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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定义及解释   l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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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附录)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规则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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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 投标书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们: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 __年__月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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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 投标书附录?                     条款号?   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10.1 为合同价格的10%?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_____23.2 不限发生次数,平均每次__?   颁发开工通知的时间__________41.l 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43.1 ____________天?   误期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损害赔偿费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完工奖金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奖金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49.1 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长_____________49.3 ____________天?   暂定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59.4(c)?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发票价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 60.1(c)?____75_______%?   中期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______6o.2(b)?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60.4 ____10_______%?   保留金限额______________6o.4 ____?5_______%?   动员预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60.6 ____________%?   计价货币_______________6o.14?_____________?   未付款额的利率____________60.16?____________%?   兑换率________________72.2 _____________?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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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 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 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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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监理邀请书) 监理邀请书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 __年__用外始。总工期估计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联系。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拚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业主名称)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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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资格预审邀请书)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文件范本》   编号__   资格预审邀请书   敬启者: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月__日至__月__日从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6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__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在__年__月__日__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业主,地址同上。   8资审合格的投标者名单将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给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谨致 商祺!   _____(业主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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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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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第二部分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0.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业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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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号: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______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20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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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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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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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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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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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合同范本(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 年 月??????? ??? (封面格式) 编号:______________ ???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工程名称:__________ ??? 招标单位:__________ ???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 第一卷 ???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具体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预审补充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   (8)其他。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临时工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审。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果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②项目投标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标   1.符合性审查   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前,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评审   (1)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具体评标办法: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七、授标与签订合同   1.授标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以上三章见’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协助。   4.施工船机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   承包人应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   7.工程检验   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   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复制约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   临时工程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施   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施,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施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施,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   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施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维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施和警戒、危险信号   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施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应安装和维护一切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施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并负责这类设施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施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   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施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   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施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完成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合同。   2.替代方案设计的文件   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至: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标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个月(或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   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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