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服务合作协议(二)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展手机短信增值业务以及有关服务,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 第一章 总则 1.合作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开设短信服务项目,合作项目为《______________》。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2.合作区域:____省(市) 。如扩大合作范围,必须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协调区域合作资源。 3.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动用户合作提供短信节目服务,并分享因此产生的收益。 4.甲方作为业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和运作、推动及与用户沟通的基础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节目。 5.甲方负责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洽谈及推动业务和客户服务、进行市场推广策划及执行,双方担宣传推广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节目软件产品、节目系统维护。 6.关于产品版权: 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拥有。甲方未经乙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对“节目”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汇编;不得对“节目”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关于收益分配账单标准:双方收益分配所依据的账单标准以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本项目账单为准,合作双方有权要求进行对帐。 8.关于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资料归甲乙方双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作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关系及本协议自动作废。在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继续展开合作。 ???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移动SP资质和业务代收费资源,负责新业务的测试和开通。 2.与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节目服务项目的合作收益。并及时将乙方协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额划拨到乙方账户。 3.甲方必须注意确保乙方及节目的形象与完整,不得利用节目及节目的附属内容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 4.甲方提供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业务计费中使用乙方短信节目用户的业务计费统计报告。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短信节目进行选择、论证、研究,最终确定可以合作的产品,进行发布和运营。但协议签署后,不得用“需要重新论证与研究”之名义终止本合作。 ??? B.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拥有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象、声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必须保证短信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对开发的短信节目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内容性质等。 3.乙方必须根据短信节目服务的市场发展需要,处理每个项目有关更新换代、技术升级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短信息节目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稳定运行。系统出现故障,甲方电告乙方后,必须在4小时内解决!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节目的介绍、市场计划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短信节目服务系统,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节目的更新。 7.乙方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 第三章 价格与收益分配 ? 1.收益分配: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净收入(见本章第2款定义)的____%作为内容使用费。 即净收入分配为: _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 2.净收入:净收入指用户在移动电话或者网站下载使用双方合作提供的内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务费总额,扣除甲方应当向移动营运商支付的短信服务通信费,扣除甲方应当向中国移动及其子公司与中国联通及其子公司(移动运营商)支付的代收手续费。双方均需自行缴纳己方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经营收入的各类税款。供双方分配的净收入计费以甲方与移动运营商的对账单为准。 3.结算时间:按月结算。??? 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上个自然月自移动营运商处收到的服务费总额中净收入的____%支付给乙方??? 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净收入中乙方应得的部分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净收入的计算说明,以便乙方确认每次的净收入金额。若双方产生争议、则净收入以移动营运商实际向甲方支付的净收入为准计算。如果甲、乙计费误差超过 ____ %,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双方确认后将乙方应得净收入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银行账户资料如下: 乙方开户名称:__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净收入分成后一周(7)日内,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额向甲方开具商业发票。 5.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须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进行协商。 ???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网络推广: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快捷、联合的业务运做交流体系,该体系包括:??? 设立技术咨询业务(包括电话、传真、网站、电子信箱等),进行实时咨询,为对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定期整理相关的材料并提供给对方。??? 及时反馈和交流信息,包括与移动运营商的业务联系、客户服务等。 3.客户服务??? 甲乙双方应该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用户提供短信节目服务。??? 甲方应保证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充分知悉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除移动运营商的1860及1001客户服务外,甲方可以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用户有关对其所提供的应用服务或内容的咨询、费用查询、申告和投诉,并提供客户服务电话。?? 该项具体业务运做涉及乙方产品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配合甲方客户服务部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 ???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条下的保密义务。 ??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甲方技术设备原因,从而给消费者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4.