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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 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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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旅游局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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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  ?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违约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啬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在选择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却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订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陪偿责任;甲、乙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护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将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游戏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权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数额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投诉机构:   _________市、地区、自治州、县旅游投诉电话:_____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   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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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旅游局            制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 (二)享有向有关部门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 (三)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接待社(未指定除外)的权利 ???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一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出境旅游组团社团队的权利。 ??? (五)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他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 (六)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 (二)应当就可能因自身责任造成甲方损失部分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作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具体内容,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 ??? (五)甲方在双方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经法定部门鉴定伪假冒伪劣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经营者索赔。 ??? (六)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甲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 (七)应当本着谨慎、合理、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 (八)出境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 ? 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 (九)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收费标准内的规范性发票等消费凭证。 ??? (十)出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 第五条? 责任约定 ??? (一)违约责任 ??? 1.甲方违约责任 ??? (I)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罚、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 2.乙方违约责任 ??? (1)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毁损甲方证件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证件,并赔偿为办理证件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一准》进行赔偿。 ???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 (4)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的,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 (二)补救责任 ???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 (三)解约责任 ??? 1.甲方解约责任 ??? (1)距出发15日(不含)前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和实际发生费用。 ???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怠额的1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 (5)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出发前15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甩。 ??? (6)出发当天解约的,甲方支付境外旅游费用的50%,并承担乙方境内由此造成的损失。 ??? 凡属上述情况犷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 2.乙方解约责任 ??? (1)出发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支付违约金。 ??? (2)如乙方未提前7日(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9%支付违约金。 ??? (3)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乙方未提前7日(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 凡属上述情况已发生的签证费由乙方承担。 ??? 3.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四)免责条款 ???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第六条? 权力机关行为 ??? (一)是否给予签证和是否准予出、入境属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人境、出境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损失费。如因发证机关原因引起错证、废证,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出境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协助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 (二)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七条? 换汇规定 ???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 第八条? 旅游投诉 ??? 甲方要保存好本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第九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加盖组团社印章,组团社任何部门和所属门市部均不得签订合同。甲方签字人应为旅游者本人或授权人(授权人应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通用条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专用条款卜式两份,双方各‘份。 ???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境旅游团队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专用条款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由乙方负责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协助。 ??? 以下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口、签证口、往返港澳通行证口、出发车、船、机票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 ??? 第三条? 内容写标准 ??? (一)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平写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次。 ???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出境游组团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日交甲方。 ??? 第四条?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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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旅游局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   │旅行团名   │          │报名人数    │        │   ├───────┼──────────┼────────┼────────┤   │初定出团日期 │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   │住宿标准   │                            │   ├───────┼────────────────────────────┤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   ├───────┼────────────────────────────┤   │购物娱乐安排 │                            │   ├───────┼──────────┬────────┬────────┤   │预付款数额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       │                            │   │       │                            │   └───────┴────────────────────────────┘      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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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 ?????????????????????????????????????????????????????????????????????????????????????????????????????????????????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工商行政管理局      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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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       年 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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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旅游局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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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专 用 条 款 ???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             ???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已认真阅读《通用条款》各项内容,并就《通用条款》按以下第_____项予以确认。 ??? 1、完全认可《通用条款》各项内容; ??? 2、基本认可《通用条款》的内容,并就持异议的条款与乙方重新达成协议,记入第八条“其他约定”。 ??? 第二条 旅游者情况 ??? 甲方参加旅游人数为______人。 ??? 甲方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基本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是 □否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 (一)成行团号:____________(□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 (二)旅游行程共计_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 (三)旅游线路:(包括旅游者抵达的国家/地区、城市、主要景点,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四)集合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                   ?? (五)散团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 (六)购物安排:每天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全程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甲方是否同意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是;□否    购买方式:□自行购买;□委托乙方购买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费标准(人民币)为:成人____元/人;儿童______元/人。旅游费用(人民币)总计: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币。 ?? (二)甲方应在出游前____日内交纳预付款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付讫。相关费用约定在旅游行程中支付时,甲方须支付现金。 ??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或标准: ???