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专题课民法典担保制度重点适用解读
扫码登录学习

可以继续在手机上浏览学习

平 台 价 : ¥99 199元
课程时长 : 1小时35分钟
特色服务 : 1年学习期 | 案例解析 | 69页课件
开通 法律实务全能班课程 套餐会员, 免费听课 开通套餐会员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购买咨询
课程介绍
课程章节
课程导图
学员答疑

课程前言

主要从公司越权担保;保证和债务加入;流押、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四个方面对民法典担保制度重点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解读。

课程内容:公司越权担保;保证和债务加入;流押、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等。

主讲人:赵琦娴 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州、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埔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东省律协跨境争议解决委委员、广州律协民事委委员。

民法典担保制度重点适用解读

01
公司越权担保

一、问题的由来:适用《公司法》第16条的争议

(一)《公司法》第16条规定

(二)九民纪要出台前司法实践观点

二、越权担保的效力

(一)越权担保效力的相关规定

(二)越权担保效力的审查方法

实务思考:如何区分关联担保还是非关联担保?

三、越权担保的无效的后果

四、越权担保的无效的例外情况

(一)越权担保的无效的例外情况的相关规定

(二)总结:明确无须审查决议/公告的具体情形

案例 股东以公司名义为自身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无效的情况

实务思考:企业应如何完善企业内控避免越权担保的出现?

五、上市公司担保信息披露

六、分支机构担保

案例 分支机构提供担保无授权且被拒绝追认,担保合同无效

七、公司债务加入准用担保决议程序

02
保证和债务加入:由保证和债务加入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引入

一、第三人承诺文件

(一)第三人承诺文件的司法解释规定

案例 第三人差额补足承诺认定为保证

案例 第三人承诺流动性支持(向债务人融资)认定为担保

(二)第三人承诺文件不符合担保的情形

二、债务加入

(一)债务加入的法律规定

(二)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

(三)债务加入的类型

案例 认定为债务加入的情况

案例 不认定为债务加入的情况

三、债务加入与类似概念的区分

03
流押、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

一、流押、质押条款三、让与担保

二、流押、质押条款的效力——立法沿革

(一)让与担保的定义

实务思考:让与担保跟流押、流质的区别

(二)让与担保的相关规定

(三)让与担保的特点

案例 股权让与担保

实务思考: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区分股权转让与股权让与担保

实务思考:股权价格上涨后,名义股东不愿意退出,如何处理?

实务思考:股权价值评估困局

案例 未完成权利变动公示是否成立让与担保

案例 让与担保时名义股东的责任

实务思考:原股东未实缴出资,名义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出资不实责任

04
国有企业提供担保

一、一般法律规定

二、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提供担保的条件

(一)担保人应满足的条件

(二)被担保人应满足的条件

(三)不得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被担保的项目应满足条件

实务思考:国有企业能否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

三、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

四、“三重一大”程序

案例:未履行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的手续,担保合同的效力

实务思考:如果没有履行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程序的程序,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第1节 : 民法典担保制度重点适用解读
课时1 : 公司越权担保
37分钟
课时2 : 保证和债务加入
22分钟
课时3 : 流押、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
23分钟
课时4 : 国有企业提供担保
12分钟
发表
讲师介绍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

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广州、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黄埔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

广东省律协跨境争议解决委委员

广州律协民事委委员

Android

下载

App Store

下载

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