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以及由于移动运营商的网关造成信息延时、未成功发送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6.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纠纷发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除判决书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条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内如一方要求中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协议,则协议在对方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起两个月后自动废止。 2.经甲乙双方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变更事宜,均需书面文件。 3.如乙方有与本项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节目新项目推出,在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以补充协议的书面确认后,按本协议之商务条款执行。 4.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但双方为合并、整合、出售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其他造成任一方超过____%的有投票权的股权转移的交易而转让本合同的情况不在此限。 5.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6.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就本项目继续合作,任意一方应在协议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对方人员完成业务资料的交接,并完成财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清算、往来发票等资料的移交手续。双方在办理交接过程中,必须保证系统与服务正常运转。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授权签字: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授权签字: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短信服务测试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短信和数据业务的运营商,面向各应用提供商提供开放有偿的通信通道;_________(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短信平台上的内容和应用服务提供商,面向_________客户提供_________应用服务。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上述应用服务的测试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业务基本描述 (一)资质认证 乙方得到信息产业部或当地电信经营主管部门许可经营信息服务类业务的批准后,才能进行本测试。 乙方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具备内容/应用服务经营资格,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备合法、可靠的资讯来源等条件。对客户发布的各种信息,需经过相关信息主管部门授权,取得该行业的信息经营许可。 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技术、业务以及策划推广方案。 (二)乙方业务描述(请使用附件一详细说明,附件略) 1.分工及权责分配 (1)甲方将网关接口规范提供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做调测开通的准备工作。 (2)乙方负责具体业务内容和应用的设计,并交由甲方审查。乙方提供的业务内容中,应该具备认证、查询、定制、取消、更改等基本服务功能。 (3)由于信息、服务等内容方面造成的任何争议纠纷(包括来自行业管理部分、客户使用部分等等),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测试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将WEB定制界面向客户开放,或者对客户进行宣传推广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半年以内将不予考虑合作。 (5)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测试流程进行测试,遵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6)乙方不得擅自作大流量测试,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半年以内将不予考虑合作。 二、测试流程 1.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提供相关接口技术说明文档,供乙方参考,以准备测试。 2.乙方向甲方确认测试准备完成后,甲方安排网关维护人员对参加测试的SP提供API及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协商原则,在测试范围和期限内测试业务。乙方根据测试报告所列内容进行业务测试,并填写测试报告交给甲方。 4.自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为通信业务及计费的测试期,在测试期内将由甲方将对乙方的计费格式进行检查并指出乙方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改正。若乙方_________日测试未通过或测试报告不合格,将于_________日终止测试,本协议自动终止。 5.自本意向书生效后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费标准宣传的网页页面。次月_______日至______日为计费及网站内容审核期,若未实现正确计费或网站内容与附件一的测试业务,资费标准等内容不符则终止本协议;若经过甲方最终审定具备开通条件,双方可签订正式合作协议,_________日起正式推出业务。 三、测试期限 本意向书自双方盖章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四、测试的终止 1.在意向书规定的各测试阶段时间内,如果由于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测试。 2.经过调测、审核,符合开通条件的,测试终止,并于签订协议后转入正式合作阶段。 3.乙方提供的内容或应用不能超出上面业务描述的范围或者向客户推送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按违约条款处理。 4.乙方在测试期间如果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通信通道,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测试期间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附则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附件一个,每份_________页,具有同等约束力。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短信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展手机短信增值业务以及有关服务,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合作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开设短信服务项目,合作项目为《短信xxx》。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2、合作区域:____省(市) 。如扩大合作范围,必须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协调区域合作资源。 3、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动用户合作提供短信节目服务,并分享因此产生的收益。 4、甲方作为业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和运作、推动及与用户沟通的基础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节目。 5、甲方负责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洽谈及推动业务和客户服务、进行市场推广策划及执行,双方担宣传推广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节目软件产品、节目系统维护。 6、关于产品版权: 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拥有。