对乙方货物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运输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相关责任与赔偿 1、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货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值的,按声明价值赔偿。 2、未办理货物保价运输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货物丢损在丢损货物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一、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运输合同(海洋) 订立合同双方: (简称甲方)委托 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 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_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 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 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运输合同(普通2)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 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 额(元)
运输合同(普通1)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 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 额(元)
运输合同 ( )海运计字第 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 (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运输变更申请书 原运单号码 提出日期 受理变更序号 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
货物运输合同 拖 运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 运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包船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方(乙方): 船运公司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吨。(或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包机运输合同 包 机 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 运 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1.包机人于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年 月 日 自 至 ,停留 日; 年 月 日 自 至 ,停留 日; 年 月 日 自 至 ,停留 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 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 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 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机运输协议书 编号: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 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 月 日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其航程如下: 月 日自 至 月 日,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月 日,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月 日,停留 日 包机费用总共 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 公斤(内 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 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 承运人 银行帐号 开户行 鉴订日期 年 月 日
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示范文本)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局 起运港站→托运人 运单( )字第 号 发站或起运港 托运人名称 到站或到达港 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 种类 件数 重量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实际重量 计费重量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运费
收贷人领货须知 1。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收货人接到领货凭证后,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2。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托运人须知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GF-97-0404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示范文本) 年 月度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本合同经托运人与承运人签章后即行生效,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编号: 托运人 全 称 承运人 全 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水路货物运单 水路货物运单 ?? 月??? 日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名航次 起 运 港 到 达 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 货 人 (章) 托运 人 全 称 收货人 全 称
集装箱运输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无水港的开发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各无水港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引进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负责船公司、货代、客户和无水港的协调沟通。 1.3负责开发提还箱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各无水港堆场提还箱点业务的发展。 2、乙方职责: 2.1乙方为甲方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 2.2派专人负责集卡的调度,并根据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2.3负责集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并接受各无水港的现场作业管理。 二、责任划分: 1、甲方应合理调配各无水港集装箱的箱主、箱型、堆场存箱量,尽力满足客户在当地的提还箱需求。 2、甲、乙双方应在卡口对箱体和铅封的完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交接并书面确认。残损的交接记录必须在集卡出门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场。如由于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关,或者产生提前进重、迟到进重费用及滞箱费,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或货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驾驶员在进出堆场时,应遵守无水港的有关规定,非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长期滞留。如乙方驾驶员从事有碍安全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从宁波拖运到无水港的空箱必须为适货箱,如发现残损等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费率与结算方式: 1、具体费率见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无水港定期和乙方进行账单核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将被视作确认该笔费用。乙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产生的费用打到指定账户。 3、因市场调整而造成协议价变动的,双方需通知对方予以确认,如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仍需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为对方提供服务1个月。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收款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1、本协议在甲方送达终止的书面通知90天后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再从宁波运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场的箱子仍按约定的协议规定操作,直到这些箱子全部处理完毕。 3、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准私自将业务进行出售、转让、承包。如果发现,此协议立即失效,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六、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