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乙方代甲方办理□护照□签证□通行证□签注,旅游订车(房、餐)等手续费。 ??? 2、交通客票标准:火车:□是/□否空调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 ??? 轮船:普通客船____人/间,□是/□否带卫生间,或 等舱; 星级游船□标准间/□单人间/□套房; ??? 汽车:□是/□否空调车; ??? 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等舱。 ??? 3、住宿标准: ?? (1)非星级饭店:____人/间;□是/□否带卫生间;□是/□否有空调。 ?? (2)星级饭店:□双人标准间/□单人间/□三人间/□套房;□是/□否有空调。 ??? 住宿时如遇自然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 住宿设施位置:□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郊区 ??? 4、膳食标准及费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早餐[中西式自助餐或桌餐]_____元/人,正餐_____元/人[□中式/□西式][____菜____汤],共___早餐____正餐。 ??? 5、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 6、旅游服务费:含组团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 1、境外导游、司机、酒店服务人员小费;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行程中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6、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的费用;7、第四条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 ?? (一)签约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乙方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前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建议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 3、乙方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补足;如有减少,由乙方退回。                    ?? (二)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 第六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是;□否。 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 □甲方承担 □第三人承担。 ??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体转让方式选择: ??? □1、乙方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由乙方就本合同内容对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 □2、乙方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甲方与受让旅行社重新达成协议,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 3、向人民法院起诉; ??? 4、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负责人:___________ ???????????????????????????????????????????????????????????????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质量标准和内容及价格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说明或明确警示,有权获得旅游有关的知识。   (三)自主选择出境游组团社和出境旅游内容、旅游方式的权利。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宗教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受到尊重的权利。   (八)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我国和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在游览期间不得涉足色情、赌博等场所,不得参与境外非法活动,不得携带、收受非法资料、物品,不得擅自离团,不得滞留境外。   (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团队成员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协助;不得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提交、填写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履行合法手续。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己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遵守合同约定,配合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如因个人原因需离团活动或中途退团,应向旅行社提出书面要求,并与旅行社就有关权益达成协议。   (五)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旅行社的安全提示,不得拒绝旅行社的安全劝阻,擅自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区域或参与危及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活动。旅游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六)所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旅游费用。 ???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核对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身体状况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境外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提供《导游服务质量》、《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等本合同涉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供旅游者查阅。   (四)选择目的地国家政府指定接待中国公民自费旅游的旅行社作为境外地接社。因境外地接社违反本合同,使旅游者受到损失的,组团旅行社应负责先行赔偿。   (五)为旅游团派遣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领队证的专职领队;合同约定在口岸成团的,应告知旅游者成团地的集合地点、具体时间、接洽方式、领队情况和应急措施。   (六)在出发前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各国家/地区小费收取情况及大致金额、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表述。   (七)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导游服务质量》、《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八)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九)旅行社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表》合理安排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当旅游者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如购物点不是行程内安排的或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购物点为行程内安排的或旅行社推荐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十)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 第五条 旅游安全与保险   (一)旅行社责任保险为法定保险,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的要求,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年度责任保险。   (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 1、旅行社有义务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有义务告知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意义和方式。旅行社为旅游者推荐的个人保险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旅游者是否委托旅行社代为办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应在专用条款中作明确表示。 ??? 2、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公司专为旅游者设计的一种人寿保险。旅游者应充分了解保险内容和理赔事宜,并与旅行社协商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 3、发生旅游意外伤害,旅游者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依法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旅行社应积极协助旅游者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三)健康声明:旅游者应据实向旅行社作出健康声明,实事求是地说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隐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说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隐性疾病而发生旅游行程中意外死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 第六条 旅游手续 ???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 ???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遇政府调整价格,旅游费用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   (三)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列车班次时刻临时变更,旅行社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基本安排不变动的情况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四)如旅游者临时要求提高餐饮、住宿项目标准,经旅行社同意安排后,旅游者应补交所需差额。   (五)除以上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或侵权责任   1、旅游者违约或侵权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旅行社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旅行社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 (3)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中途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归的,不得要求旅行社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因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归而发生的人身伤害和随身财物损失,责任自负;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4)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或侵权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导游服务质量》、《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 (3)旅行社或领队应按《旅游行程表》的安排,准确告知旅游者各个旅游景点的出发、集合地点和时间,因告知不详尽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4)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5)旅行社委托的目的地国家接待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6)除正常的委托地接社接待和散客拼团外,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7)旅行社委派的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除合同约定的自由活动外,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的,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倍的违约金。 ???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因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 1、旅游者解约责任 ????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7日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提前4-6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3)提前1-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4)在旅游开始日、开始后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4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5)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 2、旅行社解约责任 ???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提前4-6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3)提前1-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4)在旅游开始日、开始后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4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 上述实际发生的费用是指:代办证照、签证(注)费,退机(车、船)票损失费、手续费,退订房(车)损失费等。 ??? 3、安全因素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行政机关或目的地国家使领馆的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 4、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不可抗力,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 第九条 《旅游行程表》至少应包含团号、领队姓名、领队证号、领队通讯方式、集合出发时间地点、散团时间地点、住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用餐标准、游览景点及时间、购物次数及地点、境外应急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要素。