甲方未经乙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对“节目”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汇编;不得对“节目”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关于收益分配账单标准:双方收益分配所依据的账单标准以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本项目账单为准,合作双方有权要求进行对帐。 8、关于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资料归甲乙方双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作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关系及本协议自动作废。在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继续展开合作。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移动sp资质和业务代收费资源,负责新业务的测试和开通。 2、与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节目服务项目的合作收益。并及时将乙方协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额划拨到乙方账户。 3、甲方必须注意确保乙方及节目的形象与完整,不得利用节目及节目的附属内容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 4、甲方提供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业务计费中使用乙方短信节目用户的业务计费统计报告。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短信节目进行选择、论证、研究,最终确定可以合作的产品,进行发布和运营。但协议签署后,不得用“需要重新论证与研究”之名义终止本合作。b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拥有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象、声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必须保证短信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对开发的短信节目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内容性质等。 3、乙方必须根据短信节目服务的市场发展需要,处理每个项目有关更新换代、技术升级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短信息节目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稳定运行。系统出现故障,甲方电告乙方后,必须在4小时内解决!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节目的介绍、市场计划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短信节目服务系统,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节目的更新。 7、乙方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章 价格与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净收入(见本章第2款定义)的____%作为内容使用费。 即净收入分配为: 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 2、净收入:净收入指用户在移动电话或者网站下载使用双方合作提供的内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务费总额,扣除甲方应当向移动营运商支付的短信服务通信费,扣除甲方应当向中国移动及其子公司与中国联通及其子公司(移动运营商)支付的代收手续费。双方均需自行缴纳己方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经营收入的各类税款。供双方分配的净收入计费以甲方与移动运营商的对账单为准。 3、结算时间:按月结算。 u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上个自然月自移动营运商处收到的服务费总额中净收入的____%支付给乙方 u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净收入中乙方应得的部分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净收入的计算说明,以便乙方确认每次的净收入金额。若双方产生争议、则净收入以移动营运商实际向甲方支付的净收入为准计算。如果甲、乙计费误差超过 ____ %,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u双方确认后将乙方应得净收入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银行账户资料如下: 乙方开户名称: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银行:xxx银行xxx分行 乙方账号: 4、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净收入分成后一周(7)日内,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额向甲方开具商业发票。 5、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须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进行协商。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n网络推广: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n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n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快捷、联合的业务运做交流体系,该体系包括: n设立技术咨询业务(包括电话、传真、网站、电子信箱等),进行实时咨询,为对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n定期整理相关的材料并提供给对方。 n及时反馈和交流信息,包括与移动运营商的业务联系、客户服务等。 3、客户服务 n 甲乙双方应该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用户提供短信节目服务。 n 甲方应保证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充分知悉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n 除移动运营商的1860及1001客户服务外,甲方可以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用户有关对其所提供的应用服务或内容的咨询、费用查询、申告和投诉,并提供客户服务电话。 n 该项具体业务运做涉及乙方产品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配合甲方客户服务部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条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甲方技术设备原因,从而给消费者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4、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以及由于移动运营商的网关造成信息延时、未成功发送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6、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纠纷发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除判决书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条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内如一方要求中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协议,则协议在对方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起两个月后自动废止。 2、经甲乙双方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变更事宜,均需书面文件。 3、如乙方有与本项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节目新项目推出,在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以补充协议的书面确认后,按本协议之商务条款执行。 4、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但双方为合并、整合、出售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其他造成任一方超过____%的有投票权的股权转移的交易而转让本合同的情况不在此限。 5、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6、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就本项目继续合作,任意一方应在协议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对方人员完成业务资料的交接,并完成财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清算、往来发票等资料的移交手续。双方在办理交接过程中,必须保证系统与服务正常运转。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编: 邮编:
