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1996-0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应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b、《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c、《民法通则》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二百四十一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四十二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二百四十四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 法发〔199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珠海市东部金昆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中金桥大厦二楼??地址: 电话:0756-8870022?电话: 邮编:519015?邮编: 前言 鉴于甲方拥有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的专利技术、生产和市场推广能力;乙方愿意通过经销甲方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获得经销利润。同时,在甲、乙双方的合作下,合理有序的开发市场,创造市场销售收益,并有效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甲方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名称、目的及合同的期限 1.1?合同的名称: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经销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1.2?合同的目的: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的权利,同时,乙方通过经销甲方的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获得经销差额利润。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和配合,获得市场的拓展,建立共赢的合作关系。 1.3?合同的期限: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在合同年度内,双方充分享有和履行合同所赋予、规定的权利义务,有效期满,由双方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二条经销的产品和区域 2.1?经销的产品: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产品为: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 2.2?经销的区域: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产品的区域为:? 第三条?经销授权条件 3.1?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期采购任务的10%,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向乙方颁发授权证书。 3.2?关于首期采购:?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需完成首期采购任务 ?万元。 3.3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首期采购任务,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给乙方;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首期采购任务,乙方应按照首期采购额度补齐采购任务。否则,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3.4?年度考核任务: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需完成的年度采购任务为: 万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拥有按照《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2005年度市场政策》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权利。 4.1.2?甲方拥有市场价格制定和调整的权利。 4.1.3?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 4.1.4?甲方拥有维护企业形象、信誉、品牌价值的权利。 4.2?甲方义务 4.2.1?甲方有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发展的义务,协调控制产品的跨区域经销。 4.2.2?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有向乙方颁发相应的授权证书的义务。 4.2.3?在签署本合同后,甲方有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义务。 4.2.3?甲方有按照《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2005年度市场政策》向乙方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义务。其中包括:产品服务、营销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 4.2.3?甲方有对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产品故障按照《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2005年度市场政策》对产品进行保修、维修、退货、换货的义务。 4.2.4?甲方有对产品缺陷、产品隐患、市场政策的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的义务。 4.2.5?甲方有对乙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回复的义务。 4.2.6?甲方有对乙方的客户意向等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权利 5.1.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进行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销售的权利。 5.1.2?乙方有按照《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2005年度市场政策》获得甲方支持和服务的权利。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有按照《kimsaver牛尾 系列节电产品2005年度市场政策》进行规范化市场销售,自主维护市场秩序,不进行恶意价格竞争或低价倾销的义务,并且不能在授权之外区域经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2)备用金?(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1996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 一个月后由吉祥服装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华商厦按样品验收后于 1-5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8月25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但是,9月1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10元。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26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 但在此案中,由于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为1996年8月16日,而原告在1997年9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存在问题」 对于本案,存在以下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吉祥服装厂将含化纤15%的布料当作纯棉布料制成成品,卖给原告,并告知为100%纯棉,与事实不符,已构成欺诈,原告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请求变更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是基于对合同标的质量的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原告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合同已履行完毕,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对合同的价格条款予以变更,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基于重大误解,享有合同撤销权,但由于原告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可见,对于双方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还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存在争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 “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误解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自己的误解,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误解,并非合同法上的误解,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利益上的重大失衡,可按显失公平处理。 (3)须表意人无主观上的故意。 (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指一般人如果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假使不是由于错误,就不会作出那样的意思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___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_________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1 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 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 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 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 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 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 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 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_________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 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 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 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 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 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 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6.1 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 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3 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合同 sales?contract 编?