行程表须加盖旅行社的合同章及行程表与合同的骑缝章。 使 用 说 明 ???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出境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旅游服务关系。 本合同所称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由出境游组团社亲自或委托签订互为代理协议的出境游组团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境外地接 社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本合同所称出境游组团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是指经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普遍适用的规定;《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4、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旅游局通讯地址: ,邮编: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 ???各级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投诉电话:12315前加区号。 ??? 5、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旅游者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或按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 ??? 6、《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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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 ???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旅游局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 1、 主要事项 ???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住宿标准?? ???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 购物娱乐安排?? ???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 双方其他约定 ? ???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 1、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 2、旅游发票; ??? 3、行程表; ??? 4、出境游报名表。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 特别约定条款 ???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 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l、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 (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 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游客要求退团,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团费总额的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团费总额2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当天,支付团费总额2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2、游客要求更改出团日期,旅行社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游客承担; 不能安排的,按游客退团情况处理。 3、旅行社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确定出团日期后,旅行社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已收团费5%;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已收团费10%;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已收团费15%;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20%; 出发当天支付已收团费25%。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 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 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 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 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须知由旅游局制定,自 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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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  旅行团名  │        │  报名人数  │               │   ├────────┼────────┼────────┼───────────────┤   │ 初定出团日期 │        │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        │               │   ├────────┼────────┼────────┼───────────────┤   │  住宿标准  │        │        │               │   ├────────┼────────┴────────┼───────────────┤   │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               │   ├────────┼────────┬────────┼───────────────┤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               │   ├────────┼────────┼────────┼───────────────┤   │ 购物娱乐安排 │        │        │               │   ├────────┼────────┼────────┼───────────────┤   │  预付款数额  │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        │        │               │   └────────┴────────┴────────┴───────────────┘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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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队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  人( 大 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   2、乙方组团 ,或转  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  ,集合地点  ;结束日期及时间  ,解散地点  ;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  元/人,小孩  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  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广东省旅游局 编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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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早餐  ?次,正餐  ?次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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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自备在团队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或通行证报名,自办的签证/签注应确保在出游期间有效;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含境外机场税)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领队)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领队、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发给甲方,说明所到国家(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境外小费的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4)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在使用外语的国家(地区),应当能够为甲方提供普通话解说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 单价: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总价 元(不含签证、签注费) 个人投保旅游保险 □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名称: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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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 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工业厂房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承担租用期间厂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1.3 乙方应在本租赁地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相应的税务手续。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述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1.4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的一切经济经营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叁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三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3.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确定承租该厂房时,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人民币壹拾万_元。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30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乙方缴纳保证金后,未实际租赁该厂房者,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责任金,甲方不予退还。   3.2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零 元。   3.3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 每月的15号之前支付 。   3.4 供电增容费   如需供电增容的,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约时,乙方可以移走自行添加变压器等设备。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日租金为每平方 0.333 元。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0元,年租金总计为 元。(大写: )   4.2 该厂房租金 不变。自第 四年 起,双方约定租金调整方式为: 。 4.3 租金支付方式为 ,乙方应提前在合同租金到期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因洪水、地震、或政府拆迁、征用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不得不中止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天数计算房租。   甲方开户行: 帐号: 户名: 4.4 乙方应于每月 / 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费总额的 / 。 4.5 其他因共同使用产生的费用如垃圾清运等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5.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合同》作为合同附件,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5.2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5.3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4 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反中国法律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房屋。   5.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须无条件退还出租房,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5.6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并负担有关维修费用。若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非人为的火灾等,由甲方承担有关费用。   5.7 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增加水电,消防、通讯、收视等设施,费用自行承担。双方解约时,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亦不必对上述添加设施进行补偿。   5.8 租用厂房之内部卫生,设施保养、维护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作任何用途。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保险责任   8.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成都 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 装修条款   10.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一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1.1 本租赁不支持转租、转让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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