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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激烈的人才竞争环境中,竞业限制协议已成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律工具,同时也深刻影响着劳动者的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然而,竞业限制在实务中争议频发,法律理解与适用错综复杂,往往成为劳动关系中双方权益博弈的焦点。
本课程旨在系统解构竞业限制的法律逻辑与实践难题。课程将从竞业限制协议的基本定义与法律性质出发,逐步深入其成立要件、生效条件、法律效力、履行规则与救济途径,结合真实案例与最新司法动态,层层剖析其中关键争议点。我们不仅探讨理论上的定性之争——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负担行为抑或处分行为,更聚焦于实务中书面形式要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性、仲裁时效抗辩、履行抗辩权行使、单方解除权条件及违约责任认定等核心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近20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委员,亦庄开发区(两届6年)、海淀区(一届3年)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着劳动法、民商法诉讼领域丰富的诉讼经验。并先后承办了多起头部企业同高管的国内和涉外劳动争议,担任多家企业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为多家头部企业法总担任高级顾问。
第一节:竞业限制协议的定义
第二节:竞业限制的法律性质
1.负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2.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
3.追问和推导推导
第三节:竞业限制协议的成立要件
1.书面要是合同
2.民法典的规定
3.同劳动关系的关系
第四节:生效要件
1.主体适格(函摄)
2.案例(扩大解释)
3.司法解释二(目的函摄)
4.意思表示真实
5.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6.同劳动关系的关系
第五节:法律效果
1.本旨效力
2.仲裁时效引发的抗辩权(扩展: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3.对仲裁时效法律适用的理解
4.案例
5.个人观点
第六节:履行
1.履行抗辩权是否适用
2.新老规定
3.解除权(劳资双方解除方式)
4.风险点和对策
5.案例
第七节:救济
1.用人单位的任意解除、终止权
2.劳动者的依诉解除权
3.违约责任
4.意思表示瑕疵救济
5.争议点
6.小结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执业近20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委员,亦庄开发区(两届6年)、海淀区(一届3年)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着劳动法、民商法诉讼领域丰富的诉讼经验。
并先后承办了多起头部企业同高管的国内和涉外劳动争议,担任多家企业劳动法专业法律顾问,为多家头部企业法总担任高级顾问。