冷库销售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机设备 本项目执行标准: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 本项目选用的主机设备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二、 合同价款 1、见附件一:冷库设备安装及材料明细表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三、 乙方负责的工程范围 1、制冷机组设备的安装; 2、库体喷涂 、库板的拼装连接、库门的安装; 3、冷媒管道制作及保温安装; 4、室内外电源连接线、控制线、控制器安装; 5、机组开机测试运行。 四、 主机设备交货时间、地点、安装工程工期 1、主机交货地点: 2、甲方联系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3、安装工程工期:当乙方收到工程预付款、 分期付款 当日起算 30天内完工,并验收交付使用。 4、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调整,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开工日期,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相关等 条件; (2)发生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双方另行协商;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五、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 为乙方安装、培训提供场地、50HZ、220V\380V 电源等实施条件 。 (2)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3)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及生活保障。 2、乙方责任 (1)乙方 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乙方在施工中, 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3)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使用。 六、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七、 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 (1)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由双方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省(市) 市、县(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区域市场投放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人民币 万元;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签证服务协议 甲方信息: 姓名 性别: 姓名: 性别: 护照号码: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MAIL: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是否首次申请签证: 如拒签注明上次拒签日期: 意向面签城市: 乙方:大连 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申请美国签证服务一事,在平等、自愿、诚信、负责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在美国签证有效期结束前及时回国,保证在美国不非法滞留(签证在有效期内进行续延,则以延期的有效时间为准)。 2、??按时足额交纳按本协议规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条 乙方职责 1、为甲方策划制定详尽有效的签证申请方案和提供整个签证申请流程的操作。 2、指导协助甲方准备签证申请材料和撰写有关文件。 3、解答甲方有关签证申请的各种问题。 第三条 费用 签证申请费及服务费 元/人,押金 元,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交纳给乙方。如因甲方为确保签证通过需乙方(或乙方的合作单位)提供邀请函或其它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诺尊重和保障甲方的隐私权,保证在未获得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和泄露甲方所有信息,也不作为本公司宣传或其他用途。乙方仅对甲方提供专业签证咨询服务,不承担甲方办理签证事务所涉及的任何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或经济责任。 甲方有责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协议以及相关办理签证的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协议及资料内容,甲方如有泄露,须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按时返回中国,如因非法滞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之后即生效。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单方面放弃签证申请,乙方不再退还费用。 第八条 如签证获签,则乙方所收甲方申请费及服务费用(2000元人民币)为甲方申请签证实际发生费用,乙方不再退还,押金转入月子中心费用;如签证拒签,仅退还甲方押金费用,其它为实际发生费用不再退还. 第九条 乙方根据多年办理签证的专业经验来辅导甲方,但不能保证甲方100%获得签证,如果甲方签证拒签,是美国大使馆的原因所导致,并非乙方的工作原因所致。 第十条 此协议传真件有效。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双方签订协议后开始生效,终止于甲方签证办理完毕(包括获签或拒签)。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商体验店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本着互利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乙方全资或控股所属门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体门店体验和售后支持服务。 消费者通过乙方的体验门店,以扫描乙方专有二维码或者直接输入网址登录乙方网上平台店铺的方式,在电子商务平台下单、购买甲方平台销售商品,实际购买和支付的现金总额,作为甲方向乙方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并且根据服务返佣比例,核算返佣金额。乙方服务返佣额金额等于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乘以服务返佣比例。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乙方初始注册起自动生效。协议到期前60天,双方如果无异议,经乙方电商平台缴纳协议规定的费用后,自动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或履行条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维护服务、物流服务、支付服务、政策咨询和平台使用培训等。 乙方在初始注册时,应向甲方交纳给技术服务费 元/单门店(大写:贰仟伍佰元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包括不限于平台应用、技术对接和日常维护等服务;甲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远程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乙方在初始注册时,向甲方交纳宣传物料费人民币 元/单门店(大写:伍佰元整),甲方向乙方交付以下物品:1)陈列架一副;2)万国旗一条;3)海报不超过两张;4)台卡不超过八副。 甲方平台销售的商品分为完税商品和保税商品。 保税商品指从国家批准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仓库发货,经行邮税政策通关的合法进口商品。完税商品指通过一般贸易形式进口的完税商品。 