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借款合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 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 (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 金 额 年 季 月
交通银行借款担保书 编号: 交通银行 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 贷款(金额) (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 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 与进口商 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 )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 项目,购买 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 (大写: ),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 (大写: ),为商务合同金额的 %。 (2)用于付给 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 (大写: );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 开始,至 截止,过期 。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 (大写: )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交通银行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暂行)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信托资金借款合同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 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 年零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 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乙方投资 万元。 供货合同: 产品质量: 资金利息及偿还: 违约责任: 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 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单位住房借款合同 ( 贷款)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 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合同 (外汇1) 固定资产外汇借贷合同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 年期 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 年期 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 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 年至 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年 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借调合同 因生产,工作需要,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借调甲方 同志(以下简称丙方)去乙方帮助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借调合同。 一、借调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借调合同。丙方仍返回甲方工作。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丙方应服从乙方分配的 工作。 2.丙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三、乙方应为丙方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 1.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丙方劳保用品配置生产(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并提供保障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3.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与乙方同工种同等级别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2.丙方在借调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借调期间甲方保留丙方的职工身份,并连续计算工龄。 4.借调期间,如遇工资调整,甲方按工资调整政策对丙方予以评定,符合条件,甲方应予升级,待借调合同期满后,丙方回甲方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5.借调期间,由甲方为丙方提供住房条件。 6.借调期间,乙方应按月(按年度)和甲方支付 借调职工管理费,作为丙方的保险基金。 五、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奖惩
债务金额确定及还债和解契约书 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赊帐债务金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如下互让方式和解。 争执内容: 甲、双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维持商品(铜板、钢管等钢铁制品)交易契约,其赊帐债务的余额,甲方主张享有债权人民币x x元整,乙方则主张不负任何债务,经调查甲、乙双方的帐簿、票据后,双方和解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认本日积欠甲方赊帐债务人民币 元整,并自本日起以至债务清偿日止,以日息x分计算全部利息,并承担偿还义务。 第二条 乙方对前条债务的本金人民币 元整,如下分次亲自送达或送至甲方住所。 1.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支付 元整。 2. 年 月 日(最后一次)前支付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若乙方如期支付前条的债务,得免除第一条所述的利息支付。 第四条 乙方对于第二条所载的分期付款方式若有任何一次延迟支付,则无须甲方通知、催告,立即丧失契约的期限利益。乙方除须一次付清第一条所载金额扣除已支付金额的余额外,同条规定所孳生的利息亦须一次付清。 第五条 根据前条,乙方应于丧失契约期限利益日一次付清本金余额与利息合并的金额。若再有延迟,则自当日起讫清偿日止,应加前述金额以日息x分计算全部利息。 第六条 乙方根据第二条分期付款以清偿债务时,所开出支票的到期日,不得超过该付款期最后期限。 第七条 甲、乙双方须确定除本契约外,并无任何债务关系。 第八条 有关本契约的纠纷,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管辖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以上和解契约成立。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乙方):
动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 : 地址: 邮编: 电话: 抵押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1.抵押财产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2.财产保管 2.1 抵押财产中的 待双方清点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 2.2 抵押财产中的 由抵押人交抵押权人保管。并由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3.财产保险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约定的还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还款延期,抵押人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4.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抵押人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5.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优先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7.抵押权撤销
动产质押合同 出质人: (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 (大写)元整,质押率为 %,实际质押额为 (大写)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 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 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 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借款合同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方: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 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 %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____ 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 ‰ ,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_______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