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调动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副业的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他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他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第五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他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目录 1)总则8)技术训练 2)资本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10)利润 4)董事会11)财务会计与审计 5)经营管理机构12)税务 6)业务13)保险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乙方: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日期: 1、甲方授权其原创作品经乙方进行数字化处理后提供给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网站(www.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网站)登载。 2、本网站为拟登载的甲方作品可编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专栏,专栏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画像、作品简介等内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作品作适当修改以符合传播之需要。 3、本网站不因登载传播甲方作品而向甲方支付报酬。 4、本网站可能联系传统媒体对已登载在本网站的甲方作品进行转载、发表、出版、改编事宜,此项事宜将与甲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专门合同;甲方欲将已登载在本网站的甲方作品交由其他传统媒体进行转载、发表、出版、改编,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版权纠纷。 5、甲方保证于本网站登载之甲方作品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违约。否则,由此造成了乙方及本网站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向甲方发出email协商取得上述授权,甲方通过email确认此项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共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单位名称(或姓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箱式变电站购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包含型号为_________变压器在内的箱式变电站,由于乙方现提供的型号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按规定在高压开关安装联动隔离板,导致该变电站经供电局两次验收均不合格。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变压器型号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已安装的型号为_________的变压器,但附有如下条件: 1.1 乙方必须保证该箱式变电站的质量优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该产品在本协议签订后能够一次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拆除已安装的箱式变电站,另行购买其他产品安装使用,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1.2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1.3 本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维修,如经通知未派员或未及时派员维修达十次以上,甲方仍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 关于赔偿问题: 由于该变压器二次验收未能通过,乙方同意赔偿甲方: 2.1 临时增加的电线等费用:_________元。 2.2 使用临时变压器造成的电费价差: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至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日至验收通过并通电所发生的差价另计)。 2.3 因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原因是乙方过错造成的),凭供电局验收费单据支付。但最后一次验收合格所需费用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客户姓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沪市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深市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本代理配股缴款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上交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深市有关规定,现就乙方代理甲方沪、深股票配股缴款有关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代理配股缴款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配股缴款的范围:以沪、深上市可流通股的配股为限。 第二条 甲方在其所持有股票的配股缴款期间,资金帐户上必须有足够的配股保证金,以便乙方代办配股缴款手续。 第三条 乙方将在配股缴款期开始第一天代甲方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如甲方的配股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代理配股失败,甲方须在补足资金后自已申报配股。 第四条 深圳的股票甲方应以托管在乙方处的股票余额为准;上海的股票以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的前提下,在甲方帐户中登记的股票余额为准。 第五条 甲方证券帐户遗失后,应持补办帐户在配股缴款起始日之前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否则乙方代理缴款失败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因故不愿缴款配股的(例如:配股价与股票市值几乎相等)务必在该种股票配股缴款开始的前__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到委托柜办理免报申请手续。 第七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书的客户若因故不再需我部代理,需持协议书办理撤销代理手续,代理关系在我部受理撤消申请次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帐户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配股缴款申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配股失败,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下列情况导致代理失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乙方在进行代理配股申报时,甲方资金帐户上没有足额配股保证金。 2.甲方帐户因故被冻结、挂失、撤销指定交易等,以致无法用该帐户进行申报。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 我部特别声明:代理缴款不包括转配部分。 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交易营部;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全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杀;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交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 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 ≡衿渲幸恢治竞贤谋o辗呀桓斗绞健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或年交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二、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创业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结婚保险金,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 一、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付保险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上述各款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本条款第九条所规定的保险责任。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教育保险金、创业保险金、结婚保险金及第二期以后(含第二期)成长年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 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帐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帐户留存人民币壹元。帐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帐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帐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帐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帐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帐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帐户,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全文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 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 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 。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 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借款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法人代表:(盖章)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货 票 号集中: 交接清单 号? ┌──────┬───┬──┬───┬───┬──────┬─────┐? │船名: │起运港│ │到达港│ │ 到达日期 │ 收货单位│? │航次: │ │ │ │ │ (港印) │ (签章)│? ├─┬────┴┬──┼─┬┴───┴┬──┤ │ │? │发│全 称│ │收│全 称 │ │ │ │? │货├─────┼──┤货├─────┼──┤ │ │? │单│地址,电话│ │单│地址,电话│ │ │ │? │位├─────┼──┤位├─────┼──┼──────┴─────┤?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运 费
编号: ______公司: 我司急需一笔资金用于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贵司______处借款______元整,由于我司资金周转不畅至今尚欠有人民币______元未支付贵司。为了今后双方之间更好的合作,经充分协商一致,我司承诺将分______期按照如下的还款进度将前述拖欠的货款支付贵司: 风险提示: 还款计划书的目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及时还款。除了还款进度和违约责任的承诺外,对于欠款的性质、时间、金额也必须明确,以免双方对该笔款项的内容认定不一而产生纠纷。 此外,正常情况下,金额的填写最好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以供对照,尽可能避免笔误或后期改动等情况。 第一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风险提示: 除每一期的还款截止时间和金额外,如有必要,可指定还款方式。 无论是否制定还款方式,或指定何种还款方式,在实际收到款项时,都必须保留相关的有效还款凭证,以免对方不认账。 我司若未能按时支付贵司上述任何一期的款项,每延期一日,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未按时支付款项______%的滞纳金。 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一)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九条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缴保费方式,按份及投保人选择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详见附表二)。每期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所对应月的1号至月底。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本公司经审核后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第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经立案、审核无误后,可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如果有欠缴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全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