甲方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应转账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或者电商平台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单位: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为甲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体验服务、售后支持服务以及营销推广活动。 经由乙方体验店端口进入甲方电商平台的产生消费行为。甲方应按电子商务平台约定的服务返佣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乙方为体验店展示和消费者体验用途而在甲方平台购买的保税商品,需严格按照行邮税政策和标准,以消费者身份购买。乙方承诺不会将购买的保税商品向第三方转售。如果发生转售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被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相互不存在共同投资、合营、联营等法律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体验门店的租金、人员开支,及其他日常运营开支。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为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提供配套的装备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圳益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物流合作。 第五条 乙方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乙方包含店家和导购两个角色,其中店家指乙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导购指乙方雇佣的业务销售人员。店家和导购都属于乙方管理。乙方所属的导购,通过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参与到乙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销售活动时,可享受相应的服务分成。 支付条件:从消费者确认收货,无退货退款情况,15个工作日后,满足甲方支付服务佣金条件,乙方可提现。提现申请3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就消费者通过其体验店端口在甲方电商平台上产生的消费金额,享有获得甲方服务返佣的权利。乙方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可启动服务返佣申请,甲方应通过电商平台向乙方支付返佣服务费。 甲方在销售平台提供所需的账单流水,作为账单核对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账号:乙方账户信息以初始注册的账户信息为准。乙方可在符合付款条件后,自动申请提现服务费。 乙方账号注册和入驻电商平台的流程如下: 乙方注册平台账户;2)乙方填写店铺信息;3)乙方网上平台签署协议;4)乙方确认协议规定的门店装修物料;5)乙方缴款至指定账户;6)甲方激活乙方账户。 乙方服务收入核算方式如下: 乙方服务收入核算根据商品销售毛利区分不同的返佣方式。乙方可在电商平台实时查看商品返佣金额,订单流水明细。导购收入不经过乙方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到乙方导购个人独立账户。乙方导购电商平台账户(不含银行账户)经乙方监控和维护。乙方账号所有人无变更申请至甲方客服,自动确认导购账户合法有效。 乙方服务分成比例为最高分成比例。根据不同的商品采购成本、不同的营销策略有所区别。商品最终的服务分成金额,以平台发布的金额为准。甲方对核算方式享有最终解释权。 乙方根据经营结果的不同,区分注册和销售两个身份。注册身份:消费者只有注册行为,不在乙方门店产生消费行为的,称为注册身份。消费者产生消费行为后,乙方才可以获得注册服务分成。销售身份:消费者在乙方门店产生了消费行为,称之为销售身份,乙方可以获得销售服务分成。 第六条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乙方服务返佣比例和金额,根据经营和货物成本变化月度动态调整,并且在电商平台公示商品返佣金额。 乙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第三方转售保税商品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平台账号仅限于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使用,禁止转让、赠与、售卖、租用、借用。如果甲方发现使用者并非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甲方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服务返佣资金清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商平台中止服务或者财产损失,本协议则自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冷链物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兹因乙方承揽甲方产品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配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及配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物流服务项目 1.1产品配送服务 1.1.1服务内容:由乙方将甲方之熟食商品及销售现场需要之相关物品运输至沃尔玛延庆店,乙方同时对商场退货及相关单据进行管理。 1.1.2配送方式: a)乙方须以符合条件之冷藏车配送甲方商品; b)乙方须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经过书面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将商品按时配送到甲方销售点,特殊情况双方应提前协商并依变更内容及时调整。 1.2若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其它物流服务项目,将以附件的形式经双方约定后,附加于本合同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1配送货值计算标准:按照乙方送至甲方销售点的有偿商品金额计算。有偿商品包含乙方成功配送到甲方销售点并完成交接的送货单上列明金额不为零的商品以及虽实施配送但非乙方原因未能完成配送的商品品,不包括乙方为甲方配送的免费商品、辅助耗材等外的其余全部商品。 2.2配送服务收费标准: 2.2.1按照2.1货值总额的 0% 收取配送费用; 2.2.2本收费标准从x年X 月 X日开始实施。 2.2.3配送服务收费标准每年双方协商一次,依实际状况予以是否调整; 2.2.4正常配送外非乙方原因、或按甲方要求而进行的二次补货时,费用另行协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优先满足甲方要求; 2.2.5取货、特渠、对经销商的批量配送费用另议。 2.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如下服务:有偿商品外的其它商品、附件、耗材等货物配送;对产品重量进行二次查验;对甲方周转箱进行回收,乙方应无偿提供服务并依然甲方指导和要求进行管理。乙方不对无偿商品配送收取配送费用,但需对配送中由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无偿商品损坏、缺少、丢失等情况承担任何责任或进行赔偿。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无偿服务有任何异议,乙方应尽可能配合甲方对服务内容改进。如甲乙双方在协商后依然无法就无偿服务的内容、方式达成一致,甲方可要求取消该项服务。该项服务的取消不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及相关费用的结算。 2.4乙方有权力拒绝甲方要求单独提供无偿服务,该无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管理,附件、赠品、耗材的配送。无偿服务应和有偿服务应同时进行。 2.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取回乙方所配送货品的有效单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票据未及时返回而影响甲方与第三方对账结账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免收当次配送费用;如再下一个结账周期前乙方将单据返回,且甲方成功与第三方结算,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赔偿和配送费返还乙方。当有效送货单据的取回出现非乙方原因的延迟时,乙方不提供免费的取单服务,只在正常配送时负责取回单据,甲方应自行指派业务人员负责取回单据。如甲方需要单独取回,应支付X元/单的服务费。 2.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乙方随车免费配送非食品货物的要求。如甲方确有需要,双方应协商解决。 付款方式 3.1配送费结算财务周期:当月X日至次月X日。 