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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高发、用工模式不断演化的今天,劳动关系的认定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第一步”。一旦认定失误,后续的工伤责任、赔偿义务、经济补偿乃至诉讼地位均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尤其在灵活用工、平台用工、外包承揽、退休返聘等用工形式不断扩张的背景下,传统的判断方法已远不能覆盖当前的用工复杂情形。与此同时,裁判规则日益细化,证据认定更趋严格,律师若无法系统掌握认定逻辑,将难以有效维护客户利益,甚至可能因错误判断影响案件成败。
这是律师必须系统学习劳动关系认定实务的核心原因:它不仅是劳动法领域的入门门槛,更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定性基石。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资深专家。
长期深耕于劳动人事领域,能够为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全流程合规的法律服务,其中围绕规章制度、薪酬设计、裁员、高管激励、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问题,制定了法律服务产品从而为企业护航。
1. 12+类典型用工形态全覆盖:从平台用工、项目外包、实习用工到退休返聘、外国人就业、公司股东劳务关系,一课打通各类疑难用工形态的认定边界。
2. 30+条裁判规则与适用标准:精准提炼裁判观点,结合裁委会会议纪要、人社函件、地方法规等,帮助律师掌握“事实认定 + 法律评价”双轮驱动的判断框架。
3. 全流程证据链设计图谱: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出发,系统讲解律师如何构建认定证据链,提升庭审抗辩能力。
4. 高度贴合实务难题:对“未签合同是否可认定劳动关系”“兼职人员是否构成双重劳动关系”“退休返聘是否享受工伤”等热点问题,提供直接可用的裁判逻辑与操作对策。
?系统建立劳动关系认定的知识框架:不再仅凭模糊印象判断劳动关系,而能清晰把握司法认定的三性标准及裁判要点。
?精准判断特殊用工场景的法律属性: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平台经济背景下的新型关系判断。
?提升诉讼和仲裁中的证据组织能力:理解法院认定标准,合理组织证据,增强代理成功率。
?为客户提前预警与设计合规用工模式:帮助企业客户从源头防范用工风险,提升律师在非诉中的业务能力与专业形象。
?拓展劳动法业务的咨询深度与案件广度:为律所建立劳动争议业务线,提供理论+实操的底层能力支持。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4. 《工伤保险条例》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工伤认定办法〉若干问题的复函》
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7. 《民法典》
1. 劳务派遣与劳动关系
2. 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
3. 实习与劳动关系
4. 居间关系与劳动关系
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界限不清的原因
2. 实践中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类型
3. 实践中劳动关系认定的裁判标准
(1)具有人身隶属性
(2)具备组织架构
(3)具有用人管理行为
(4)具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5)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辅助裁判要素
5. 如何通过构建单位人事管理资料链条来支撑“存在管理关系”这一核心认定要素?
6. 劳动关系认定的时间节点
1. 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认定要点
2. 双方签署非劳动合同类协议的劳动关系认定要点
3. 退休返聘人员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点
4. 公司实控人/大股东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点
5. 公司高管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6. 兼职人员与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7. 实习生是否可以成立劳动关系?
8. 灵活用工背景下常见纠纷场景及裁判逻辑
1. 案例:员工以劳务派遣名义入职,是否构成实际劳动关系?
2. 案例: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仅发放绩效奖金,员工是否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3. 案例:个人以承揽名义承接项目,但接受单位考勤与奖惩,是否为劳动关系?
4. 案例:返聘人员因公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5. 案例:高管未签劳动合同,仅有股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6. 思考:劳动关系认定中,是否以“签署劳动合同”为必要条件?
7. 思考:退休返聘、高管、灵活用工人员,其劳动属性是否应由事实管理关系判断而非名义判断?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资深专家
长期深耕于劳动人事领域,能够为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全流程合规的法律服务,其中围绕规章制度、薪酬设计、裁员、高管激励、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问题,制定了法律服务产品从而为企业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