号(no.):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at)?:____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传真(fax)?: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传真(fax)?: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undersigned?seller?and?buyer?have?agreed?to?close?the?following?transactionsaccording?to?the?terms?and?conditions?set?forth?as?below: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name,specifications?and?quality?of?commodity): 2.数量(quantity): 3.单价及价格条款(unitprice?and?terms?of?delivery)?::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办理。) the?termsfob,cfr,or?cif?shall?be?subject?to?the?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incoterms?2000)?provided?by?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icc)?unless?otherwise?stipulated?herein.) 4.总价(total?amount): 5.允许溢短装(more?or?less):___%。 6.装运期限(time?of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_____days?after?receipt?of?l/c?allowing?transhipment?and?partial?shipment. 7.付款条件(terms?ofpayment):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confirmed,irrevocable,?transferable?and?divisible?l/c?to?be?available?by?sight?draft?toreach?the?seller?before?______?and?to?remain?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until______after?the?time?of?shipment.?the?l/c?must?specify?that?transshipment?andpartial?shipments?are?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buyer?shallestablish?a?letter?of?credit?before?the?above-stipulated?time,?failing?which,the?seller?shall?have?the?right?to?rescind?this?contract?upon?the?arrival?ofthe?notice?at?buyer?or?to?accept?whole?or?part?of?this?contract?non?fulfilledby?the?buyer,?or?to?lodge?a?claim?for?the?direct?losses?sustained,?if?any. 8.包装(packing): 9.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_____risks?for______110%?of?invoice?value?to?be?effected?by?the?____________. 10.品质/数量异议(quality/quantity?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case?ofquality?discrepancy,?claim?should?be?filed?by?the?buyer?within?30?days?afterthe?arrival?of?the?goods?at?port?of?destination,?while?for?quantitydiscrepancy,?claim?should?be?filed?by?the?buyer?within?15?days?after?thearrival?of?the?goods?at?port?of?destination.?it?is?understood?that?the?sellershall?not?be?liable?for?any?discrepancy?of?the?goods?shipped?due?to?causes?forwhich?the?insurance?company,?shipping?company,?other?transportationorganization?/or?post?office?are?liable.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seller?shallnot?be?held?responsible?for?failure?or?delay?in?delivery?of?the?entire?lot?or?aportion?of?the?goods?under?this?sales?contract?in?consequence?of?any?forcemajeure?incidents?which?might?occur.?force?majeure?as?referred?to?in?thiscontract?means?unforeseeable,?unavoidable?and?insurmountable?objectiveconditions. 12.仲裁(arbitration):
合同编号: 生产人:??签订地点: 收购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头(只、尾)。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防病疫苗?。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收购人 出卖人:??买受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卖人(甲方)与买受人(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标的 单位:元/ ┌─┬─┬─┬─┬─┬─┬─┬─┬─┬─┬──┬──┬───────┬─┐ │品│等│数│产│生│条│单│总│采│外│碎末│水分│ ?内 ?质 │ │ │ │ │ │ │产│形│ │ │摘│ │含量│含量├─┬─┬─┬─┤备│ │名│级│量│地│日│码│价│价│时│形│?% │?% │汤│香│滋│叶│ │ │ │ │ │ │期│号│ │ │间│ │ │ │色│气│味│底│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子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买卖合同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须由其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货物出口合同(二)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__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原告易xx与被告xx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2月1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史xx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09年3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易xx及其委托代理人郑金洋,被告xx的委托代理人宋万聪、宋万林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易xx诉称,2008年2月12日,我女儿易泽慧经人介绍与被告xx订婚,因被告不务正业,喜欢买六合彩,易泽惠认为与其结婚不适宜,便提出与xx分手,被告于是恼羞成怒,乘我女儿不在家之际,被告邀约社会上闲杂人员共计8人于2009年2月4日到我家以算补偿为名,对我拳打脚踢,胁迫我向xx出具29000.00元欠条和10000.00元领条各1张,被告采取胁迫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确认易xx于2009年2月4日向xx出具的29000.00元欠条和10000.00元领条无效,并予以撤销;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xx辩称,原告的诉称不是事实。原告仍欠被告补偿款29000.00元,被告在原告承认代其女返还彩礼时,被告才找原告要,我没有胁迫易xx签字,被告没有威胁行为,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之女易泽慧与被告xx于2008年2月12日经人介绍订婚,双方认识不久,因性格差异大,易泽慧提出与被告xx分手。易泽慧与xx认识期间,xx曾给易泽慧彩礼8000.00元(同时女方给被告返回了2000.00元)。因双方订婚时,被告操办了酒席。现双方互不往来。2009年2月4日,被告邀约8人到原告家,要求原告给钱,原告意欲反对,被告所纠集的人就踢了原告两脚,并威胁不签字的话每天要算300元的高利息。后由被告之父宋万林写了个范本,原告易xx被迫在欠条上签字,被告邀约的人李晋代、候义平亦签字确认。该欠条的内容为:“欠条,今欠到xx、易泽慧婚姻,因女方提出解除与男方的婚约。经双方媒人到场商定,女方易泽慧补给男方补偿费29000.00元,大写:贰万玖仟元正。此款定于2009年古历正月十一日中午壹点将此款送到郑绍娥处。男方在郑绍娥领取。如到时不给者,按1%的天天利付给对方。欠款人易xx。时间2009年2月4日。证明人:李晋代、候义平。2009、2、4日”。原告易xx迫于无奈出具了1张领条,被告邀约的人李晋代、候义平亦签字确认。该领条的内容为:“领条,今领到xx给易泽慧现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正。此条属实。领款人易xx。2009年2月4日。证明人:李晋代、候义平。2009年2月4日”。经核实,原告易xx至今未收到xx给付易泽慧的现金10000.00元。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的户口复印件、巫山县笃坪乡腰栈村村民委员会的情况说明、证人易照兴、郑绍娥、李晋代、宋春林的证言、欠条、领条、名细清单及原告的当庭陈述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易xx之女易泽慧与被告xx的婚约关系,是否解除以及如何解除等问题,应由婚姻当事人易泽慧和xx双方决定,本案中,被告邀约、纠集多人到原告家,胁迫原告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出具了一张关于xx和易泽慧解除婚约的“补付”欠条和领条各1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故原告要求撤销其向被告出具的欠条和领条的理由成立,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告易xx于2009年2月4日向被告xx出具的欠条。 二、撤销原告易xx于2009年2月4日向被告xx出具的领条。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依法减半后收取40元,由被告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费80元。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