3.2乙方每月X日与甲方核对上一财务周期的配送费用,核对依据为双方各自保存的上月每笔有效送货单据原件(有效送货单据原件指的是:具备有效的收货人签字以及必要的商场电脑单;) 3.3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有效税票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配送费用,同时收回乙方保留的有效送货单据原件。 3.4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的必须在收到税票后X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后,需在随后的X个工作日内支付。 3.5甲乙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任何涉及赔偿的问题均不影响乙方正常账款的结算,有争议部分的账款结算不影响无争议部分账款的对账及结账。 3.6如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该赔偿要求不影响正常服务费用的支付,甲方也不得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在服务费用中扣除赔偿款。 甲方的责任 4.1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严格履行应尽的责任以便配送工作顺利完成。 4.2甲方委托乙方配送之商品,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确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服务的顺利进行。 4.3如乙方在门店交货及在门店办理退换货中出现异常情况,乙方有责任第一时间将相应异常情况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乙方应按照甲方随后提供的处理指令操作。对于不能同甲方指定联系人取得联系、不能再在联系后15分钟内得到明确指令或处理指令无法执行的,乙方需将商品以合理的方式保质保量的退回给甲方。如由于商超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拉回的,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在甲方处理中遇到需要携带货品,票据时,乙方在顺路时可以代为解决。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 关于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生产技术服务项目签订时间: 本合同(甲方)****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 (乙方)就****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为甲方提供生产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产品的整套技术服务。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提供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甲方内部论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公司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项目的厂区设计、建筑物设计和生产线设计; (3)负责组织专职技术服务团队,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部技术服务; (4)为甲方培训生产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的专业技术人员; (5)协助甲方培训销售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产品的专项销售人员; (6)协助甲方在产业园区落户。 3.技术服务的方式:以项目技术顾问的身份组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全程专职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筹备阶段在金城国际广场6号楼,项目实施阶段在厂区; 2.技术服务期限:从双方签订合同起到产品正常生产止; 3.技术服务进度: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同步服务;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保证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项目的质量需要;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合同期内专职技术服务,项目正常生产后长期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资料;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 磁性存储介质数据销毁 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 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 磁性存储介质数据销毁 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 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 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 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4.2 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服务方阐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要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原始设计文件及必要的样品材料等; (2)根据服务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服务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服务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3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场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区域市场投放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人民币 万元;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拟收购资产涉及诉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x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化x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诉讼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石化x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 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 或"x")的委托,作为本次收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江汉石油")、中国石化集团x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x石化")、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持有的中国石化x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石油") 7338.703 万股股份事宜(以下称"股份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股份收购中所涉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曾就本次股份收购所涉及的豁免要约事项于 出具过法律意见书,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反馈意见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现本所及经办律师就x石油拟收购资产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出具本次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对于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方或有关具有证明性质的材料发表法律意见。 