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3)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抵押合同(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抵押贷款合同 贷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上。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_____组建(合作)_____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 组建(合作) 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 ‰(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股权抵押书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 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 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 。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开发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润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 证 方:(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 定义 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2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他人或组织。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20.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该单位提名,经发包人依据第21.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工程造价咨询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该单位提名,经发包人依据第22.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23.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始实施到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开工日期:指根据第32.1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最迟开工的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34条和第35.2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36.2款规定确定。 小时或天:指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晚间24时(即次日零点)。 中标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认可的,中标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 价格。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及时足额(包括按合同约定调整的价款)支付给承包人的全部金额。其具体款项依据协议书中标明的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在内的金额和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确定。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其他合理分摊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润。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的影响。 措施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生于合同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 码: 电话: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样本 ?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土木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书 土木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书 保证书签署日期(必须相同于或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 当事人(法定名称和营业地址)组织类型(择一划“×”记号) 承包人 个人 合伙 联合企业 公司 ────────────────── 公司成立的所在国家 ──────────────────────────────────── 担保人(名称和营业地址) 保证罚金 ──────────────────────────────────── 百万 千 百 分 ────────────────────────────────────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号 ──────────────────────────────────── 当 事 人 ──────────────────────────────────── 签名 1. 2. 公司印章 (印章) (印章) ──────────────────────────────────── 姓名与衔头 1. 2. (打字) ──────────────────────────────────── 个人担保人 ──────────────────────────────────── 签名 1. 2. (印章) (印章) ──────────────────────────────────── 姓名 1. 2. (打字) ──────────────────────────────────── 公司担保人 ──────────────────────────────────── 名称和地址 公司成立所在国 责任限额 ──────────────────────────────────── 签名 1. 2. 公司印章 姓名与衔头 1. 2. ──────────────────────────────────── (打字) ────────────────────────────────────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省__县__(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省__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 5.结论:____。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备案。 委 托 方:____(盖章) 地 址:____ 负 责 人:____(签名) 联 系 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样本 ?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