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为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_______点前可送至乙方。 5、甲方应当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_______万以上的,甲方应在乙方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理赔服务合作 1、甲方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三、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1、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2、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3、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_______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4、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5、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6、车损在_______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 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电力开发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__万元)。 委托人如为自然人,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交付信托资金,并签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为机构,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划至受托人指定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第六条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信息提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信息接受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提供某水电站产权名称及具体地址 电站名称:_________ 电站地址:_________ 电站业主:_________ 装机容量:_________ 二、信息范围及信息提供时间 1、如果是在建或者缺资金的项目,甲方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按水电业交易市场《交易流程》审核登记中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2、如果是拟建项目,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信息(包括业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联系方式、电站详细资料及电站相关的政府批文等)。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三、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处理该项目事情。 四、报酬支付及时间 1、项目标的交易成功或合作成功后,乙方支付项目标的交易费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项目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支付给甲方。 2、若所交易的标的为非国有产权,乙方承诺在成功交易该项目且必须在收完项目标的交易费的情况下,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甲方的项目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 3、若所交易的标的为国有产权,乙方承诺在签订正式项目标的转让或合作合同且必须在收到项目标的前期交易费的情况下,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即支付甲方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30%。乙方在收完项目标的交易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即付清甲方余下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 五、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相应义务皆应视为已构成违约行为。如违约方未能于自收到另一方指明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主动予以有效纠正,则应当依据本协议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商业保密 协议双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五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括双方的项目价格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双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署后出现的双方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或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致使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诸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战争。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其一切努力将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到最小,并迅速通知另一方此等不可抗力并提供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第七条规定的义务外,各方受影响的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应予以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并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与该中止期相等,同时免除各自相应责任。 八、纠纷解决 1、协议双方对于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及时有效解决。 2、如协议双方在纠纷产生后60天内仍不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及时有效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另行决定。 九、法律适用 1、有关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或是执行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如对某一特定情况,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则参照相关政策和国际惯例。 2、如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或修改当中,则双方应尽快协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各方从本协议获得的经济利益维持在发生此等影响之前的同等水平上。 十、信息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约定项目交易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日之前的3个月内,如双方未能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xxxx股权托管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规范管理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甲方股本状况的公示性和公信力,根据股权规范运作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司的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乙方的服务内容包括股权初始登记和股权变动登记(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股本变动等情形导致的股权数量变化);股权质押登记等其他登记;股份查询、信息披露、权益分派等股份管理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托管的股份中,法人股股,占总股本的%;自然人股股,占总股本的%. 二、登记托管 1、甲方按照股权登记托管须知,向乙方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的必备文件和档案资料,经乙方审查符合登记托管条件后办理股权初始登记,进行集中托管。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文件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并对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负责。 2、所托管的股票(股权)是以实物券形式由股东持有的,由甲方派专人负责对原发出的实物券式股票(股权证、股权持有卡等)进行验证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予以回收,统一交由乙方管理,并将相关资料编制成股东名册,交由乙方按统一程序进行托管。 3、乙方负责对经甲方确认验证后的股权进行登记托管。 4、在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程序结束后,未托管登记的股权转入非集中代管程序。在甲乙双方确定的非集中代管登记期间,乙方应在乙方营业场所设专门登记柜台;甲方应在甲方本部设专柜,并指定专人继续办理股权确认、托管登记。 5、甲方登记托管公告内容由乙方代甲方拟定。 6、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已托管股权持有人的电脑明细数据的磁盘备份一套。 7、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股权变动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其他登记服务以及股份管理服务。 8、甲方需乙方提供股权权益分派服务的,分红派息方案一经确定,甲方须将分红派息方案于股权登记日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股权登记日结束前,将股东的数据磁盘备份交甲方核对。甲方在收到该数据磁盘备份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超过此期限视为甲方已核对无异。 9、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股东数据资料查询服务。 10、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信息披露,对外公布企业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企业重大重组事项等信息的披露,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乙方的职责是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以甲方的名义采用合法、适当的形式对外公告披露,但是由于甲方提供上述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三、费用 1、办理股权初始时,甲方按自然人20元/户、法人100元/户向乙方交纳开户费;按自然人股0.01元/股、法人股0.001元/股向乙方交纳登记托管费。 2、办理变动股权登记时,按自然人元/股,法人股元/股,向乙方交纳过户费。 3、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按被质押的股份额元/股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质押登记费。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已托管股权派息的,应按派息总额的%向乙方交纳派息手续费。派息款及手续费应于股权登记日前五日内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5、托管登记公告及派息公告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上述服务项目中应做到准确、及时、无误,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股权的确认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或索赔,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的任一方在股权登记托管中未按规定操作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五、其他 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a型)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邮寄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生效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生效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视为合同未撤销,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前项垫交保险费的本息达到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创业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结婚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该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 一、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事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上述各款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本条款第九条所规定的保险责任。