简化名词:在没有特别说明之处,下列名词是指: 1、上海x--上海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x--x投资有限公司 3、x--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北京x--北京x投资有限公司 一、关于x持有"北京市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11,500万元的信托劣后收益权的真实有效性和合法性问题补充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x于 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FOTIC(北商行)2004X038001001],根据该合同,上海x认购了人民币1.5亿元"北京商业银行信托受益权",并随后签署了若干相关的补充协议,根据这些补充协议规定,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另行向上海x转让了5000万元的"北京商业银行信托受益权"。上海x共持有人民币2亿元的"北京商业银行信托受益权" 2x年x月、x年x月、x年x月及x年x月,上海x分四次共计向x转让了其持有的1.15 亿元人民币的"北京商业银行信托受益权"。 年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确认书",确认x享有"北京市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受益权金额1.15亿元人民币;上海x享有"北京市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受益权金额8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事实和文件均真实存在和予以履行,且上述文件的签署及有关事实的履行不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因此x持有"北京市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1.15亿元的"北京市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收益权"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二、关于上海x、x与北京x签署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行 为是否合法,是否违背了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相关承诺问题补充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 年 ,上海x、x与北京x签署了《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内容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的签署行为亦为真实存在且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有关信托计划收益权的相关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各方当事人构成约束力。上述协议的合法性也已经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2007)高民初字第528号《民事判决书》中予以认定。 上海x的控股子公司、x的控股股东x于 与x石油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约定x石油以现金方式向x购买其所持有的x 90%的股权。在该协议中x承诺在过渡期间运营内 "不得承担或修改任何与房地产资产有关的重大负债或其它重大责任,但正常业务经营的除外;或变更、修改或终止与房地产资产有关的任何重大合同、或放弃、转让任何其重大权利或要求,但正常经营的除外"。 年 ,上海x、x、北京x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上海x与x在协议中承诺对各自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x作为x的控股子公司,其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的行为可能导致其正常房地产资产和经营情况蒙受或有风险,作为x拟置入x石油的资产组成部分将有可能影响置换后x石油资产的完整性和业务的连续性,因此x的控股子公司--x签订该协议使得x关于其在过渡期内运营的承诺未能得到充分的切实履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履行纠纷产生后,已经诉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且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初字第5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驳回了北京x公司关于双倍支付定金的诉讼请求,只要求x返回已经收取的定金,上述判决以及上海x已经采取的有效补救措施(以下列明的),对消除x未能切实履行过渡期间运营承诺造成的影响具有积极作用。 三、关于北京x起诉x和上海x事宜对拟置入资产权益和对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实质影响问题。 补充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履行纠纷产生后,上海x于 向x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 前以现金方式提请法院解除对x的资产查封,将由上海x完全执行法院的判决。若x因本次诉讼产生任何损失和费用,上海x将全额赔偿。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初字第5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判决上海x返还收取的5000万元定金及其利息,本所律师认为:若上海x如能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将可以确保x完全脱离承担法律赔偿责任,进而不会对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影响。 四、关于解决措施是否能恢复拟置入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问题 补充意见: 经本所核查认为:若上海x进而切实履行了 对x作出的承诺,在 以前现金方式提请法院解除对x的资产查封,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了上海x的请求,上海x所提出的解决措施将能恢复拟置入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 五、关于拟置入资产中,是否还有其他资产有类似情形问题 补充意见: 经我们向上海x、x、x(下统称"承诺人")核查,并由其书面确认和保证--1、除上海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x投资有限公司于 签订的《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之外,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未签订与《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类似协议。 2、除上海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x投资有限公司于 签订的《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之外,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未承诺对关联方、关联自然人的债务或\和法律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或为关联方、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 3、从 至今,除正常的商品房、店铺销售、预售外,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未作出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处置。 同时,承诺人保证上述确认内容真实,无虚假陈述,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承诺人前述陈述真实的条件下,我们认为:拟置入资产中,没有其他资产有类似情形。 北京市x律师事务所
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XXXX律师事务所 地 址:XXXXXXXXX路号 邮 编: 电 话:0XXX-XXXXXXXX 传 真:0XXX-XXXXXXXX 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致: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公开转让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挂牌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挂牌标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挂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合法性及对本次挂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公开转让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