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北众慧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网络保险平台合作事宜,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保险平台及相关服务,使乙方得以通过电子保险平台发布乙方产品信息并销售保险产品、接受客户投保及提供相关保险咨询服务等。客户在电子保险平台填写信息后,甲方将有关信息实时传输至乙方系统,由乙方进行核保、承保及出单,并提供后续理赔、退保或投诉处理等保险经营相关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乙方应遵守本协议以及所有于本协议签订前已公示于甲方网站/app的规则和流程。乙方应将保险监管规定及有关要求告知甲方,并留存告知记录。 2、甲方在获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为履行本协议目的,使用乙方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可为履行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使用乙方的商标、标识等;若因甲方违法使用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为了处理甲方违法行为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3、乙方关于电子保险平台的特殊声明与保证: (1)乙方应根据保险产品的特点设计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定服务规范,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产品种类、保险条款、购买方法、理赔流程等内容。 (2)乙方应及时更新保险产品信息,确保客户查询到的保险信息以及对应的保险费金额真实有效。如乙方需更改其已在电子保险平台发布的信息,应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需更改的信息涉及保险费金额等信息,应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将相应的保险产品下架,且在信息更改完成______个工作日后方可上架销售。如乙方违反前述约定,导致客户在创建订单后保险费发生变更,乙方应按原保险费金额接受客户承保。 (3)乙方应提供技术接口与电子保险平台完成技术对接。对于需要测算保费、在客户付款前需进行核保的险种提供技术接口。乙方应采取合理及必要的网络系统安全措施,保护自身技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甲方应当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乙方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承诺在收到客户支付的保费后及时向客户反馈出单结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订单状态信息错误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订单信息错误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5)乙方承诺按其与客户订立的保险合同之约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独立地对客户承担保险责任,并给客户提供投保、理赔、退保等与保险业务有关的咨询和服务,甲方不参与相关工作但应提供必要协助。 (6)乙方需提供撤单、退保的查询接口,供甲方核实有关信息。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应如实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并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甲方提供的应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其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甲方应确保该网站/app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与乙方应用系统有效隔离,避免信息安全风险对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的电子保险平台应完整、准确、及时向乙方提供投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络方式及账户等相关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确保乙方可以完整记录、保存交易信息,准确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 除上述要求外,甲方的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其他要求。如甲方违反相关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3、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电子保险平台的技术开发、产品接入、功能优化等服务。 4、甲方应负责完成电子保险平台的技术接口与乙方系统对接,保障电子保险平台的正常运行。 5、为更好地履行本协议,乙方可给予甲方有关保险业务相关的工作指导;若甲方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或者乙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结算 1、保费支付和结算: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不参与本合同项下保险订单保费的支付和结算,任何与保费支付和结算相关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客户购买乙方产品产生的保费,在线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2、技术服务费结算和支付: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______日前,乙方按上月实际承保的有效保单向甲方发起技术服务费结算,由双方对成交数据进行核对。在双方对技术服务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______开户名:______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甲方以上账户信息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因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账户信息的变更情况,而导致甲方无法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本协议项下因履行己方义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无特别约定,由协议各方自行承担。
股份托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股份托管确认工作,为做好甲方股份的托管与确认,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股本结构:根据_______字(_______)号文件批复,甲方股份总股本_______股,其中国家股(发起人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社会法人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内部职工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社会个人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本次托管工作对_______股进行托管确认,超出部份乙方不予托管确认。 第二条 甲方在办理股份托管确认时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关于股份公司批准成立的批文及重新规范后的批准证书; 2.关于股份公司股本结构的确认文件或批文; 3.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股东结构确认的会计审计报告; 4.股份公司证券业务联系人,电话,地址; 5.提供登记数据库磁盘两份(3寸软盘),经股份公司盖章确认的与磁盘相对应的书面股东名册两份,磁盘数据库包含股东帐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数量,联系地址,登记日期,流水号等要素,每项要素需提供完整; 6.股份公司股票样本及其它可能的股金收据样本并对股票或股金收据各要素进行说明;提供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印鉴及经办人名章; 7.提供在乙方办理托管手续的法人股东的各项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股东帐号); 8.历年分红派息情况,未分配红利处理方法。 第三条 甲方负责股份托管期间各种公告的发布,所发布任何公司凡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章后方可发布。 第四条 股份托管时,股东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原始股东资料不符的,一律先到甲方登记并开具有关证明后,再到乙方办理手续。 第五条 股份托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股份托管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费用:乙方按实际发行价总额0.3%向甲方收取托管登记费,本次共托管股份_________股,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股份托管后的次月乙方按每位股东0.5元/月向甲方收取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由甲方在每月1日前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日元帐号:;欧元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2.向甲方提出保险计划,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围、保险权益、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提出建议;密切注意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险服务提供调整方案和建议; 3.就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向保险人询价。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在保单的续转时予以修订; 4.取得保险人报价后,就报价书中的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做出汇总分析,提出初选保险公司和最优报价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决定; 5.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权益进行的谈判,谈判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利益;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督、督促保险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2.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做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 (2)数量………共计________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_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合同范本频道第~范文网整理该文章。‖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服装加工合同?·钢筋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合同 (1)标准___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加工标准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养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 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 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 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 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 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 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 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 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 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 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 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 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 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 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 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 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